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春耕护农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防疫情、保稳定、促发展”要求,切实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安全和价格稳定,平凉市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化肥、农膜等重点产品,突出生产企业和经营批发商重点企业,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春耕护农行动

一是帮扶生产企业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积极帮扶复工复产的化肥生产企业建立健全原材料进货、关键质量控制点、出厂检验等制度。对于尚未复厂复工的生产企业,配合行业主管部门,落实一企一策,指导企业开展复工复产,及时跟进帮扶。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春耕护农行动

二是指导经销企业严把农资质量关。指导农资经销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销售质量不合格农资及厚度小于0.010毫米农用地膜。督促经营者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对销售的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坚决杜绝不合格或假冒产品流入市场。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春耕护农行动

三是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充分发挥执法办案的威慑作用,主动与农业农村、公安、供销等部门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把农资打假与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及时解决农资打假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合力查处坑农害农大案要案,涉嫌犯罪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共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和春耕生产秩序。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春耕护农行动

四是开展农资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全面掌握辖区内企业生产状况,对已经复工复产的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由各县级市场监管局全部进行抽检,市质检中心免费开展检验。对经销企业开展现场执法检查,需抽样检验的,由市质检中心指导进行抽样并免费检验。


平凉市市场监管局采取“五项措施”开展春耕护农行动

五是组织开展农资产品价格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对农资产品明码标价,维护化肥、地膜等农资产品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对相关经营者囤积居奇、串通涨价、哄抬物价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给予严处,并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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