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某女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求籤進門後永不再回孃家方給彩禮的協議,你怎麼看?

兩個指甲蓋兒


男方要求不過分,出資多少決定股東權益,既然把女兒當商品明碼標價,男方買越多佔股越多,決策比重越高,如果出資程度達到控股程度,男方自然有權決定你女兒的一切。咱不排除個別付出巨大代價娶回家一個當佛爺供的情況,但這種情況的前提是女方姿色家世能力等至少一個方面頂尖。女方如果有這種期望,最好先客觀評價一下自己女兒的姿色家世能力等方面的水平,配嗎?


晚風中的樹


可以不要彩禮,但必須鑑結婚協議,男方婚後收入的85%交女方管理家用,雙方父母共同贍養,因性格不合由女方提出的離婚財產均分,男方提出的則女方獲80%的共同財產,孩子的撫養權女方優先選擇。如果婚後出軌離婚則淨身出戶,給付無過錯方離婚時年收入的20倍作為賠償。孩子無過錯方優先選擇。


詠春108


女方出嫁要高額彩禮,男方要女方籤協議,事實上是男方心裡極其不滿的表現而且噁心對方。

這些年來,女方出嫁要彩禮的現象愈演愈烈,從一個側面反映了現今社會的價值取向。主要表現在:一是要面子,女方彩禮越多,好像越能顯示在親戚朋友和社會上有面子,無形中對彩禮的攀比和彩禮的約定俗成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二是有的女方家長要彩禮也不過是一種形式,無非社會上都是這樣,不要彩禮好像說不過去,要了彩禮還是會返給了女兒,表現為一種從眾心理;三是女方家裡完全是出於一種利益考慮,認為嫁女兒要彩禮天經地義,彩禮達不到要求就不嫁,這與純粹賣女兒沒什麼區別,諸不知這樣做,如果處理的不好會給男女雙方帶來禍根。

就男方要求女方籤協議而言,男方已經視女方為物,談何情感?女方從男方要求籤協議開始,難道還不明白自己不過是物質的交換品,還能奢望夫妻之愛?總之,出嫁高彩禮風行不是社會文明現象,在一定程度會扭曲人們的價值觀!



胡楊木138


很早我就探究過彩禮問題。1.彩禮是不是給丈母孃的養老金,最後的結論:不是。丈母孃有很優厚退休金,或者工資,同樣要彩禮。2.彩禮是不是贖買新娘的價錢,最後的結論:不是。中國自共和國以來,不準買賣人口;縱然允許買賣,幾萬幾十萬也買不了一個如花似玉的姑娘啊。最後,我琢磨著,彩禮是女方和男方婚姻平衡的砝碼,女方要的彩禮越多,越說明她找了一個很差的女婿。彩禮是女方制約男方的押金。如果男方膽敢說個不字,這押金絕不退回!


劉西力


我們這邊的彩禮錢也很高,二十萬左右的彩禮錢吧(還不算其它的費用)但是女方陪嫁的時候彩禮錢都會帶回夫家孃家還會填幾萬(填多少試女方經濟來定)很好奇那些只收了彩禮錢但一分嫁妝都沒有的城市都是那些地方[捂臉](被這些人搞臭了嫁女兒變成賣女兒了)唉


如鯨向海as


首先女方索要一定彩禮,在個人家庭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確實可以理解,含辛茹苦把孩子拉扯大,卻要嫁到別人家,要點補償也是合理的。況且婆家給彩禮也代表對女兒的重視,如果給的多,傳出去也有面子啊!

結婚時,如果男方家庭確實比較困難,我覺得女方是可以靈活一點的,適當少要一些,如果因為彩禮而錯過了一段美好姻緣,對女孩子自己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就算男方通過舉債,勉強湊齊了彩禮,兩家人以後也會心存芥蒂,可能導致以後產生家庭矛盾,最後還是間接坑了自己的女兒。

但是男方說的這個協議就有點過分了,讓人覺得有那麼點兒像做買賣的意思,婚姻不應該是這樣的,婚姻是把兩家人變成了一家人,你讓她籤這樣的一個協議,也許她是為了你的彩禮錢,把協議簽了,那也在她心裡種下了一顆芥蒂的種子,把婚結了,你們總有一天也會過不下來離婚的,所以我希望男女雙方可以相互理解在各自能接受的基礎之上好好的談談,各自退步,高高興興的把事情辦了。





薩達爾江寒


比方一個普通男孩花十幾二十萬娶老婆,結婚一兩年就離婚,有兒子的人都清楚意味著什麼。要求永遠不回孃家不是好辦法,籤個至少十年不離婚還是可以。當然這只是針對高額彩禮。


那年今日46


我是南方人,彩禮呢是一直延續下來的“陋習”。延續到現在實際上就是女方父母擔心女兒到別人家過日子,當不了家手裡面又沒錢。這個彩禮都會在結婚當天返到女兒手裡,有的父母還會添陪嫁妝和錢給女兒,讓他們小兩口開始新家庭生活。不要一提彩禮就是丈人家賣女兒,這是冤枉了孃家人。


王家女漢子


不是永不回孃家,而是不能自己隨便回孃家。回孃家要婆婆批准。這是傳統習俗的做法。


孤獨D時代


在我看來,現在娶老婆就和做生意一樣,爭爭講講,最後以一個雙方都滿意的價格,談攏,結婚!結婚基本都是男方付出,賣車買房裝修,還要給女方彩禮!娶老婆置辦東西是正常的,但是組建一個新的家庭應該雙方同時付出,不應該是男方自己付出!現在一個普遍的現象,女婿基本都孝順自己的岳父岳母,一年能回家幾次看看自己的爹媽?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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