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果不全额发放工资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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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对个人,即团体对个体的关系,其中团体是强势,个体是弱势 。

一般情况下,如果不是实在周转不开,当领导的不会不全额发放工资,引发众怒。生活中领导很在乎自己颜面及在群众中威望的,他也不想自毁长城。

我曾经陪着媒体记者采访一家医院的院长。院长告诉记者,该发给职工的钱他都挂念着,他解决办法是实在困难先给一半,然后再赶紧运转开,把该发的钱都发了,这样他才安心,否则都睡不好觉。

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果真的不全额发放工资,一定要冷静,要弄清楚原因,切忌人云亦云,被少数人利用了,跟风的事咱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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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疫情的原因 有些公司不发工资也是正常的因为有些小型产业也是自己坚持不下去了,再这样的情况下 可以自己去找点兼职来缓解自己的压力 毕竟都收成年人都是有着各自的家庭以及负债 我自己就是一个例子 我自己每个月要还房贷又被公司裁员还好我自己会一直做一个副业这才让我一直有着收入 不会有太大的压力 我自己的副业也是操作很简单 工作时间也是自由的刚接触的时候一天也能挣个几十块现在稳定了一天也能挣个三四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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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你好,疫情防控期间单位如果不全额发放工资该怎么办?在疫情防控期间,那么很多企业单位都没有增长的进行开工,那么也就意味着企业单位自己是本身没有经营利润的,所以说不全额发放工资待遇也是很正常的,因为毕竟它没有任何的经营利润,所以说企业单位的成本支出相对来说是比较大的。

而且你这段时间之内在家增长的休息,因为法定节假日的时间早已过了,根据全国统一的规定,2月3号以后就是正常工作的日子,当然有些地方他推迟了这个复工的时间,大概就是2月10号以后进行复工,但是根据各个地区这个疫情程度的有所不同,有些企业单位可以说自行又延长了这个复工的时间,所以导致它都不能够计算成为法定的节假日。

既然不能够算作法定的节假日,所以说相对来说自己的薪酬待遇多多少少都会减少,但是在劳动合同法存续期间,企业单位如果能够做到不裁员,能够做到正常的来为我们缴纳社保,实际上已经是实属不易的,所以说自己公司待遇受到一定的损失是很正常,当然具体公司待遇的发放是要根据企业内部来自行制定,只要是满足最低工资标准以上的水平,那么都是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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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互理解,共同协商,各有各的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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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春节假期即将结束,复工时间日益临近。眼下正是疫情防控关键期,劳动关系如何处理?记者注意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了防控期间工资发放的问题。此后,全国各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应文件。

在家上班视作加班

很多人关心,延迟复工期间,工资如何计算。根据国务院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上海、重庆、广东、浙江、云南、福建等多地陆续发布通知,企业延迟复工,学校延迟开学。上海、浙江、广东、江苏、重庆等地发布通知,要求区域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正月十六)24时前复工。湖北省政府透露,湖北省全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13日24时;各类学校延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

部分省市规定推迟复工,这段时间如何定性?记者从地方人社系统了解到,延迟复工是出于疫情防控需要,是为防控疫情而合理限制人员流动的紧急措施,这几天属于休息日。如上海市规定,对于承担保障等任务上班的企业职工,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职工按照企业要求在家上班的,应作为休息日加班,由企业给予补休或按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隔离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员工因实施隔离治疗措施等情况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怎么办?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

记者注意到,各地对相关政策有所细化,如山西规定,对因实施隔离措施等情况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员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因疫情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经与职工协商一致,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上海明确,企业应当按正常出勤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停工停产企业应为未劳动职工支付生活费

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工资标准该如何支付?人社部明确,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比如山西、浙江明确,企业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企业应当按照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辽宁明确,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本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否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但是,为稳定就业共克时艰,根据人社部相关通知,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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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务院办公厅于2020年1月27日发布《关问题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春节假期延长至2020年2月2日后,盐城市政府办公室于1月29日发出《关于延迟企业复工的通知》(以下简称《延迟复工通知》),要求盐城市域内所有企业复工复业时间不得早于2020年2月9日24时。那么问题来了,国务院延长的三天假期是法定假日吗?企业可以自行安排2月9日之前复工吗?停工期间企业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工资吗?别急,听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1.延长的3天假期是法定假日还是休息日呢?

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全年法定节假日为11天,本次春节假期中有3天是法定假日,即初一、初二、初三,所以,延长的3天当然不属于法定假日啦!

那么这3天是什么性质的假期呢?我们再来看《通知》内容,“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划重点“安排补休”,我们都知道,不能安排补休的是法定假日,而能够安排补休的是休息日。所以,延长的3天假期应当认定为休息日比较适宜哦。

2.企业可以在2月3日至9日期间自行安排复工吗?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的紧急措施并公告。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关单位或个人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妨碍或者拒绝执行政府采取紧急措施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该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行政处分,甚至行政处罚。另外,因为拒不执行而引起特别严重后果的,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除了《延迟复工通知》中明确的涉及“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必需的企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外,其他企业均需严格执行延迟复工的决定,否则很有可能被行政处罚或者承担刑事责任哦!

3.停工期间职工工资应当如何计算呢?

《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停产、歇业,在劳动者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因此,在2月3日至9日期间,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而向其支付工资。如果整体停工时间超过一个支付周期(一般为1个月),并且没有安排职工劳动的,应当向职工支付生活费。

4.处于隔离期或者被感染,无法上班怎么办?

《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向职工支付隔离期间的工资报酬。

如果职工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企业应当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计算其工龄,核定其医疗期,并按当地规定支付医疗期的病假工资。

另外,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到期的,应当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5.企业应当如何安排生产经营?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或者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轮岗调休、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调整薪资报酬等方式稳定生产,尽量不要裁员或者减少裁员。职工也应当理解在企业非正常情形下企业采取的合法、合理的生产管理措施。企业和职工应当同心协力、共克时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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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员工因种种原因不能正常上班,这个时候员工工资怎么发才合理呢?根据人社厅发布的最新通知得知,疫情期间员工工资要这么发,不知道疫情员工工资怎么发的企业要注意以下重点了。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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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一:安排员工远程上班却未上班

部分企业因工作形式比较灵活,在春节收假后安排员工上班,但员工因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这个时候企业不仅不能将该类员工解雇,还需支付员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重点二:企业停工停产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如果员工正常提供劳动,企业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员工没有提供劳动,那么企业应支付一定的生活费,如北京规定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70%,广东规定生活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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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疫情影响,我们单位刚开始是说的2.3日上班,后面因为疫情形式严峻又推迟到2.10日复工,而且说的是2月份是不定时工作制,其实就是不限制什么什么到公司去上班,但是在家里办公,而且我们每个人要做的工作都是很清楚的。所以从工作量来说,我们的工作跟平时并没有任何区别,唯一的区别就是到公司上班改为在家里上班。为了方便开展工作,我们很多同学都选择把电脑搬回家里面办公,因为我们的财务软件和税务申报软件换电脑比较麻烦。从工作量的角度来说,照理我们是一共全额发放工资的,毕竟我们的工作量并没有任何区别。但是我们公司也明确说了2月份的工资补贴部分不发,员工心理或多或少都有点不舒服。

但是换位思考一下,觉得也能理解。毕竟疫情影响,公司的客户数量和增量会受到影响,公司整年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情况也或多或少都会受到影响。在公司层面考虑,2月份在家办公,不需要外出,在家吃饭也不需要外出就餐,员工这方面的开销肯定小于正常到公司上班的开销,所以这些方面的补贴不发,并不会对员工的正常生活开销造成影响和经济负担。而且受疫情影响,很多公司都撑不下去了,更不要说正常发工资,所以员工也对公司和老板多一份理解,毕竟大家都受到了不好的影响。


退一步海阔天空,多站在对方的角度为对方考虑一下,很多事情其实无所谓对与错,人与人之间需要的是互相理解和支持,一起度过难关吧!


爱学习的职场妈妈


我没有上班,也不用发工资了,我就是国家给我的每月63.5元的退职金及每月110元的养老金,这月给不给都没关系。现在正是非常時期,为抗击疫情,全国上下一条心,顾不了其他。


王朝乾


支持国家防疫方针政策,少发或不发工资也很正常,这属于天灾。毕竟企业也不想这样。之所以有人提出疑问,是因为他们的消费观念所致,月光族该醒醒了,一两个月没有收入就活不下去了。应该反思一下自己,而不是抱怨公司或企业。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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