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華夏中證全指房地產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 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0年2月2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的辦理時間

投資人在華夏中證全指房地產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開放日辦理基金份額的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等業務,具體辦理時間為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時間,但基金管理人根據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規定公告暫停申購、贖回等業務時除外。

若出現新的證券交易市場、證券交易所交易時間變更或實際情況需要,基金管理人有權視情況對前述開放日及開放時間進行相應的調整,但應在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購業務

3.1申購金額限制

投資者通過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辦理本基金A類或C類基金份額的申購業務時,每次最低申購金額均為1.00元(含申購費);通過其他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的申購業務時,每次最低申購金額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具體業務辦理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申購金額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2申購費率

(1)本基金申購費由申購人承擔,用於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結算等各項費用。投資者在申購A類基金份額時需交納前端申購費。A類基金份額申購費率如下:

(2)投資者在申購C類基金份額時不收取申購費,收取銷售服務費,銷售服務費年費率為0.3%。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約定的範圍內調整費率或收費方式,並最遲應於新的費率或收費方式實施日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贖回業務

4.1贖回份額限制

基金份額持有人在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辦理本基金A類或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時,每次贖回申請均不得低於1.00份基金份額。基金份額持有人贖回時或贖回後在直銷機構或華夏財富保留的基金份額餘額不足1.00份的,在贖回時需一次全部贖回。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其他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A類或C類基金份額的贖回業務時,每次最低贖回申請份額、贖回時或贖回後在該銷售機構(網點)保留的最低基金份額餘額以各代銷機構的規定為準。具體業務辦理請遵循各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情況下,調整上述規定贖回份額的數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須在調整前依照《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2贖回費率

本基金A類、C類基金份額收取贖回費,贖回費由贖回人承擔,在投資者贖回基金份額時收取。贖回費率如下:

對持續持有少於7天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全部計入基金財產;對持續持有長於7天(含)少於30天的投資人收取的贖回費,將不低於贖回費總額的25%計入基金財產,其餘用於支付登記費和其他必要的手續費。

5日常轉換業務

5.1基金轉換費用

5.1.1基金轉換費:無。

5.1.2轉出基金費用:按轉出基金贖回時應收的贖回費收取,如該部分基金採用後端收費模式購買,除收取贖回費外,還需收取贖回時應收的後端申購費。轉換金額指扣除贖回費與後端申購費(若有)後的餘額。

5.1.3轉入基金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用根據適用的轉換情形收取,詳細如下:

(1)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最低為0。

(2)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如果轉入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比轉出基金的前端申購費率最高檔高,則收取的申購費用為轉入基金適用的固定費用;反之,收取的申購費用為0。

(3)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前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4)從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5)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6)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和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用=轉入基金申購費用-轉出基金申購費用,最低為0。

(7)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8)從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前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出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9)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10)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11)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後端收費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12)從後端收費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後端收費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13)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比例費率)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比例費率。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率=轉入基金的申購費率-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14)從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前端(固定費用)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前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且轉入基金申購費率適用固定費用。

費用收取方式:收取的申購費用=固定費用-轉換金額×轉出基金的銷售服務費率×轉出基金的持有時間(單位為年),最低為0。

(15)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後端收費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入其他後端收費基金時,轉入的基金份額的持有期將自轉入的基金份額被確認之日起重新開始計算。

(16)從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轉出,轉入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

情形描述:投資者將其持有的某一不收取申購費用基金的基金份額轉換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不收取申購費用的基金基金份額。

費用收取方式:不收取申購費用。

(17)對於貨幣基金的基金份額轉出情況的補充說明

對於貨幣型基金,每當有基金新增份額時,均調整持有時間,計算方法如下:

調整後的持有時間=原持有時間×原份額/(原份額+新增份額)

5.1.4上述費用另有優惠的,從其規定。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規和本基金合同規定範圍內調整基金轉換的有關業務規則。

5.2其他與轉換相關的事項

目前投資者只可在同時銷售轉出基金及轉入基金的機構辦理基金轉換業務。投資者辦理本基金轉換業務的單筆轉入申請應遵循轉入基金份額類別的相關限制,單筆轉出申請應遵循本基金及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

6定期定額申購業務

定期定額申購業務是指投資者通過指定銷售機構提出固定日期和固定金額的扣款和申購申請,由指定銷售機構在約定扣款日為投資者自動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購申請的一種交易方式。

6.1申請方式

投資者應按照銷售機構的規定辦理開通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的申請。

6.2扣款金額

投資者可與銷售機構約定每次固定扣款金額,最低扣款金額應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6.3扣款日期

投資者與銷售機構約定的固定扣款日期應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6.4扣款方式

銷售機構將按照投資者申請時所約定的固定扣款日、扣款金額扣款,若遇非基金開放日則順延至下一基金開放日。

投資者通過本公司電子交易平臺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申購業務,需以電子交易平臺指定的、與交易賬戶綁定的銀行卡作為扣款銀行卡,目前包括中國建設銀行儲蓄卡、中國農業銀行金穗借記卡、中國銀行借記卡、中國工商銀行借記卡、招商銀行儲蓄卡、民生銀行借記卡、浦發銀行東方卡/活期賬戶一本通、華夏銀行借記卡、廣發銀行借記卡、上海銀行借記卡、平安銀行借記卡、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借記卡、交通銀行借記卡、興業銀行借記卡。通過代銷機構辦理本基金定期定額申購業務,需指定一個銷售機構認可的資金賬戶作為固定扣款賬戶。

如投資者指定扣款銀行卡或扣款賬戶餘額不足的,具體辦理程序請遵循銷售機構的規定。

6.5申購費率

定期定額申購費率及計費方式應遵照本基金招募說明書中相關規定執行,如有費率優惠活動,請按照相關公告執行。

6.6交易確認

實際扣款日即為基金定期定額申購申請日,並以該日(T日)的基金份額淨值為基準計算申購份額,投資者可自T+2工作日起查詢本基金定期定額申購確認情況。

6.7變更與解約

如果投資者想變更扣款日期、扣款金額或終止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等,具體辦理程序應遵循本基金及銷售機構的規定。

7基金銷售機構

7.1直銷機構

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南京分公司、杭州分公司、廣州分公司、成都分公司,設在北京、上海、廣州的投資理財中心以及電子交易平臺辦理本基金的申購、贖回、轉換業務,可通過本公司電子交易平臺辦理本基金的定期定額申購業務。

(1)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金融大街33號通泰大廈B座1層(100033)

電話:010-88087226

傳真:010-88066028

(2)北京東中街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中街29號東環廣場B座一層(100027)

電話:010-64185183

傳真:010-64185180

(3)北京科學院南路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科學院南路9號(新科祥園小區大門口一層)(100190)

電話:010-82523198

傳真:010-82523196

(4)北京東四環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八里莊西里100號住邦2000商務中心1號樓一層(100025)

電話:010-85869755

傳真:010-85869575

(5)北京望京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望京宏泰東街綠地中國錦103(100102)

電話:010- 64709882

傳真:010- 64702330

(6)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18號101A室(200120)

電話:021-58771599

傳真:021-58771998

(7)上海靜安嘉裡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上海市靜安區南京西路1515號靜安嘉裡中心辦公樓一座2608單元(200040)

電話:021-60735022

傳真:021-60735010

(8)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蓮花街道益田路6001號太平金融大廈40層02室(518038)

電話:0755-82033033

傳真:0755-82031949

(9)南京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漢中路2號金陵飯店亞太商務樓30層B區(210005)

電話:025-84733916

傳真:025-84733928

(10)杭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杭大路1號黃龍世紀廣場B區4層G05、G06室(310007)

電話:0571-89716606

傳真:0571-89716611

(11)廣州分公司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廣州國際金融中心主塔寫字樓5305房(510623)

電話:020-38461058

傳真:020-38067182

(12)廣州天河投資理財中心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珠江西路5號5306房(510623)

電話:020-38460001

傳真:020-38067182

(13)成都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區交子大道177號中海國際中心B座1棟1單元14層1406-1407號(610000)

電話:028-65730073

傳真:028-86725411

(14)電子交易

本公司電子交易包括網上交易、移動客戶端交易等。投資者可以通過本公司網上交易系統或移動客戶端辦理基金的申購、贖回等業務,具體業務辦理情況及業務規則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本公司網址:www.ChinaAMC.com。

7.2代銷機構

各代銷機構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具體業務辦理狀況遵循其各自規定執行。

7.3銷售機構辦理本基金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等業務的具體網點、流程、規則、數額限制等遵循銷售機構的相關規定,各銷售機構可辦理的基金業務類型及業務辦理狀況以其各自規定為準。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www.ChinaAMC.com)查詢本基金銷售機構信息。

8基金份額淨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開始辦理基金份額申購或者贖回後,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不晚於每個開放日的次日,通過指定網站、基金銷售機構網站或營業網點披露開放日的基金份額淨值和基金份額累計淨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項

本公告僅對本基金開放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業務的有關事項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登錄本公司網站查詢《華夏中證全指房地產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基金合同》及《華夏中證全指房地產交易型開放式指數證券投資基金髮起式聯接基金招募說明書》。

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818-6666)瞭解本基金日常申購、贖回、轉換、定期定額申購業務事宜,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下載基金業務表格和了解基金相關事宜。

風險提示: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並不預示其未來表現。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引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投資有風險,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之前,請仔細閱讀本基金的招募說明書和基金合同,全面認識本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和產品特性,並充分考慮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理性判斷市場,謹慎做出投資決策。

特此公告

華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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