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慈溪刑事律師:用法律封住吃野味的嘴

慈溪刑事律師陳亮: 管住嘴,革除吃“野味”的陋習,需要法律管治約束,也需要在生活觀念和消費習慣上來一場革命.我們要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以更切實的行動,保護野生動物,保護人類自己.


慈溪刑事律師:用法律封住吃野味的嘴


慈溪刑事律師: 用法律封住吃野味的嘴

管住嘴,革除吃“野味”的陋習,需要法律管治約束,也需要在生活觀念和消費習慣上來一場革命.我們要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以更切實的行動,保護野生動物,保護人類自己.

一. 野生動物保護法修訂過程

現行法《野生動物保護法》是1988年11月通過的,先後又經過2004年,2009年,2016年,2018年4次大的修改.法律實施後,野生動物的保護狀況有所好轉.

現行的法律,強調了重點保護物種的保護,但給野生動物的大規模馴養繁殖商業化利用留下了很大的空間.再加上實施中的具體辦法沒有及時出臺和完善,和監督檢查和執法力度不夠,因此不少地方,野味市場氾濫,相關產業規模龐大,還是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了重大隱患.

這次新冠肺炎疫情,凸顯了濫食野生動物的突出問題,以及對公共衛生安全構成的巨大隱患.

二. 人大常委會發布《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決定》

本月24號,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的決定》.《決定》提出了一個嚴格禁止,一個全面禁止:

1. 凡《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動物的,必須嚴格禁止;

2. 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決定》同時要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本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反《決定》的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加重處罰.

可以說,這份《決定》,是我們用沉重的代價換來的!

管住嘴,革除吃“野味”的陋習,需要法律管治約束,也需要在生活觀念和消費習慣上來一場革命.我們要敬畏自然、敬畏生命,以更切實的行動,保護野生動物,保護人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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