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全面禁食野味!穗嚴禁制作野生動物菜餚,深圳食用野生動物或挨罰

2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一項專門決定,意味著我國正式確立全面禁食野生動物制度。自此,野味全面走下餐桌有了更有力的法律保障。2月25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市場監管工作會議。會議強調,要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繼續強化嚴禁野生動物交易,並加大對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處罰力度。

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禁止食用

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包括在內

此前市場監管總局等三部委曾發佈公告,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全面禁食所有野生動物是《決定》的最重要內容之一。

據悉,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僅將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納入禁食範圍,但此次《決定》規定所有陸生野生動物都禁止食用,連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包括在內。《決定》規定:全面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三有動物)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

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

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也在《決定》提及的禁食範圍之內,這可能會給部分養殖戶帶來經濟損失。對此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經濟法室副主任楊合慶表示,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支持、指導、幫助受影響的農戶調整、轉變生產經營活動,根據實際情況給予一定補償。

山水自然保護中心保護主任趙翔告訴南都記者,我國目前野生動物養殖總規模不算很大,但因為這部分產業涉及到很多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國家出臺的補償政策有助於彌補老百姓的損失。

除了禁食,《決定》還對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進行了規定: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值得關注的是,該禁令僅限於以食用為目的的利用行為。趙翔認為,食用是與公共安全關係最密切的領域,也是對這次疫情的直接回應,因此先將該領域全面禁止,其它領域再通過更嚴格的管理措施進行規範。

對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

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

無論是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還是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決定》都提到了要加大執法力度。楊合慶強調,要健全執法管理體制,明確執法責任主體,落實執法管理責任,加強協調配合,加大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嚴格查處違反《決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對違法經營場所和違法經營者,依法予以取締或者查封、關閉。

趙翔認為,對此可以從兩方面理解。一方面,對《決定》規定的內容進行嚴格監管;另一方面,同時對其它非法行為加大執法力度,使其按照合法的流程經營。趙翔和團隊在各地調研發現,非法野生動物經營利用在市場上佔據了相當大的比重。他強調,《決定》的規定並不能從法律的手段阻止原本就存在的非法經營利用現象,例如非法交易和食用穿山甲的現象多年來屢禁不止,因此必須要通過加強監管和執法力度來解決。

【觀察】

為打贏疫情阻擊戰

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全面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法需要一個過程,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由全國人大常委會盡快通過一個專門決定,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緊迫。”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鐵偉這樣介紹《決定》的意義,“為打贏疫情阻擊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立法保障。”

值得關注的是,在大概一個月之前(1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和國家林草局聯合發佈《關於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下稱《公告》),決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禁止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如果說此前三部委的《公告》給中國野味市場踩了一腳急剎車,那麼這次車輛繼續停在路邊。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認為,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決定》是對三部委《公告》的“承上”,也是對正式修法的“啟下”。“修改法律需要一定的時間,《決定》能先補上現有法律的一些漏洞,從而使相關法律修改所需的全面科學論證能更加從容。”

《決定》是過渡期的“前菜”,未來立法領域還會有哪些“主菜”?臧鐵偉透露,初步考慮,有修改《野生動物保護法》、修改《動物防疫法》、推進《生物安全法》草案審議和修改完善工作等計劃。此外,還將依據《決定》和有關法律,制定、調整相關名錄和配套規定。

臧鐵偉還表示,出臺一個專門決定,對於提高全體社會成員的生態保護和公共衛生安全意識,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推動生態文明建設,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也具有重要意義。

“一部分人銷售和食用野生動物產生的利益,跟公共安全相比孰輕孰重?“張伯駒稱,“這也反映出內核的問題,人和自然的關係應該是什麼樣的?我想《決定》以及出臺背後的過程能讓更多人思考。”

【專家說法】

為何要全面禁食野味?

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認為,《決定》可以有效地填補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中的一些漏洞,例如市場上野生動物檢疫普遍不足,以及利用馴養繁殖許可證“洗白”等常見問題。“這些漏洞給公共衛生安全帶來隱患,在正式修法前的過渡期這樣規定是很有必要的。”

另一方面,山水自然保護中心保護主任趙翔認為,《決定》規定全面禁食野味,也有利於降低一線執法人員工作的難度,客觀上推動更有力的監管。

【廣東行動】

繼續強化嚴禁野生動物交易

加大對違規交易行為處罰力度

2月25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召開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市場監管工作會議。會議強調,要切實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毫不鬆懈地抓緊抓實抓細各項防控工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營造穩定安全的市場環境。

要突出重點、精準施策,重點做好以下工作:繼續強化嚴禁野生動物交易加大對野生動物違規交易行為處罰力度,落實“一場一人”駐場值守,建立案件臺賬,曝光一批典型違法違規案件;繼續強化活禽交易市場“1110”制度落實。加快落實活禽消費環節聯合執法,完善家禽生鮮上市長效機制;繼續強化疫情期間食品安全監管,抓好大型食品生產企業、餐飲環節、網絡訂餐的監管,落實經營單位主體責任,持續推進農貿市場快檢工作。

繼續強化價格監管,落實價格監測工作,嚴厲打擊哄抬物價等行為,嚴查涉企亂收費亂漲價;繼續強化疫情防控用品、藥械的質量安全監管,持續開展打擊假冒偽劣防護用品執法專項行動,加強防護產品監督抽查及處理。繼續強化服務支持企業復工復產,進一步壓減登記、審批環節,壓減辦事時間和成本,加強質量技術服務幫扶,免費對疫情防控相關企業開展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培訓。

廣州:

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

查處涉及經營野生動物的案件22宗

2月26日,廣州市政府新聞辦舉行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通過野生動物保護相關決定為主題的新聞通氣會。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丁力通報近期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全面開展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工作情況。據介紹,截至2月25日,全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涉及經營野生動物的案件22宗;網絡監測電商平臺、自建網站6785個,發現並督促下架疑似野生動物交易商品信息16794條。

持續開展專項檢查行動

突出城鄉結合部、農村、山區等重點區域

據介紹,廣州市市場監管系統下一步將結合工作職能,將督促市場開辦方和經營者以簽訂承諾書等形式強化行業自律,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及其製品交易行為。切實落實疫情防控期間農貿市場禁止活禽交易規定,推動“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工作,確保畜禽產品來源可追溯、安全有保障。

突出城鄉結合部、農村、山區等重點區域,持續開展專項檢查行動;突出農貿市場、“三鳥”批發市場、花鳥市場等重點場所,嚴格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制度;重點排查可能經營野生動物的餐飲服務單位,嚴禁經營、貯存、製作野生動物菜餚。對檢查中發現的違法違規經營場所和經營者,依法從重從快查處。

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

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抵制“野味”

廣州市場監管部門將積極會同林業、農業等部門開展聯合整治行動,進一步完善市、區、街(鎮)、社區四級聯動的網格化監管機制,強化對違法違規經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行為的協同監管和聯合執法、聯合懲戒。探索在農貿市場和商場超市全面推行“食品現場快速檢測和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堅持關口前移、標本兼治,做到違法問題“早發現、早溯源、早預防、早處置”。

另外,也將充分發揮媒體作用,採取多種形式,引導廣大市民自覺抵制“野味”,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向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餐飲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宣傳《野生動物保護法》和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公開曝光違法案件,增強法律威懾力。

深圳:

深圳最嚴新條例徵求意見

擬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為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結合深圳實際,深圳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組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草案徵求意見稿)》。“徵求意見稿”貫徹了《決定》的精神,確立了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將保護類野生動物和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納入禁止食用範圍。

在酒樓等場所食用野生動物及其製品

食客每人最高將罰款2萬元

深圳市人大解釋,《徵求意見稿》充分發揮經濟特區立法權的變通作用,針對保護類野生動物提高了食用、生產經營和飼養行為的處罰幅度,並對組織食用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體現最嚴厲的處罰。另一方面對上位法未規定的違法行為,如針對非保護類野生動物的食用或者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的飼養、生產經營行為,以及為相關生產經營提供場所和服務等相關行為,《徵求意見稿》也設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徵求意見稿》還增加了信用懲戒措施,將相關違法信息納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形成懲戒合力,確保達到良好的懲戒效果。

徵求意見稿規定:在餐館、酒樓、飯堂等場所食用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對食用人每人處二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食用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其他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對食用人每人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對組織食用者處五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罰款。為以提供食用為目的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動物及其製品的行為提供場所或者服務的,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等。

深圳全面推行

可食用陸生動物冷鏈配送

此次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決定》,授權國務院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家畜家禽的具體範圍按照目錄執行。《徵求意見稿》也在明確規定常見的九種可食用陸生動物以及水生動物的基礎上,授權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後續出臺的規定,並結合深圳實際,補充制定其他可以食用的家禽家畜目錄,以進一步滿足人民群眾的生活需要。

徵求意見稿還規定:深圳全面推行可食用陸生動物冷鏈配送。禁止私自屠宰可食用陸生動物;銷售私自屠宰的可食用陸生動物;以提供食用為目的銷售可食用陸生動物活體。

【關注】

哪些動物不能吃?

這些動物不能吃。法律、法規規定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在野外環境下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對社會比較關注的經人工繁育、飼養的龜、甲魚、蛇、鳥、昆蟲等野生動物,也具有不小的疫病傳播風險,無法保證食用的安全性,為此深圳《徵求意見稿》將上述動物排除在可食用動物範圍之外。禁止食用用於科研實驗、寵物飼養等非食用用途的動物及其製品。

深圳《徵求意見稿》是貫徹2020年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下稱《決定》),擬確立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即:將保護類野生動物和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以及人工繁育、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均納入禁止食用範圍。

深圳人大解讀,主要出於三方面考慮:

一是不管保護類野生動物還是其他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都具有容易攜帶和傳播疫病的風險,只有將所有野外環境下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野生動物全面納入禁止食用的範圍,才能有效減少人與野生動物的不適當接觸,因此將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範圍擴大到其他非保護類陸生野生動物。

二是人工繁育野生動物違背了野生動物自然生長規律,且目前人工繁育野生動物的監管體系尚不健全,檢驗檢疫標準和手段無法滿足其作為食品的防疫要求,監管部門在執法中也難以分辨野生動物是野外捕獲的還是人工繁育的。

三是人類長期以來有餵養貓狗等動物作為寵物的習慣,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也應當列入禁止食用的範圍,這也是人類文明的共識。同時由於供科研實驗的動物有其特殊的飼養目的和飼養方法,也不適宜食用,應排除在可食用範圍之外。

禁食後還有什麼動物可以吃?

楊合慶稱,魚類等水生野生動物不列入禁食範圍。此外,比較常見的家畜家禽(如豬、牛、羊、雞、鴨、鵝等),以及一些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的動物(如兔、鴿等)屬於家畜家禽,對其養殖利用包括食用等,適用畜牧法的規定進行管理,並進行嚴格檢疫。

深圳《徵求意見稿》在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範圍的基礎上,規定了可食用動物包含以下兩類: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以及市人民政府決定可以食用的其他家禽家畜;依照法律、法規未禁止食用的水生動物。因蜂蜜、燕窩、雪蛤等動物相關衍生物已經被公眾廣泛接受,並具有較為成熟的檢驗檢疫標準,《徵求意見稿》不禁止食用蜂蜜、燕窩、雪蛤等動物衍生物。

深圳市人大解釋,自然界野生動物種類繁多,在我國就有脊椎動物八千餘種、無脊椎動物六萬餘種,光保護類野生動物就有兩千餘種,由地方制定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目錄將顯得過於冗長,無法很好回答“究竟什麼動物可以吃”的問題。制定可食用動物“白名單”,能夠較好地達到清晰明確、便於理解、操作性強的清單式管理效果。

採寫:南都記者陳養凱林方舟張小玲通訊員粵市監穗市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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