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達旗:逐步恢復運行出租車

達旗:逐步恢復運行出租車/旗內客運班車/公交車,公園/廣場正常開放

達旗:逐步恢復運行出租車/旗內客運班車/公交車,公園/廣場正常開放

商貿、餐飲、超市、住宿、洗衣、美髮、維修、洗車、廣告印刷等傳統服務業恢復經營。

各類線下培訓機構、游泳乒羽等各類室內健身場所、影劇院、購物廣場、KTV、網吧、洗浴足浴、美容院、燒烤、旅遊景區室內景點、旅行社等文化旅遊業,以及各類展館等其他空間相對封閉、人員相對聚集的經營性企業(場所)暫不恢復經營。

達拉特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關於服務行業恢復生產經營

有關事項的通告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印發〈關於實行分類指導精準施策統籌做好疫情防控與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的通知》(內黨明電〔2020〕6 號)要求,結合我旗疫情防控工作實際,為有序引導全旗各類市場主體恢復運營,保障人民群眾的生活需求,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恢復經營時間及範圍

(一)從即日起,逐步恢復運行出租車、旗內客運班車、公交車,具體按交通運輸部門管理細則執行。

(二)從即日起,商貿、餐飲、超市、住宿、洗衣、美髮、維修、洗車、廣告印刷等傳統服務業恢復經營,公園、廣場等正常開放(遊樂設施及項目除外)。

(三)各類線下培訓機構、游泳乒羽等各類室內健身場所、影劇院、購物廣場、KTV、網吧、洗浴足浴、美容院、燒烤、旅遊景區室內景點、旅行社等文化旅遊業,以及各類展館等其他空間相對封閉、人員相對聚集的經營性企業(場所)暫不恢復經營。

二、恢復經營要求

恢復經營的服務業主體應按照國家、自治區有關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以下防控措施:

(一)開業前,提前對營業場所設施、設備進行清潔消毒。每日上班前、下班後,至少2次對營業場所及設施、設備進行清潔消殺;通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不得使用中央空調,如使用,需委託專業機構定期對送風口、迴風口進行消毒。

(二)全面掌握並登記每名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近14天旅居史、自我隔離史及與確診、疑似病例接觸史,並向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報備,每日上班前、每班次換班前對從業人員進行體溫測量,並做好記錄。

(三)在營業場所門前或其他醒目位置,張貼恢復經營承諾書及場所消殺、復業從業人員登記表等,自覺接受監管部門、社會和群眾監督。在公園、廣場等戶外公共場所循環播放疫情防控知識,張貼必須佩戴口罩、嚴禁聚集等風險提示宣傳標語。

(四)全旗所有大型超市恢復正常營業時間,並根據顧客流量,合理開放收銀櫃臺,最大限度控制人員密度,減少人員集聚。

(五)餐飲行業嚴禁聚餐,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安排單獨就餐或隔座就餐,不準開設雅間就餐,提倡外賣配送、打包自取等就餐方式。

(六)未佩戴口罩的顧客,一律不予接待;嚴禁組織聚集型促銷、推介活動;不得承接各種集會和會議。

(七)住宿業經營主體要嚴格落實住宿人員及訪客實名登記制度和體溫檢測,發現疫情嚴重地區往來人員或有發熱、乏力等疑似症狀人員,要及時上報。

(八)各營業主體要自覺接受主管部門監督管理,有關部門將對經營主體進行不定期檢查,對防控意識薄弱、責任落實不到位的經營主體一律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依法嚴肅查處。

達拉特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25日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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