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受疫情影響,企業什麼時候該裁員,什麼時候該降薪呢?

愛倒影的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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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疫情發生是不可抗事件,跟當年的非典很像,需要舉全國之力來防治管控。在這種形勢下,對於企業經營,人員復工等方面,各省市均出臺了人力資源方面的相關政策,明確規定在一個支付週期內,給員工按照他的標準工資支付,不能減少。如果超出一個支付週期,可以與員工協商達成一致意見,適度降薪。如果員工在隔離期,企業是要求正常給予支付工資的。

其次,企業如何降低人力成本呢?我建議可以採用適度降薪、取消績效獎金、削減福利費支出等方式,同時申請各項政府社保補貼比如穩崗補貼、失業保險返還、大學生見習補助、職業技能培訓補助,還可以保險基數下調、公積金比例下調等方式。在這個過程中,公司不需要裁員,裁員需要給員工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因為部分員工會選擇主動離職。 這是個大浪淘沙的過程,剩下的員工等效益好了還可以漲薪,因為這些員工以後就是公司的骨架。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歡迎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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