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平涼市市場監管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春耕護農行動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防疫情、保穩定、促發展”要求,切實保障農資產品質量安全和價格穩定,平涼市市場監管局緊緊圍繞化肥、農膜等重點產品,突出生產企業和經營批發商重點企業,開展春耕護農專項行動,全力保障春耕生產順利進行,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實施。


平涼市市場監管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春耕護農行動

一是幫扶生產企業健全質量管理制度。積極幫扶復工復產的化肥生產企業建立健全原材料進貨、關鍵質量控制點、出廠檢驗等制度。對於尚未復廠復工的生產企業,配合行業主管部門,落實一企一策,指導企業開展復工復產,及時跟進幫扶。


平涼市市場監管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春耕護農行動

二是指導經銷企業嚴把農資質量關。指導農資經銷單位建立進貨查驗制度,禁止銷售質量不合格農資及厚度小於0.010毫米農用地膜。督促經營者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對銷售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堅決杜絕不合格或假冒產品流入市場。


平涼市市場監管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春耕護農行動

三是打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充分發揮執法辦案的威懾作用,主動與農業農村、公安、供銷等部門協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信息共享等工作機制,把農資打假與掃黑除惡結合起來,及時解決農資打假中遇到的重大問題,合力查處坑農害農大案要案,涉嫌犯罪案件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共同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和春耕生產秩序。


平涼市市場監管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春耕護農行動

四是開展農資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全面掌握轄區內企業生產狀況,對已經復工復產的農資產品生產企業,由各縣級市場監管局全部進行抽檢,市質檢中心免費開展檢驗。對經銷企業開展現場執法檢查,需抽樣檢驗的,由市質檢中心指導進行抽樣並免費檢驗。


平涼市市場監管局採取“五項措施”開展春耕護農行動

五是組織開展農資產品價格監督檢查。督促經營者對農資產品明碼標價,維護化肥、地膜等農資產品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開展價格監督檢查,對相關經營者囤積居奇、串通漲價、哄抬物價等擾亂正常市場秩序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處,並實施信用懲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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