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4 朋友圈出售口罩注意了,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朋友圈出售口罩注意了,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朋友圈出售口罩注意了,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當前,全國上下一心,眾志成城,正在進行一場與時間賽跑與病魔鬥爭的疫情攻堅戰,口罩、防護服、消毒液,一下子成了稀缺物資,藥店、商店不是限購就是脫銷。很多人迫不得已轉戰到各種社交平臺,和網友「拼購」口罩,然而讓人氣憤的是,支付了費用也不發貨,或者發現自己買到的口罩是假的,疫情是一面照妖鏡,有人義無反顧的馳援一線,也有人利慾薰心藉機發國難財。

馬克思說過:只要有10%的利潤,它就會到處被人使用;只有要20%的利潤,就會有人蠢蠢欲動;只要有50%的利潤,就會引起積極的冒險;如果有了100%利潤,就會使人不惜甘冒法律的風險;有了300%的利潤時,就使人甘願冒犯罪,甚至狡首的風險。現在的口罩市場,就有100%,甚至300%的利潤,不少人甘願冒著法律的風險,去發國難財。別為了掙點小錢把自己的自由給葬送了。可能涉嫌詐騙罪、非法經營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等刑事罪名。


朋友圈出售口罩注意了,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法律有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商標有可能是假的,則有可能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最高可判7年。

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價格過高,則很容易觸犯非法經營罪,只要售賣的口罩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賺取的利潤在1萬元以上,就有判刑的危險。

售賣的口罩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則有可能觸及銷售偽劣產品罪,只要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都要判刑。

售賣的口罩標準不符合醫用,如醫用N95或者醫用外科口罩,則有可能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沒有金額限制。

很多人都不是醫療器材行業的人,對於口罩的標準、質量、真假都沒有辨別能力,即使你不想犯罪,也有可能被別人坑了而犯罪。有一句話說得很好: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朋友圈賣口罩的人,奉勸幾句:這種行為真的很讓人反感,非法經營,價格高且來源不明,一個一次性口罩動不動就五六塊,N95口罩開口就是30、40一個,囤積居奇,哄抬價格,牟取暴利。全國上下一罩難求,連藥店醫護人員都找不到,你們的來源何處而來,渠道可靠嗎?質量可保證?

全國很多愛心人士通過朋友圈渠道,購買來捐贈給醫護人員,結果因此而上當受騙,假冒偽劣變相偷換,例子已經數不勝數。正規渠道出來的這些物資,質量是有保障的,且價格合理。沒有個人網上售賣,假冒偽劣品也就沒有機會流向市場。停止在朋友圈發佈這些信息吧!別在添亂了,弄不好是要負刑事責任的。

全國抗疫一線人員急缺這些物資,國家統一調度,只為來保障用在該用的地方,發揮其最大的使用價值。國人近二個月來號召響應,不出門或減少出門,一方面也節省了口罩,緩減急缺狀況,一方面利於疫情的防控。因為這些物資緊缺與不足,企業披星戴月加快生產,不少企業跨行業臨時生產口罩,眾多企業、機構、個人、海外華人華僑團體以及其它國家紛紛向全國疫區捐贈這些物資,共克時艱,只為打贏這場艱難的戰疫。中華兒女知團結、懂感恩,投以李桃,報之以瓊瑤,所有恩情銘記於心。

朋友圈出售口罩注意了,最賺錢的方法,都寫在刑法裡了

周垂坤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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