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如何规避农村宅基地买卖的风险?

lvjian_Kidd


买卖宅基地之前首先要弄清农村宅基地的性质,然后再决定是否买卖。

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以户口本为单位的家庭无偿使用这是基本原则,全国农村基本上都是沿用这一原则。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所有中的“集体”指的是哪个“集体”呢?就是你户口本所在地的村集体。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东东是村集体的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你可以有权买卖你的宅基地吗?

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买卖宅基地也就是近十几年才有的现象,就拿我们山东泰安来说,2000年前村预留机动土地较富裕,根据当地政策年满20岁决定在本村永久定居的村民是可以无偿得到宅基地,既然可以无偿得到谁会再花钱买啊?而2000年后尽管政策是有这样规定的,事实上宅基地就没有再审批过,所以也就有了现在各村的无证建房、一户多宅等现象,当然也就催生了宅基地的买卖现象。

说到这里就说到了你今天问题的要点了——宅基地买卖中应该规避的风险。合法就没有风险!如山东省2001年8月发布的〔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相信全国差不多的政策)中,关于宅基地买卖方面的规定我归纳了两点:一、受转让方村民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二、严格禁止村民或村集体组织以任何名义向本村以外的公民转让、买卖宅基地……既然是“严格禁止”的,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就不要再买卖了。

这里需要对宅基地转让方提醒的是:出让了自己宅基地的村民是无权再申请宅基地的。

谢谢提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斌子的日常生活


农村的宅基地 是不建议买卖的 作为现在最保险的投资 就是宅基地 资源是有限的 所以土地永远会是王者 作为有宅基地地还是慎重考虑是否卖宅基地

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宅基地建房每平米20元在老表哥当地,有宅基地使用权的村民,现在审批是每平米20元,宅基地审批面积不得超过130平米,宅基地使用费用才2000多块钱

就算宅基地可以交易,最少10万起有些人是有多处宅基地,有人会出售多余的宅基地,宅基地出售价格要10万起。因为在农村自建房,都是有房有院子的,自建房可能就100平米左右,但院子也很大,总共加起来一两百平米很正常。农村现在也是寸土寸金了,特别是靠近县城的农村,土地升值的几率更大

不卖,宅基地卖给你了,我只能买商品房了。现在实行一户一宅,如果宅基地出售了,那自己就没有宅基地了。现在在县城买套100多平毛坯房都要50万了,加上装修都要六七十万了,商品房还只有70年产权

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还能继承,建栋三层楼房占地面积100平米,住房总共300多平米才40万左右还带装修,你自己算算哪个更划算

所以你自己考虑一下 宅基地是不建议卖买的 最后吃亏的一定是你自己

以上是我个人的一些想法 希望可以帮到你 也欢迎你关注我 我会定期分享我个人的一些想法 谢谢





锦睿山货


买卖宅基地之前首先要弄清农村宅基地的性质,然后再决定是否买卖。

农村宅基地归集体所有,以户口本为单位的家庭无偿使用这是基本原则,全国农村基本上都是沿用这一原则。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集体所有中的“集体”指的是哪个“集体”呢?就是你户口本所在地的村集体。那么问题来了,既然东东是村集体的所有权,而只有使用权你可以有权买卖你的宅基地吗?

答案是肯定的!实际上买卖宅基地也就是近十几年才有的现象,就拿我们山东泰安来说,2000年前村预留机动土地较富余,根据当地政策年满20岁,决定在本村永久定居的村民是可以无偿得到宅基地,既然可以无偿得到谁会再花钱买呢?而2000年后尽管政策是有这样规定的,事实上宅基地就没有再审批过,所以也就有了现在各村的无证建房、一户多宅等现象,当然也就催生了宅基地的买卖。

那么今天问题的焦点来了——宅基地买卖怎样才能规避的风险呢,跟您说:合法就没有风险!如山东省2001年8月发布的〔山东省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相信全国差不多的政策)中,关于宅基地买卖方面的规定我归纳了两点:一、受转让方村民必须符合一户一宅条件的。二、严格禁止村民或村集体组织以任何名义向本村以外的公民转让、买卖宅基地……既然是“严格禁止”的,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受法律保护你们就不要再买卖了。

这里需要对宅基地转让方提醒的是:出让了自己宅基地的村民是无权再申请宅基地的。

谢谢提问,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农时农事


这就是国家不让村集体以外人员买宅基地的原因。

纵使你能卖几十万由于多数农民一直经济贫困,突然有钱也可能很快败光,这个钱来的容易和自己挣钱賺的几百万不一样。

所以为了稳定,只能卖给自己村集体里面的人,这样价钱也给不上来,你卖了也没多大用,反而你会一直有个居住的地方。


夜风惊扰


既然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宅基地,法律专业人士也只能给出否定的回答,但这社会很奇怪,往往遵纪守法不一定能赚钱,赚钱的一定是有风险(不是我鼓吹大家不去遵纪守法,只是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既完全规避风险又能突破政策去买卖宅基地,的确不管解释的多么彻底都是做无用功)。我从两个方面侧面回答你的问题。

  一、为什么有买卖宅基地现象存在

  存在就是合理,存在就是有市场需要,贵的买不起,价格不高,自住为主,合适找下个刚需的人卖掉……都是买卖原因。但宅基地买卖,倒是国土部门不一定能监管到位,你买了,它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查处你。不能过户,就意味着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你说的风险,随时可能被卖方通过司法途径收回。不过在全国很多地方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也是受广大群众打默许的接受的,买方也知道,卖掉也就两清,反悔这种例子极少,这里再重复总结一下几种原因,1、买卖双方对法律都不是很较真(或者不懂法),通过村里干部和双方亲戚见证,写着买卖合同书(或卖契),钱、房两清后,一般永不反悔,如果反悔,大多会觉得卖的人不讲信用,农村有些人以讲信用自居,没大利益的前提下,不会轻易废了自己的名声;2、对集体土地的政策,还抱有能变更过户的希望,毕竟集体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传言,从没停止过;3、最主要相对来就,不能过户,加上是集体土地,市价比较适合中低收入的人,面对现实只能接受这种性质土地的房屋。

  二、基上以上非法律因素,我建议你通过当地比较有能力(一般是村委会主任)的人当见证人,出点辛苦钱,以原房东(或原宅基地户主)名义报批基建房屋,有风险但只能通过信任和赌博的心理,就好像社会上有很多事情没法律约束但有道德约束,道德对遵守者大于天,对违背者贱如蚁。你跟郊外的卖主,完善买卖合同和扣留部分押金的方式,等你搬进去住,相对来说也就稳妥了。


户外胖头鱼


既然国家政策不允许买卖宅基地,法律专业人士也只能给出否定的回答,但这社会很奇怪,往往遵纪守法不一定能赚钱,赚钱的一定是有风险(不是我鼓吹大家不去遵纪守法,只是鱼与熊掌不能兼得,既完全规避风险又能突破政策去买卖宅基地,的确不管解释的多么彻底都是做无用功)。我从两个方面侧面回答你的问题。

一、为什么有买卖宅基地现象存在

存在就是合理,存在就是有市场需要,贵的买不起,价格不高,自住为主,合适找下个刚需的人卖掉……都是买卖原因。但宅基地买卖,倒是国土部门不一定能监管到位,你买了,它也不会无缘无故来查处你。不能过户,就意味着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你说的风险,随时可能被卖方通过司法途径收回。不过在全国很多地方这种现象是普遍存在的,也是受广大群众打默许的接受的,买方也知道,卖掉也就两清,反悔这种例子极少,这里再重复总结一下几种原因,1、买卖双方对法律都不是很较真(或者不懂法),通过村里干部和双方亲戚见证,写着买卖合同书(或卖契),钱、房两清后,一般永不反悔,如果反悔,大多会觉得卖的人不讲信用,农村有些人以讲信用自居,没大利益的前提下,不会轻易废了自己的名声;2、对集体土地的政策,还抱有能变更过户的希望,毕竟集体土地实行有偿转让的传言,从没停止过;3、最主要相对来就,不能过户,加上是集体土地,市价比较适合中低收入的人,面对现实只能接受这种性质土地的房屋。

二、基上以上非法律因素,我建议你通过当地比较有能力(一般是村委会主任)的人当见证人,出点辛苦钱,以原房东(或原宅基地户主)名义报批基建房屋,有风险但只能通过信任和赌博的心理,就好像社会上有很多事情没法律约束但有道德约束,道德对遵守者大于天,对违背者贱如蚁。你跟郊外的卖主,完善买卖合同和扣留部分押金的方式,等你搬进去住,相对来说也就稳妥了。


容大设计


这个问题,除非,集体土地可以直接在二级市场流通,否则,是不可能规避的,再者,法律明文规定,宅基地属于福利性质,不允许城市居民在农村购买房屋,所以,建议有这样想的,不要再奢望规避,即使购买,也没有任何法律保障。村民如反悔,民事诉讼,你会判败的。这种事,几年特别多,望三思而后行。


爱秋实


你好,我家就住在农村,现在国家禁止村集体以外的人购买农村宅基地,而且现在农村好多地方都已确权,农村宅基地买卖必须要通过村委会和本村村民同意才可以,还有就是一定要写好合同,避免纠纷!!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