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高考成績只佔60%,部分高校實行綜合評價錄取,這是否會造成錄取不公平?你怎麼看?

西部神鵰


怎麼錄取無所謂,重要的是人盡其才。學校可以招到有能力學好某專業的學生,學生可以進入自己喜歡的專業學習。只要實現這個目的,高考才可以說是成功的。這個世界沒有高分低能一說,只有你到底適合做什麼一說。


csalx


看了這個問題,並且看了部分回答,頓時覺得後腦冷風飄過!還有那麼多人支持,不知道你們出於什麼想法,而且還打著改革的旗號!在中國,目前高考是最為公平的一次考試了,沒有之一!如果這樣搞了,正像持反對意見的網友所言,給掌握權利的人留了個後門,那麼那些寒門學子真就再難以出貴子了!這是一方面,另外,這麼搞一定就公平了麼?如果有學生本來學習成績很好,結果高一下學期生病了,或者家裡狀況不好,不能一心放在學習上,一直沒能把名列前茅,僅僅在及格,等高三時突然狀況變了,還學生奮起直追,成績一下上來了,那麼按照這個政策,學與不學沒用了,這也就斷了一些學生浪子回頭的路,你還會說這個政策合適麼?把學生平時的成績和高考綁起來,怎麼想的?高中學校為了提高升學率,會不會把學生平時的成績給的賊高?這樣做公平何在?看了評論有地地方已經實行了,自覺自己是幸運的,如果我在這個地方,應該沒有我上大學的餘地了!現在一考定終身,雖然不是盡善盡美,但還是最為公平的,也是寒門學子跳龍門的一條路,如果高考也把能人為操縱的因素放裡邊,那麼真是一場切切實實的災難!人無完人,有的學生在高一高二時會走一些彎路,當這樣的人想學時,成績會扶搖直上,這就是所說的學霸級的,腦袋好使,你不能把這樣的人一直綁在高中的學習上,要是實行了題主的政策,這樣的人所走的路就會被徹底封死了,你也得允許學生犯錯誤,也讓其有改正的機會


微小向日葵


自從隋朝有了科舉制度以來,目前的高考制度是最公平的,要把高考成績只佔60%,部分綜合評價佔比40%,就會造成很大弊端。下面我具體陳述一下。

一.40%的綜合評價,其標準很難制定,那就摻雜著個人主觀因素。綜合評價可能包括思想覺悟,道德品質,心理素質,思維能力,各方面的才藝等綜合素質。找不到一個具體的標準,那隻能由評判員來認定。說誰行誰就行,說你不行,你也沒有好的論據去駁斥。就容易造成營私舞弊,任人唯親等不公平的腐敗現象。還會造成寒門子弟讀書無門,而埋沒良才。

二.這樣的高考辦法,只能造成弱勢者更弱。打個比方。高考的成績滿分是100分。而錄取的成績分數是80分。有錢,有勢力的孩子考試成績是80分X60%=48分,通過疏通關係就可以拿到綜合評價的40分,總成績為88分。而無勢,無錢的寒門學子要是考試成績為90分X60%=54分,若能拿到綜合評價的20分,總成績為74分,那麼寒門的學子就無緣進大學的校門。富家子弟就可以順利的去大學讀書,日積月累,寒門的子弟,更是讀書無望,沒有了上進的機會,只會埋沒大量的人才。

社會上是需要綜合素質的人才,那是通過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的結果,綜合評價是人的主觀意識來進行考量。勢必造成大批的優秀人才被埋沒。而那些庸庸碌碌之輩,也能走上高端的崗位,有可能會誤國誤民。不拘一格降人才,才能釋放出人的創造力,把祖國帶向繁榮和富強,但是前提也要品學兼優的好學生,德才兼備的實幹者,才能把道路領正,不會走歪路或邪路。


趙紹亮


如果實行這種政策,那麼必然會造成不公平。

舉一個例子在歐美一些教育產業化的國家有非常多的大學,包括我們非常熟悉的,哈弗,牛津這樣的大學,他們都有買分買學位的政策。

比如說一個同學的爸爸媽媽非常的有實力是企業家,只要他的爸爸媽媽捐資助學捐個幾億美金,那麼他的孩子就能夠在這些大學裡面讀書,並且順利獲得學位。

這種行為在中國是非常不恥的。如果發生在我們中國的學校,我們全國人民一定會非常的批判。但是在歐美國家卻非常的常見。也正因為存在這樣的現象,所以存在資產階級把持社會資源的情況,造成社會的不公平。

歐美國家給你的假象就是當某個窮人因為運氣好翻身成為上層階層人士以後,媒體會非常瘋狂的報道,讓你以為這個國家非常的公平,但是現實是99.99%的人。都不是幸運兒。

我們國家就不會報道一個孩子從窮苦人家出生考上大學的事情,因為這種事情每年都有幾萬個案例,沒有報道價值。

這正是因為高考是由分數作為唯一的評判標準決定的。

因為分數是沒有感情的,考到了那個分數,電腦就給你劃定了分數線,那麼人就沒有可操作的空間,在學習成績這一塊,如果人一旦有了操作的空間,那麼就一定會存在不公平的現象。

如果學校的表現成為了評定標準,那麼一個學生在學校裡面和班主任的關係和任課老師的關係以及同校長的關係就會變得非常的重要,也許這些同學沒有錢去捐助大學,或者在中國捐助大學獲得學歷的事情很難發生。但是你能夠保證每一個地方中學裡面的班主任或者是校長,能夠保持他們的乾淨嗎?

通過高考成績來決定一個考生的命運,如果這個考生因為高考沒有成為出類拔萃的人,那麼有可能他是知識水平不行,也有可能是他的心理素質不行(比如總是臨場發揮失敗),又或者他的眼界不行(比如能去讀大學,不去讀,非要考上某個大學才去)。

總之通過高考來淘汰掉一部分人是有他的選擇機制的道理存在的。我們可以想象一下,如果通過其他的機制選拔上來一個人,當他站在一個重要崗位上的時候,他卻心理素質不行,造成國家重大工程的失敗的時候,那麼誰來替他負責呢?

或者我們選出一個眼界不行的人,他站在一個重要崗位上,明明有非常多的折中的辦法來達到發展的目的,但是他偏偏要盯著一個點去拼,最後花了很多的錢卻沒有辦成事情,那麼誰又要為他負責呢?

知識水平不行那就更不用說了,他們本來就應該被淘汰。

所以高考以分數作為評定標準是非常公平的,如果要引入其他的標準,那也必須是在分數以下,作為輔助,比如說同樣是招生招了10個學生,但是,有13個學生達到了分數線,最後4個學生是同分。

那麼在這種情況下去比較這4個同學的分數比例,以及他們平時的表現,或者之前的社會活動情況,以及學校裡面的獎懲情況。這樣的比較才有意義。

如果一個學生在高考之前確實對社會做出非常重大的貢獻,又或者他之前有見義勇為或者其他對社會有貢獻的行為,那麼這樣的同學自然而然會得到相關的獎勵,甚至是高考加分。

這個社會絕大多數的學生都是普通的學生,平時的表現也都是大多是相同的,增加一個40%的比例去評判他們的平時表現,會讓非常多同學做出很虛偽的事情。比如說無中生有的見義勇為,用錢買來的發明創造,捐助自己所在中學換取的優秀評定等等。。


外語那點事


我不知道這個綜合評價怎麼評,如果說高考佔60%,平時成績如高考的單科結業成績佔40%,我覺得可以接受,但是那40%如果是所謂的綜合素質評價那就算了吧,只要加入了人為的主觀因素的東西就不會再有公平哪怕是相對的,比如一個上海農村的孩子,假期幫助父母看攤,在市井街坊眼裡這是個懂得體諒父母的舉動,應該加分。可在所謂的磚家眼裡,一定不如在假期時間參加志願者服務這樣的行為。你說哪個有錯,但是農村的孩子沒有時間和精力參加這樣的活動啊。在我的眼裡,階層分化已經是現實,不能進一步固話。流水不腐,雖然貧困地區和家庭的孩子現在已經很難和富裕家庭的孩子競爭,可畢竟還有一絲希望。


冷月邊關


目前來說,南方科技大學已經實行這種政策。不過已經最大限度的避免不公平的現象出現。在高考成績佔60%前提下,剩下的40%南方科技大學是這樣分配的:

一、南方科技大學自行組織的能力測試成績佔30%。其中機試佔25%,面試只佔5%。

二、高中學業成績佔10%。3%為綜合素質分,7%由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

三、若綜合成績相同,高考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綜合成績、高考成績都相同,則按南方科技大學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優先錄取。

所以,大家可以看出,面試成績和綜合素質成績,佔的比重是非常少的。最大限度地避免了不公平現象的出現。


芯199


哪種方法都是相對的公平,綜合素質還是比較客觀全面的標準,只看分數一刀切的做法會刷掉很多優秀學生的,人的聰明有很多種,不適合數學,可能擅長語文。不擅長教科書可能擅長廚藝,三百六十行都可以是選拔人才的標準,這樣社會上的人才才會爭鮮鬥豔,百花齊放,每個人都有可能成為人才,或者還是天才,不應該把一個人的未來,祖國的希望定義在一個標準上,偉大的民族應該是包容,並且允許各種競爭和挑戰的存在,要相信整天只愛打遊戲的孩子可能是遊戲天才,要允許各種優秀的人存在,不拘一格。


那年我們彼此陌生899


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公平二字,我們就來分析一下會還是不會?

首先,公平是相對的,不公平是絕對的。


這是個常識,不需要什麼社會學、倫理學、政治學來佐證,因為人類沒有發明哪種制度是全人類都認可的,所有人都認為很公平公正的事是不存在的。所以綜合評價錄取這個事肯定存在不公平的一面!這毫無疑問。

第一個不公平就是權利尋租。這是顯而易見的,我相信政策制定者在制定之初肯定也想到了這個可能性,而且這還比較簡單易操作。因為學校在綜合評價考核環節有自主權,比重也達到了30%,完全可以決定一個考生的去留。打通相關環節,搞定相關主要人物,對於有些家長來說並不難。

第二個不公平是地域差異。



如圖所示,南方科技大學的招生規則就明確的指出,“上海、浙江考生僅舉行面試不參加機試”那對於其他省份的考生來說是不是不公平?北京大學在上海也推出綜合評價錄取,但是它在上海是屬於提前批錄取,換句話說上海考生沒被北大錄取,依然可以參加常規的報考,但是北大在浙江也推出了綜合評價錄取,但錄取方式並沒有明確說是提前批,那對浙江考生公平嗎?當然,人家學校推出不同的錄取規則,必然有人家的合理考慮,我們對此不做評價。

其次,公平是其本質。


為什麼我認為它是公平的呢?我們一一解析一下。

第一,只要對大多數人是公平的那它就是公平的,因為你無法做到所有人都滿意,所有人都認為公平。就拿權利尋租來說吧,這個情況肯定會發生,但是終究是小比例的,因為我們有法律的利劍,有制度的約束,不是可以恣意妄為的社會。大學推出綜合評價的錄取規則,絕不是為了招一批廢材進來,絕大多數學生肯定還是憑藉真本事考進來的,這一點我覺得毋庸置疑。

第二,我們要明白高考的終極目標到底是什麼?選拔人才,提高國民素質這是毫無疑問的。這種選拔機制給了那些考場發揮失常但綜合素質很高,有特殊才能的考生一次機會啊,這些都是人才啊,不能用一考定終身埋沒了人才啊!

第三,有些朋友剛一開始聽說這個規則,第一反應可能就是認為這會給那些學習差但是家裡有權勢
的考生大開了方便之門,其實不是啊。畢竟高考成績佔了6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還佔了10%啊,兩個加到一起佔了70%啊,所以說分數低的考生通過綜合評價拿到高分並不是很容易事啊。

最後,我們要允許改革,要保持開放的心態。



任何改革都允許試錯,不改革哪來的進步?不試錯哪來的成功?科比是超級偶像,賽場上的超級殺手,可他也是超級打鐵王啊,但是你不讓他打鐵,何來那一次次的絕殺?歡樂喜劇人都允許用電影pk相聲了,我們為什麼不能開放包容的允許高考改革呢?


黑狗智庫宋老師


當資源緊缺時,考試的好處毋庸置疑,它客觀地防止了不公平地走後門託關係等選人用人的不正之風。

但是現在,弊端越來越突出,如應試教育的補習班現象,公務員考試,使大批青年把大好的年華浪費在各種省考,國考之中。

我們不能總是害怕暗箱操作,而把我們大家都束縛在一個互不信任的環境中,人人自危。我們總要從舊的應試教育中走出來。

我認為,既要有考試,又要有的推薦,來綜合評定一個學子,一個求職者,似乎更合理,更公平。

同時推薦人,應對其推薦的內容的真實性負法律責任。正式的推薦信,推薦人需手籤,並存檔。錄取學校,或用人單位如發現有推薦信中有虛假或不實內容的情況,造成損害的,可起訴推薦人。


JackLin160150263


平時的政治思想表現,團結友愛、關心社會政治、愛黨愛國愛勞動等等最為重要。教育部可制訂學生在校平時表現的細則供學生評比參考。畢業生的檔案評語必須是全班同學評定,而不是老師、校長喑箱操作寫了算。錄取學校必須公開錄取生的分數,同時公開被錄取生的畢業評語,畢業學校必須組織畢業生回校,對被錄取生的情況由全班同學監督(也是一次勵志教育過程),讓沒被錄取的學生心服口服。這樣才公評公證。初中升高中也以同樣方式畢業。

這樣一來,十年就會培養出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真正需要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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