02.25 我是公司小股东,想退出,可是公司给我设置了很多门槛请问合理吗?

用户101892519079


是否合理,需要从公司立场和员工的立场两方面来说:

公司立场:只要不违法全是合理的,有些公司为了利益甚至做违法的事情。公司的目的一是为了留住人才,二是为公司争取最大的利益,减少风险。

员工立场:既想要股权,又要给自己以后离职和资金安全、保值、增值考虑,认为公司的条件苛刻,这也无可厚非。

处理方式:如果员工在签署入股协议时没有这些限制性条款,是公司在未征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提出的,员工可以不认可,公司没有权力执行。如果在签署入股协议时已经写明限制性条款了,基本没有什么更好的办法处理了。


吴乐为—


一、锁定期内退出:约定锁定期三年不能退出,如果退出则认为自愿无条件放弃股东身份,净身出户。

这种约定我认为三年内不能退出的约定有效,但是三年内退出净身出户的约定无效。因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无非是转让以及回购减资,解散三种方式,同时对于股权转让也明确规定了遵循股东自治的意思表示可以对股权转让的方式进行特别约定,所以股东三方约定3年内不能退出,合法有效。

但是如果三年内股东退出就必须净身出户的约定,明显属于通过合法形式侵害了股东个人的权益,应属无效。

二、亏损时退出:如果公司处于亏损状态下退出则公司无条件一元回购股权。

公司回购股东股权时的价值的计算方式有多种,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可以任意约定股东退出时的计算标准,这种标准仍然应当在合理没有显示公平的情况下进行,追溯《公司法》相关条款的立法基本精神可知,公司法尊重人合性,但是也强调合理性,不能将公司自治一味理解为,公司的章程大于法,所以在公司亏损时,股东满足锁定期后出让股权的条件时,公司仍然应当选择较为合理的计算标准对股东进行补偿。

三、到期退出 锁定期到时退出,则公司以净资产等价或者半价回购股份。

这种约定同上述第二个基本相同,等价合理有效,半价不合理无效。

四、延迟退出 首次退出40%,剩余60%分2年内退完。如果2年内违反竞业限制,挖我的客户和员工,则不再退出。

该约定有效,可以理解为股东各方约定分期限分批退出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退出股东不会经营同公司相类似的业务对自身产生影响,只要各方在该条款签署时没有提出异议,那就应当尊重。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发生退出期间股东侵害公司利益,自营或者同他人联营与公司相类似的业务时,需要结合公司的章程约定要求退出股东对公司进行赔偿,但不能直接剥夺股东的剩余股权可得利益。

五、设置高额违约金 锁定期3年,谁退出谁承担高额违约金。

个人认为设定退出期限并约定违约金的只要各方签署,即应当合法有效。基于公司法基本精神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稳定,同时能够实现各生产要素的集合大于原本生产要素之和的目的,所以约定锁定期并明确违约金的方式,个人认为符合法律规定,无碍。


麋鹿说法


从您对问题的描述,可以知道您一定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的小股东,那么我们需要弄明白两个问题,一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出方式有哪些?二是有限责任公司能不能对公司的股东设置相应的退出条件?

首先我们看第一个问题,根据我国现行《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出的方式有三种:

1、股权转让,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公司。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请求公司回购股份,即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在符合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达到退出公司的目的。

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公司解散,即公司解散后股东即退出公司,楼主所提的问题不会涉及到公司解散的情况,在此对此种情况就不再赘述。

其次有限责任公司能否对股东的退出设置限制条件呢?

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更加注重“人合”的属性,为了保持公司的“人合”属性及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很多有限责任公司在股东退出的事项上设置一定的条件,楼主在问题中所写的情况,就属于这种。

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退出作出这样的限制条件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

我国《公司法》第11条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由此可见,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及行为的规范文件,是股东的共同行为.

公司章程对全体股东有法律约束力。

《公司法》第71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通过上述法律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公司章程中对于股东转让股权和公司回购股权有约定,那么作为股东就应当遵守该约定,而且这种约定是优先适用的,所以有限责任公司对股东退出作出各种限制条件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且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充分体现,也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属性。

但是我个人认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依据《公司法》第74条的规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三种情形的情况下,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不受公司章程约定的限制,可以要求公司给予合理的回购价格,回购的价格可以和公司协商确定,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东哥谈法商


股东退股方式,除了协商,也有如下单方退股的情况。

单方退股:是指股东不能、不愿或者不适合继续参加公司的经营,而退出公司的方式。

根据股东单方退出的缘由,单方退股可分为三大类。

第一,股东不能参加公司经营。造成股东客观上不能参加公司的原因很多,例如股东常年患病、死亡、乔迁国外、股东的股份被强制法律执行等。

第二,股东不愿参加公司经营。对于这种情况,法律对此加以约束,限制为如下一些特殊情况:

(1)公司经营风险加大,超出其投资可以承受的预期。

(2)股东投资目的落空。股东投资于公司的主要目的就是获取利润回报,如果长期未获取投资回报,则应当允许股东退出。新《公司法》 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淆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新《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第2项就是这种情况。

(4)当公司合并或分立时。公司合并或分立可能会侵害个别股东的利益,也可能是提出退股的股东无法或者不愿意与其他股东建立新的人合关系。

第三,股东不适合参加公司经营。这种情况是指由于某些特殊情况的出现,股东不适于在公司继续呆下去,而提出退股。例如,当公司股东之间矛盾重重公司失去人合性时,当公司经营或表决长期陷入僵局时,当小股东遭遇大股东欺压时,当股东由于离婚而面临财产分割时。

退股是法律赋予股东的一项权利,有权利必有救济,为保证股东真正享有退股的权利,新《公司法》规定了诉讼救济的方式。新《公司法》第75条第2款规定:“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张洲华


有限公司股东退出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应该先由公司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你转让股权;然后你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再办理有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和股东名册变更手续。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向工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委托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三)、股东会会议决议;

(四)、公司章程修正案;

(五)、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六)、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1份)或副本(原件)。

三、注意税收方面的规定

一)、自然人股东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是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的前置性程序。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第一条规定: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二)、股权转让完毕,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风险。

依据《公司法》第33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1、转让双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履行完毕后,股权受让方即依法取得股东资格,即使因未缴纳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而没有变更工商登记。

2、股权转让后未依法变更工商登记的,已经转让股权的原股东不能以股权已经转让来对抗第三人。即对于第三人来讲,转让方还是“股东”,应当对第三人承担股东责任。即使股权已经依据协议转让。

但在股权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转让方已经丧失股东资格,而受让方取得股东资格,不因是否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而有所影响。

3、股权转让后依法进行变更工商登记的,转让方无论对于受让方还是第三人来讲,都不再具有股东资格。


ljb1234


作为一个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之一,看起来很美,但是股份制公司的现实是股东众多,尤其是小股东,而众多的股东并不可能都成为公司的执行者和实际行政人员。因此,根据《公司法》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情况分别成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等机构代替广大股东执行股东的共同意志,决定公司的大政方针。

如果你是大股东,或者是权重较大的股东,你的发言权就相应的比较大,小股东发言权就比小,因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决策权是根据股份大小决定的。若你的股份达到一定程度,你可以考虑进入董事会,这是公司的常务权力机关。如果你的股份额不够大,那么,你仅仅作为个人股东,你是无行政权要求主管罚款的,主管因故开除你,也是可以的,因为他只是开除一个技术人员,而不是开除股东。然后并不是说你做错了,你当然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比如向总经理、董事长反应,在股东大会上反映问题等等。

毕竟,如果只是因为是个股东便具有对公司的控制权是不现实的,公司的股东们的共同和最高利益便是企业良好的效益给自己带来的利益,公司执行股东们的共同意志,而对于个别股东的个人意志则是不能完全满足的。违规行为也自然有处理违规行为的方法。

这是白话简单的说了说,为了更好的维护你自身的利益和清楚你自身的权利,建议你研究学习下《公司法》


小老大5738


不合理。

股东推出的条件

一、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

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市快快报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但这并不是说公司股东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退出公司。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退股两种方式退出公司。另外,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公司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因而股东同样可以获得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

一、股权转让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退股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三、解散公司

从公司法的规定分析,股东在公司解散的情形下等同于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效果。

1、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据该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公司可以解散。《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可见,当公司在依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情况下,公司股东实际取得了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

2、特殊情况下股东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该条款的设置目的在于保护小股东的利益。但是在实践中该法条的解释和适用很难把握,必然会遭遇如何解释和适用该法条的问题。如,什么样的情形才能算“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什么情形才符合“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其他途径”到底是哪些等。尽管如此,该项条款在股东在面临公司僵局时的强制性退出提供了一个新的法律救济方式。

总之,经过以上相关法律分析,股权转让、法定退股、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提起解散公司之诉等是目前《公司法》解决股东从公司退出的几种方式。该几种方式优劣分析如下:

1、股权转让最快速、经济的解决方式,应为股东考虑退出公司时的优先选择。

2、依据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优点是能很好的保护股东退出时的权利,缺点是办理相关手续比较烦琐。 3、法定退股情形很难出现,但也是推出公司的一种理想选择。 4、在公司拒绝收购股东符合法定退股条件的股份时,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此种方式是股东在穷尽其他救济方式的最后的救济手段,即在股东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公司的经营管理会受到严重影响的前提下,当其他救济手段都穷尽之后,公司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解散公司之诉

所以综上所述,公司章程和决议所设置的公司退出门槛机制,只要在公司法的允许范围之内设立的话,所设置内容是合法的,但内容有可能不一定合理。


程大意的智行商报


股东退股可以采取公司减资、转让股权的方式实现,如果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对此没有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前提是要遵守章程或股东协议约定。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直接采取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方式,提前三十天告知股东,如果股东不同意对外转让,那么股东就通过按照你转让的条件受让,如果股东不回复或虽然不同意你转让但不收购的,视为其同意你对外转让。

跟据您问题的描述,所谓设置的门槛是不是在之前的股东协议或章程中约定的很重要。如果是之前股东协议或章程约定的,就应该遵守。否则就可以按照上述方式行事。


都教授的说法


不得不说设计这个条款应该请了专业律师设计了的,我不是律师,只是对股权略懂一二,目前来看从法律上,对你确实很不利,在法律的框架解决还是很有难度的,毕竟你曾是公司股东,应该对公司里面的运营了解蛮多,可以想想办法,也许从别的方向解决,目前你跟大股东闹僵了吗?如果没闹僵,想办法打入内部,搜集获取更多信息,找别的方法解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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