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健康,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乐清市税务局在防控期间贯彻“涉税事、线上办,非必须、不窗口”原则,拓宽“非接触式”办税渠道,推出“自主选择、网上申领、邮寄配送”的发票免费寄递业务,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寄递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机动车发票、医疗门诊(住院)发票、二手车发票。
2 发票寄递范围
乐清市行政区域内。
3 发票申领条件
纳税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经营状态为“正常(开业)”;
(二)当月税控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
(三)无待处理违法违章信息;
(四)可通过“金税三期”系统校验。
4 发票申领途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进入我要办税”版块,点击“发票使用”模块,选择“发票领用”。
5 发票寄递送达
送达时间
当日16:30前完成申领的,T+1日前送达;当日16:30时以后完成申领的,T+2天前送达(疫情期间特殊情况除外)。
交接方式
1.预约提醒:投递员投递邮件前向发票收件人预留的电话发送短信或电话提醒邮件预投递,确保邮件投递及安全。
2.交接邮件:投递员按照邮件面单上的信息核验收件人的相关信息及身份信息,收件人需核验邮件完整无污损后签字确认。
6
其他
寄递费用
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联防联控工作,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疫情响应解除止,全市辖区内原本由纳税人支付的发票寄递费用现由税务局统一支付。
邮件查询
1.寄递发票邮件轨迹跟踪查询(网址):http://yjcx.chinapost.com.cn/qps/yjcx。
2.邮政查询客服电话:0577-61602345
3.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
1.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4008012366。
2.发票寄递问题:0577-61602345。
3.税控设备问题:95113(航信)、4006112366(百旺)。
来源:乐清日报全媒体记者 蔡甜甜 通讯员 王咏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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