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山东济南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微信购买口罩需谨慎

  中国消费者报济南讯

周健记者尹训银)近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多起消费者投诉,称在微信群购买口罩商家没有按时发货,或者收到口罩质量差。但是大多数消费者无法提供经营者的名称、经营地址等信息,有的消费者只提供了微信群号,执法人员通过调查,该微信群已经解散或不存在。有的消费者能提供发货地址,经过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多为虚假地址,无法进一步为消费者维权。

  济南市槐荫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消费者: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项,“应当提供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微信购买口罩等用品,往往没有经营者具体名称(姓名)、地址,也有可能是外地人员,消费者合法权益难以保障;医用口罩属于医疗器械,需要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资质后方可销售,微信经营者大多没有取得相应的经营资质;微信购买口罩质量参差不齐,疫情期间正规厂家生产的口罩均由国家统一调配,微信经营者往往从不正规渠道购进,部分产品没有经过相应的许可和检验,有些是假冒商品或者无中文标识的三无产品;难免有少量不法人员利用微信等手段实施诈骗,近期各地均有此类案件发生,发现此类情况消费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政府已经积极协调各口罩生产企业和具备口罩生产条件的企业加大产能,消费者可以通过政府订购平台进行预约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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