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在超市先喝飲料後拿空瓶去付款,算偷竊嗎?未付款之前算不算是偷竊?

用戶51646299141


我們逛超市時有時候會看到,某些顧客在挑選商品時直接拿起飲料零食就開始食用,等挑完商品後再到收銀臺處一併結賬。雖然他們也付了飲料零食的相應價款,那麼這麼做究竟有沒有問題呢? 算不算得上盜竊呢?



也許有人會說,當你還沒到收銀臺支付價款前,這些商品的所有權便還不屬於你,所以這時候你就擅自食用的話,無異於偷偷食用他人物品,既不合乎道德準則,也違反了法律規定。我不從道德層面論證此事的是非對錯,但是從法律上來看,這樣做是沒有任何問題的。下面,我就簡單介紹一下這背後涉及的法律知識。

根據有關法律規定,任何合同(包括買賣合同)的成立需要符合兩個環節,即一方當事人發出訂立合同的邀約,另一方當事人做出同意該合同內容的承諾。於是,兩個內容相同、方向相對的意思表示(邀約和承諾)相互結合,一份合同就成立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三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

在司法實踐中,我們認為超市的售貨架陳列商品的行為本身,就是發出“訂立某種商品買賣合同”的邀約。而顧客取下某種商品並決定購買時,表示做出同意“訂立該種商品買賣合同”的承諾。如此一來,當顧客在超市裡取下飲料零食時,他和超市之間便訂立了飲料零食的買賣合同。

根據該買賣合同,顧客已經享有了飲料零食的所有權,但同時負有支付價款的合同義務。當然,顧客享有零食飲料的所有權是以“交付”作為生效要件的,並不以支付價款為生效要件。因此,這時候顧客食用飲料零食,就是在食用自己所有的飲料零食,在法律上並無可厚非。既然如此,這種行為又如何算得了盜竊呢?


冰焰


一個正常的交易行為,普遍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也就是說只有你交了錢之後,這件物品才是你的,否則在此之前,你獲得使用該商品,屬於對他人財物進行侵佔的行為

只不過,由於你只是喝瓶水飲料喝瓶水,或者其他價值不大的商品,商家也就真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到時候付費,也就並不在意了。這也是在經營活動中,自動和顧客產生的默契。

同時,這也是商品價值不大,並不構成犯罪,即便你報警,人家只要繳納費用,也就沒事了,商家得罪了顧客,也得不償失。

因此,一般這種行為,商家和顧客潛意識的達成了默契,也默認了這種行為。


當然,這一部分人,也僅僅只是少數,而且大多也都自覺付費了,因此,這也在商家的控制範圍和容忍範圍之內,也就不計較了。

市場經濟,什麼都有他的合理性,沒有法規進行限制,商家也默認這種行為,那就是合理合法的。

同時諸如超市之內的商家,很多也都在其正常損耗之內,就比如,很多人去超市都會對一些花生瓜子葡萄之類的商品拿著就吃,吃了也不買。雖然行為不道德,但這也在商家預料之中,或者說是默許的。人家商家都不在意,那也就沒什麼道不道德的了。


當然,一切還是要遵守“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選擇,雖然人家不說什麼,但咱們要做個文明人,不是?


看守所資深體驗工程師


大人吧我不想有過多的評論,自覺就好,關鍵是小孩,我大寶2歲左右時帶他去商場看到好吃的拿到手就叫我開,當然我是不會這樣去做,因為有第一次以後就會有N多次,我跟他說要先給錢,這麼大點的寶寶他根本不會聽你的,然後開始鬧,就讓他鬧,拽著去給錢,之後也試過幾次這樣,我都堅持先付款,最後訓過來了,每次他想吃什麼都會先挑好,等我買好東西再一起付款,有大寶做榜樣,我家小弟都知道行情,從沒鬧過……小孩的教育更重要


a小李33691


哈哈哈,說的不是我嗎?經常去超市買水。先打開喝兩口解解渴。然後再結賬。剛開始是因為特別口渴,後來也就慢慢習慣了。但是從來沒有逃過單。有時候孩子在超市裡買個。QW糖什麼的,非得要當場打開吃。唉,一歲多的孩子。不給他打開,他就哇哇大哭。然後只能妥協了。然後拿著包裝袋兒去結賬。超市裡也沒有人說過什麼。因為咱從來沒有想過不結賬。假如你想這麼幹。超市那麼多攝像頭兒。也許一次兩次發現不了你,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但是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的。所以做人還是要老實。不要佔小便宜喲。但是直接在超市裡打開包裝吃喝的。我覺得這種行為是比較讓人鄙視的。雖然我自己經常這麼幹。但是以後我會注意的。


暴大嘴


很多超市有明文規定,禁止在超市內吃東西或是和飲料(搞活動,試吃、試喝的除外),但在執行過程中打了折扣的,所以確實有人在超市內喝飲料。

我過去有過在超市內喝完飲料,再到收銀臺結賬的行為。那是某一年的夏天,我去西安出差,天氣太熱了。我就進入一家超市,選了一大瓶飲料,一邊在裡面喝,一邊享受超市的空調。喝完飲料,感覺清爽了,才結賬離開超市。

後來,看了一則新聞,說國人到日本旅遊,也向我這樣在超市裡面喝飲料,結果廣受批評。我當時自己查了相關資料,這種行為不在於是否屬於偷竊行為,而是屬於不文明行為。

看到這則新聞後,我再也沒在超市內喝過飲料,最差也是在收銀員掃過碼之後,我才打開。

如果單從是否構成偷竊方面來講,我認為還構不成偷竊,因為你最終的結果是已經付費了。如果在你喝的時候,被超市防損人員抓到了,說你偷竊,也說得過去,因為你未經商家同意在未付款的情況下消費了產品。

這樣的行為真的不要再發生,不文明,丟人。如果實在渴的不行,也要在排隊結賬時再打開。


紅楓財俠


我覺得在超市喝過飲料後再去付款不算偷竊但是這種行為也不值得提倡,因為不文明也容易誤導小朋友形成錯誤的購物觀念。

我之前也有過幾次這樣的行為,大夏天的帶老婆孩子去公園玩忘記帶水了,後來實在是渴的不行一起去了附近的大型購物超市買水,來到了賣水的貨架直接是拿著瓶子喝然後再去收銀臺付款,起初認為自己喝了肯定買下來倒也沒什麼,只是這一切被我一歲半的兒子看到眼裡學在心了。



小孩子在什麼都不懂的時候父母的言傳身教就是最好的教育,那一次也是像往常一樣逛超市,別看他年紀不大這小子一到超市就會說:買,買,買什麼都想要!也是看他急著想跑著玩就把他放下來了,一眼沒看見的功夫就跑沒影了,後來我和媽終於在賣水區找到了他,這傢伙竟然在舔瓶子(他最愛的AD鈣奶)還舔了好幾瓶都掉在了地上!雖然是我兒子但確實噁心到我了,超市的工作人員碰巧也看到了這一幕,我和老婆一邊收拾一邊說不好意思,看著那瓶子上的口水黏糊糊的肯定不能給人家放回去了先買下來再說吧。


經過這件事我也意識到了之前的這種行為對兒子確實造成了不好的示範尤其是在他還沒有明確分辨事物的時候,後來每次去超市都會給他說沒有付錢的東西不能吃之類的總算是改掉了這個壞習慣,現在我們也都是在超市拿了東西付了錢才打開。

所以我認為這種行為雖然不是偷竊但也不文明尤其是家有小朋友的時候更要做正確的引導!


奶爸遊戲解說


我帶孩子的時候有過這種情況,孩子太渴了,買了純淨水後結賬要排很長的隊,孩子忍不住我會讓他先喝,喝完那空瓶結賬,超市的工作人員看到了一般也不會說。但除此特殊情況之外,買零食玩具什麼的我都堅持必須結賬後才可以拆包裝,孩子在我的要求下也會盡力剋制想吃想玩的慾望。


一縷幽魂


沒有付款就提前喝,這種事情也不能講喝的人就是沒素質,只能講儘量避免這種事情

我喝過兩次,一次是中午吃的太鹹,出去玩又熱,感覺渴的厲害,拿著水去排隊,人很多,就提前喝了幾口。另外一次是我懷孕,逛超市走著走著路過聞到不喜歡的氣味,特別想吐,買的有酸梅湯趕緊喝兩口壓壓。

當然,不排除有那種喝了不付錢的,那隻能說明他(她)的人品就值那三五塊錢


清風細雨潤無聲89


我也幹過這事兒,我領我孫子。去超市。買了飲料。我孫子渴了要喝,我告訴你喝吧,爺爺到吧檯去付款,我們走出超市到門口。付了款也沒有人吱聲,付了款我們就走啦,帶孩子出門就是這樣,渴了就要喝,一瓶飲料幾塊錢,不能定位。為盜竊。。


天鷹224121825


大概十年前吧,夏天跟表妹逛超市,很大那種,我們在二樓,但是收銀臺在一樓,不想來回跑但是又熱又渴,所以一人拿一根雪糕吃了,等結賬的時候收銀員從購物框裡掏出來兩個空雪糕袋子,一臉懵逼的看著我們,然後我說我們已經吃了,你正常掃碼吧[捂臉]估計那時候還很少有這種先吃後付款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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