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7年前前妻起訴離婚如今前妻要求復婚,我該怎麼辦?

睿智1352981


這權利自己把握,如從孩子考慮,需要父母給的愛,單親家庭長大的孩子多多少少思想性格都不完整


木易三皮528


你好,我是言心論道。

有句老話: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來臨各自飛。

話雖如此,但是當一個人在承受失敗的痛苦時且最需要自己最親最愛之人的安慰和鼓勵。但你的妻子沒有選擇和你共同面對失敗,而是選擇逃避。最讓人無法接受的是拋下三個月大的孩子,並且七年來沒有一次探視過孩子。

當然每個人都有選擇生活上的舒適安逸的權利,最多也只是給她道德上的譴責。但拋棄幼子且七年來沒有任何形式上的關愛和陪伴,那就不僅僅是人品的缺失,而是人性的泯滅。

我不知道題主問這個問題有何意義?是你舊情未滅,還是想給你小孩一個所謂完整的家?如果你舊情未滅,那這樣一個拋夫棄子之人還值得你去愛麼。要說她對你還有愛那是天大的笑話,日落西山你不陪,東山再起你是誰。男人活的沒了尊嚴,那再有錢也是個棒槌。誰能保證沒有下次!

如果說只是想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那更是無稽之談。一個從沒給過孩子親情母愛的人,一個對孩子從小拋棄不聞不問的人,一個心術不正的人。她配不上母親兩個字,說不準還不如後媽!

以上只是我個人的觀點,但我認為這也是大多數人的心聲。既然題主你能從失敗走出並且東山再起,那證明你也是心思沉穩之人。相信你也能早日走出困惑,找到最適合自己和孩子的辦法。


言心論道


不要聽那些說為了孩子復婚的人話,表面上打著為孩子好的旗號,實際上壓根刺沒扎他們身上他們感受不到痛苦,老話說得好夫妻本是同林鳥大難臨頭各自飛很正常 。但是既然要走就走的乾乾脆脆,現在看你有錢了又想回來和你共富貴,可需要她共患難的時候她去哪了?就算她承受不了你做生意失敗的事實,但是連孩子一扔自己走了她想過孩子沒?將來孩子問起你們的時候想過沒?況且如果你又出現了經濟危機怎麼辦?再一次離婚,對孩子進行二次傷害嗎?我的建議是慎重考慮,有些回頭草吃不得,與前妻複合不如給孩子找一個老老實實性格品德過硬的後媽呢。


一頭閒豬


1是因為她絕對不善良,甚至落井下石。

2是她太自私太絕情,不能與家人同甘共苦

3是她沒有責任感,輕易放棄3個月的孩子。

作為一個正常女人,不能因為長的好看,就可以不善良,就可以丟掉做人的底線。如果你這次信了她的花言巧語,跟他複合,以後若發生其它的風險,可能她會又一次離你而去。

希望你能擦亮眼睛,找一個能同甘共苦的有緣人。






幽默姐


如果現在大家都是單身,而也有孩子,當時離婚的原因不是原則問題,現在大家相見還是有感情的,可以考慮復婚。我不是說為了孩子必須要復婚,也不是說道德綁架,因為感情這東西真的沒法說的清,多年以後相見彼此還是很容易勾起當年的感覺那麼可以復婚了。


頌與雅


這個事兒用不著問別人,要遵從自己的內心。但是你拿出來問,就說明你在糾結,有心和她復婚,但是對當年的離婚又耿耿於懷,放不下,不平衡。你靜下心來,好好的想想,能不能放下過去的那點事兒,自己的心結解不開,那就別復婚,想明白了,放下了,再復婚!祝你們幸福~


老傢伙001


感情在的話,還是復婚好。有緣千里來相會,夫妻一場該是幾輩子修來的緣分吶,且行且珍惜!過去的全都過去了,試著重新認識重新交往,相信你倆都會有不一樣的體會的!尤其對孩子來說誰都不是他的親媽媽,沒人能替代媽媽在孩子心中的地位!大家都是第一次做人,沒有處處完美的人,每個人身上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多看長處。改掉缺點,給彼此一個機會,相信你們一定有個美好幸福的未來!


tyl929521


你現在就是在猶豫,不知不是為了孩子還是心裡還有她。

如果為了孩子,她這幾年期間並沒有照顧孩子,其實孩子心裡多多少少也是她已經陌生了。雖然原生媽媽很好,但看你描述的那個情況,她也是沒有盡到她應該責任的。如果單純為了孩子我覺得倒是不必,也許她有原因,但是始終還是虧欠孩子的。

如果你是心裡有她的話,那我認為也不應該和,7年時間不短,這幾年你們多多少少都有改變,你現在應該是發展好事業,照顧好孩子和父母。如果還是想和也可以,那樣也許她可以幫你照顧一下孩子,老得時候也有個伴。


賬號一三四五


你前妻的行為就知她非常絕情的人,小孩子三個月大就不管,而且7年沒有看望過小孩子,有這樣的人、有這樣做媽?

你的前妻是一個無牽無掛的人,這種人很可怕,中國古代為什麼提倡孝道?因為有孝道的人其內心是有愛,愛父母也愛子女及愛妻子(丈夫),做什麼事都圍著家裡著想去做。一個無牽無掛的人做事只圍著自己利益著想去做事。這種女人不會代你守住守住家,當你生病或重傷住院時,到時候你就完蛋,你的財產變成是她的,而你就等死。

我不建議你復婚,因為你輸不起。


油膩大叔8069


你來這裡提這個問,說明你的心裡很糾結,你的心裡還有她。但我想說:“日落西山你不陪,東山再起你是誰?”不能共苦,何來同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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