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安家》中,老嚴夫婦320萬全款為兒買房,房產證上加上兒子女朋友的名字?有隱患嗎?

從心出發交朋友


這個環節是一定有隱患的,後面一定還會後患無窮的。

我們沒有在大城市生活過,但是,也對大城市的房價之高是有所耳聞的,有的人家,窮其一生,也就是能勉強湊夠一套小房子。而房子也就是一個家的承載,不管窮富,房子成了剛需。

也聽說過很多人為了房子不得不放下身段,或者兄弟姐妹之間採取 各種爾虞我詐的事情。

像劇中,老嚴夫婦就是一個賣包子的,他們也說了,一個包子一個包子地慢慢地攢出來的這套房子錢。

而他們的兒子,看起來也不像是特別成器的模樣,而兒媳婦一撒嬌,老嚴夫婦就動搖了,就加上了兒媳婦的名字。

那個兒媳婦看起來也不像是個省油的燈。

估計以後 ,老嚴夫婦還會因為這個房子而鬧得雞飛狗跳,一定會上火的。

所以,回過頭來想一想,還是徐姑姑那種人情味的賣房,應該是相對靠譜的。

不過,唉,指望中介能有良心,不太好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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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海清和孫儷的粉,《安家》我是一定要看的,今天不討論女神的演技。電視劇一開始就涉及那麼刺激的話題。老人出資給兒女買房那麼敏感的話題。

嚴叔和嚴嬸在上海一線城市,開包子豆漿鋪,攢夠了一室一廳的房子款。兒子馬上就打結婚證。婚房就提上了日程。

兒子提出要加上倩倩的名字,給媳婦安全感。

劇中,嚴叔嚴嬸要全款買一室一廳,孫儷和羅晉,倒是建議嚴叔先付首付,然後做個公積金和商貸組合。劇中沒有講是結婚前買還是結婚後買。那麼,關於父母出資為子女買房,法律上是怎麼說的呢?

先不考慮上海的限購政策。因為作為沒有滬籍的外地人在上海買房,一定要有社保和結婚證剛需的。劇中人不一定夠。

一、婚前買房。

婚前買房,父母出全款,登記在嚴叔兒子一人的名下,父母贈給兒子一人。這個是沒有任何疑問的。

婚前買房,父母出全款或者出首付,登記在兒子和媳婦名下,那麼,房屋認定份額的結果不是明確的,法院處理,在實踐中也是有爭議的。

最高院民庭的觀點,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父母出資部分由自己的子女按照比例享受份額,也就是說雖然加上了媳婦的名字,但是由於是嚴叔和嚴嬸全部出資,那麼女方也是沒有份額的。婚前買房,嚴叔嚴嬸出首付,即使登記在小兩口的名下或者女方的名下,嚴叔嚴嬸出資相對應的房產份額也是兒子的。

在實務中,又有不同的做法,還要結合登記的具體情況,是按份還是共同。比如上海的做法,雖然登記在雙方的名下,如果登記了份額就按照份額,沒有登記份額,共同共有,如果涉及離婚,出資一方可以多分,具體可詳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婚姻家庭糾紛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3條的規定。可能各省有不同的規定,需要具體看。

二、再說婚後,父母出資買房。

如果嚴叔的兒子已經領了結婚證,法律是認可結婚證的,不認可婚禮儀式。

婚後,嚴叔買房,全資出資,登記在兒子一個人名下,是對自己兒子的贈予,是個人財產,法律依據為《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第一款。

婚後,嚴叔買房,全額出資,登記在小兩口雙方名字,適用於《婚姻法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婚後,嚴叔買房,部分出資,登記在兒子名下,不適用《婚姻法解釋三》第七條的規定,根據實踐中經驗,此種出資屬於對夫妻的贈予,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此種處理觀點,最近出現了挑戰,有的父母主張是借給小兩口的,不是贈與。老兩口傾其所有,是緩解小兩口的壓力。杭州出現了相關案例。

年輕人尤其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沒有那麼多錢,父母出資買房,在生活中,大量存在。所以,容易產生糾紛。

房產是不動產,對外實行公示公信原則,加不加媳婦名字對老嚴家還是有很大的影響的。

如果做貸款,讓兒子和媳婦貸款,一方面不讓小的啃老,給小的壓力,督促進步。媳婦要加名,如果不出資就加名,那麼一旦小兩口離婚,那麼女方就要分出一半,所以,如果小兩口還貸,女方有貢獻,那麼女方分割房產是應該的。

其實,羅晉知道老嚴沒有理財的頭腦,羅晉說剩餘的理財,也只是個說辭,羅晉和老嚴多年的關係,深知老嚴的不易,也是為老嚴著想。但是,最後還是讓出錢的當事人自己來決定。

其實,如果讓媳婦做變通也是未嘗不可。兒媳婦你也要拿出自己的理由,比如不要彩禮、出裝修費用,或者買車等等,畢竟一個包子一個包子的買出來的錢,不是中大獎偶然得來的。

每個人都希望家庭和睦,子孫滿堂。但是買房這麼大的事,還是要慎重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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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如徐姑姑所說的,看老嚴的兒子和兒媳婦不太靠譜,擔心以後會有問題。

老楊夫婦在上海要賣多少個包子,才能攢的這320萬,花盡了畢生積蓄,全款為兒子買了一個1室1廳的房子,而且房產證又寫上自己兒媳婦兒的名字,這個兒媳婦兒的做法也太著急了。



剛開始老嚴夫婦,對於在房產證上加上兒媳婦兒名字,這件事情是不願意的,他們的表情是有些猶豫的。但當他們知道了,他們的兒媳婦懷孕以後,他們有了孫子,他們的表情立馬就不一樣了,他們高興地同意了,加名字這件事情。

從兒媳婦懂得能用孩子,能讓老人高高興興的,把自己的名字加在房產證上,就可以看得出來,這個兒媳婦兒也是一個心機很深的人,知道想辦法為自己謀得利益,並不是善茬一個。





能讓老嚴的兒子說出在房產證上加上自己的名字,說明這位兒子也很聽兒媳婦的話,將來有可能發生為了老婆而不要父母的事情。

如果老嚴夫婦年齡大了,失去了勞動能力,掙不來錢會怎麼辦?

老嚴夫婦現在是可以憑藉自己的勞動,自己的體力賣包子來掙錢,但如果再歲數大一點,行動不方便,沒有了力氣來包包子,這樣也就沒有掙錢的能力了,會不會遭到兒媳婦兒的嫌棄和無禮對待。



老嚴夫婦花光了自己的積蓄,再向兒子和兒媳要錢,會有那麼順利嗎?

老嚴夫婦兩位老人,再加上兒子兒媳和孫子,一家5口人擠在一個1室1廳的房子裡,時間長了的話,人的心情也會變得壓抑起來。



如果兩人老人生病或身體不能自理,又在那樣一個環境裡面,再遇到一個有心機的兒媳婦,會發生什麼樣的事情,我們真的難以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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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家》第三集講到,房似錦給包子鋪的老嚴夫婦推薦了一套房子,老嚴非常滿意,決定320萬全款買下這套房子,他兒子卻要求寫上女朋友的名字,開始老嚴有點猶豫,但未來兒媳婦說懷孫子了,一高興就答應了。

從表面上看,這是中國父母的傳統的做法,沒什麼毛病,但現代婚姻的風險太高了,像上海這樣的大城市,2019年的離婚率高達54.83%,實在令人汗顏。畢竟這320萬是老嚴夫婦一輩子的積蓄,也就是養老錢呀。接下來,從法律的角度上跟各位分析一下這種情況存在的隱患。

第一,老嚴兒子是在婚前加上女友名字,按照《物權法》解釋是屬於共同財產的,加了女方名字可以視為產權贈與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三十九條, 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二,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老嚴的兒子如果婚後出現婚姻狀況而離婚的話,女方是可以分得房子的相應的財產的。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 因下列情形導致不動產權利轉移的,當事人可以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轉移登記:(一)買賣、互換、贈與不動產的;

第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解釋,如果婚前老嚴兒子跟女朋友沒有婚前財產約定的,無論結婚與否或婚後離婚,這個房子女方都有權分配相應份額。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共有財產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綜合建議: 老嚴兒子婚前可以在房產證上寫上女朋友的名字,但為了確保老嚴夫婦的未來養老的保障,避免兒子婚姻的風險,建議諮詢律師做一份婚前財產約定或公證,說明房子是老嚴夫婦一方出資購買的房產贈與兒子,屬於兒子的個人婚前財產,避免婚後被分割。

可能有些父母或兒子擔心影響夫妻感情,但回頭想想,這可是老嚴夫婦一輩子的積蓄,如果花光了或者有什麼閃失,可想而知晚年生活有多慘。現代父母的養老其實很難指望孩子了,因為現在年輕人生活壓力大已經很大啦,供車供樓養小孩。所以,現代人做婚前財產約定慢慢會成為一種潮流,很多富人和企業家都會做這樣一個動作,買房可動則就幾百萬的資產,因此我們必須要知法懂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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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產證上加上女方的名字,如果後期老嚴兒子婚姻不幸福導致離婚,那到時候分家產是有女方的財產的。即便老嚴能提供房子是他們老兩口掏錢買的,那也有女方的一份!還有就是當老嚴在猶豫要不要加女方名字時,鏡頭給到女方,很明顯看出她是很想讓加上自己名字的,還有就是徐姑姑建議做一些商業貸款,鏡頭再次掃到女孩,很明顯她是不太樂意的。這就為後期埋下了隱患!!!



小四兒的vlog


隱患肯定是有的,就從老嚴兒媳的那句我開心了,寶寶就會開心,足見她的小心機,完全是用老人想好孩子的心願來當籌碼,不排除撒謊假懷孕,哪有這麼巧,在老嚴猶豫的時候臨時揭露喜訊的。

徐文昌的建議很好,父母不能散盡積蓄,給孩子付完一部分已經很值得感恩了,後期夫妻一起承擔分期,這樣加上去名字還能說得過去。

讓孩子承擔部分壓力,也不是說完全不管不問,承擔不起時還是可以尋求父母幫助,但是兩種意義是不一樣的。

老嚴兒媳明顯有問題,是想空手套白狼得到利益,這樣的媳婦後面還要折騰,老嚴夫婦會傷心的,怪也只能怪兒子不爭氣,一副欠揍的樣子毫無擔當,全讓小媳婦折騰,忘了父母的不易。







可娛與可樂


肯定有隱患。

首先看到老嚴夫婦的兒子時,我就覺得他們的兒子不靠譜,後面肯定要出事。

其次,老嚴夫婦的兒子看起來呆呆傻傻的,一點也不像是聰明人。估計老嚴夫婦的兒子愛慘了他女朋友,不然他們又還沒結婚,怎麼會用父母所有的血汗錢全款買房,還加上自己女朋友的名字呢?

最後,現實有太多的家庭為了買房加不加媳婦名字而鬧翻的,個人覺得如果老嚴夫婦的兒子是個懂事的人,肯定會勸父母親寫他們自己的名字,而不是他和女朋友的名字。

畢竟這些錢不是自己掙來的,寫自己的名字住的時候也不會安心。

老嚴夫婦應該聽徐姑姑的勸,不要全款買房,可以貸款買,把錢留在銀行,突發情況的時候不至於沒得用。


雪梨阿forever


首先,必然會有,婚前共同財產,更不要說隨後結婚後仍然為共同財產,法律規定這這方面很細緻,無論婚前婚後,共同財產都屬於雙方的,很多人說法律完善後可能不算,對不起,現在可能還沒有!

其次,以安家電視劇的尿性,如果不在老嚴家發生事故,簡直天方夜譚,老嚴兒媳婦的小心機所有人都看到了,大家都不說,裝個樣子給娘娘看而已,老嚴老戲骨,不可能出場幾分鐘就下線!

最後,只有徐姑姑說的話最細緻,沒有壓力的年輕夫妻,最終走向離婚的概率無限增長,尤其編劇還給了老戲骨老嚴一個善良無腦的設定,給了兒媳婦一個心機無限的設定!不在這裡挖坑簡直侮辱編劇智商!

ps:不虐我心,如何收視率暴增,故意的!真心不希望老嚴再次上線!因為太怕虐心!





小蘋果大影視


看這個電視的時候,我的想法和徐文昌很像,因為我看那個兒媳婦好像很有心計,我想老嚴兩口子賣包子的血汗錢,千萬不能付諸東流,要有兒媳婦兒子孝順的晚年!當然這種擔心可能是多餘的!但是加上他女朋友的名字,房子有人家的份兒了!我感覺跟給人設置目標的是的,你必須做的好我才給你績效,否則我不能給你!考驗現代年輕人的太多了!現在的婚姻太脆弱


小胖子與小石頭


婚前全款,只要有人能證明錢全是老兩口交的,兒媳婦沒有出資,添了名字也沒用。如果兒媳婦有出資證明,即便房產證是沒名字,房子也有人家的份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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