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自己的兒子離婚已經近兩年了,因孩子在哺乳期,法院就判給女方了,女方不讓探視孩子,該怎麼辦?

燈光孫光榮


女方不讓探視,應該是心中還有憤怒或怨恨,心結還沒打開。你的兒子肯定知道他前妻的心結是什麼,善解前妻現在的做法。

不管前妻怎麼做,作為孩子的父親,撫養孩子義不容辭。

所以,每個月定期給孩子寄些生活必需品和撫養費,儘量進到父親的責任。

一個單親媽媽帶孩子非常不容易,多理解前妻,必要時給予生活上的幫助。雖然夫妻緣分盡了,但作為孩子的父母,能做到和平相處,共同愛孩子,是對孩子最好的保護。

時間久了,前妻是會接納的,也會意識到父親對孩子的重要。到那時,探視孩子就不是問題了。

我是心理彥究員,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祝你順遂。


心理彥究員


能在哺乳期離婚的人,也很佩服。家家有本難唸的經,不是當事人不好做出評判,先想一下自己是否把該支付的撫養費給足了,在精神上是否也給過媳婦支持,我有個朋友,她生了孩子後,脾氣暴躁,在月子裡,婆媳關係,夫妻關係都不算好,也是在孩子只有四個月的時候,離婚的,她提出來的。其實當時丈夫和婆婆都不願意靜下來好好和她溝通,她雖然生了孩子升格當了媽媽,可是她根本不知道怎麼辦,孩子哭,她也哭,婆婆不高興,老公也跟著甩臉子給她看,她抑鬱的很厲害。作為婆婆沒有把媳婦當自己的孩子看待,作為丈夫沒有去了解媳婦脾氣暴躁的原因,一味的責怪她,我這個朋友從小失去母親,沒人教她如何成為一個合格的媽媽。五年後她再次結婚,婆婆對她好的不得了,從懷孕到生孩子,婆婆帶她如親生女兒一般,第一次婚姻是男孩,這次是女孩,在月子裡,婆婆陪在身邊,老公打地鋪,她基本沒管過小孩子,婆婆好吃好喝好伺候,老公下班回家接替婆婆,帶孩子,不要她操心,也沒見到她有暴躁的時候,我們去看她,她開開心心的,只能說人心換人心吧!


sunflowerSS


我發小也是在孩子哺乳期離的婚,為什麼,男人沒擔當,媽寶男一個,自己兒子剛出生時嗆到羊水,醫生說可能需要10萬元,男人還沒開口,他媽就說了他家最多拿2萬,也不想想她兒子是弱精症,這個孫子是多不容易才得到的。月子裡就跟大爺似的,從頭到尾到時我發小父母忙。還有很多細小的矛盾,後來我發小受不了了,要離婚,那男的還各種拖,一開始以為是要孩子的撫養權,後來才知道是因為房子問題(房子是男的婚前付的首付),可我發小壓根就沒想要,只是說把裝修費要回來就好,婚後一起付的房貸也不要了。現在一個月撫養費800元,還要千催萬催才給,每個月看一次孩子,一開始我發小一家還很客氣,叫他坐,喝水什麼的,結果那男的理都不理,他父母也沒去看過孫子,唯一一次說想看還要我發小帶出去給他們看。


西西姐姐123


我也是在哺乳期離婚,孩子出生後到滿月,我自己花了幾千塊,順產,男方沒花多少,孩子滿月後我回孃家住,五個月大離婚,現在9歲,男方沒給過一分錢,更沒來看過孩子,我喜歡這樣,要斷就斷的乾淨,別糾纏不清,沒必要。


lhh136428


哺乳期都能離婚,說明孩子的母親有多絕望!為什麼讓你們探視?今天我免費給你上上政治課!現如今,一個個所謂的過來人都以生過孩子,有經驗為由,對養育孩子教育孩子指手畫腳。生恩養恩都是媽 你懂麼?有一句話叫,爸爸給孩子最好的禮物就是好好疼愛他的媽媽,孩子爸爸真的疼愛媽媽了麼?你作為奶奶,你既然要探視,說明你肯定也喜愛孩子,那麼你問問自己,你是如何對待孩子媽媽的?你有沒有一碗水端平,拿孩子媽真正當一家人或者親生女兒那樣疼愛了?無論順產還是剖腹產,都是鬼門關走一遭,生下個孩子落你家戶口本上了,隨你們姓了,你們又是如何對待這個不容易的女人的?憑什麼事事都要盡你們意?一個女人,該有多寒心,能讓剛剛懵懂的孩子缺少家庭的溫暖和爸爸的守護?如果你看不上你的兒媳婦,那麼他們離婚了,請你不要再去打擾他們娘倆的生活了,對於你們一大家子給人家娘倆造成的傷害,也依舊是不可彌補的!你現在能做的就是按月給撫養費,有良心就多給點,少去打擾人家,畢竟看見你就會讓他們娘倆心裡添堵吧!還有個選擇,你可以讓你兒子再娶一個,再給你生個孩子!但是我想告訴你,再生八百個,也不及這第一個孩子!


A省錢小親媽


離婚後,

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

有探望子女的權利,

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所以,

父親是有探視權的。

但現在媽媽因為某種原因不讓探視,

可以想見,

一個女人剛生完孩子就提出離婚,

一定是有什麼讓她忍無可忍的事情,

當時她內心多麼的痛苦,絕望,憤怒,

她的心情應該不難理解,

所以,

雖然父親有權探視,

但如果此時仍不反思離婚時的所作所為,

或者選擇直接起訴,

只能加重彼此的矛盾,

不如行有不得,

反求諸己。

如果父親覺得還對孩子有責任,

也真誠地想盡責任,

不管媽媽讓不讓見孩子,

帶著給孩子的物品禮物,

和當時法院所判的每月的撫養費,

每月按時去見,

還是不讓見,

也不要有怨恨,

或者再起爭執,

就把東西和錢給孩子留下,

這樣也算盡一點心意。

不是母親鐵石心腸,

只是冰凍三尺,

非一日之寒,

父親的態度變了,

足夠真誠,

母親自然也會變的。


夜鶯清唱


你該開心啊!高興啊!又可以再婚生子了。

又可以換免費保姆勞力了。多開心吶!

前妻帶孩滾蛋走人,多好吶,給你們省事吶。

身為公婆就該放話,前兒媳和那孩子不是你們老x家的種。

撫養費不用給的。沒事去你前岳家鬧一鬧,搞點損失費,能和你們老x家結婚。前兒媳居然沒跪舔,沒有把家裡財產轉成夫家的不孝順,不賢惠。

趕緊的帶上你一家子還有什麼親戚朋友,去你岳家前媳婦家鬧,要錢,要對方乖乖把自己家財產全寫你名字再考慮考慮放過人家。

再婚生子前兒媳怎麼可以!

趕緊糾結一幫子人去鬧去砸,要是報警了。去派出所鬧。不服氣?繼續鬧越鬧越大!

越大越好!最好順便給你家解決問題,錢賠點,再來道歉道歉。條件隨你家提,越無理越好!

你傢什麼要求都合理,人家必須給你家辦!

你家血統高貴啊!

去鬧去打越大越好!記得再去各種網絡論壇發表下你家情況,越無辜越好。你家是受害者,要求賠償是正常的!合理的!

趕緊去吧,到時候你家全家出道,全國不,全世界有名!明星都嫉妒你家,時時上熱搜榜首!流量第一!

這種出名發財的好路子趕緊去!叫上你兒子去!快去!

晚了沒流量啦!


海震天雷


真的,我覺得您應該是一個教育失敗的奶奶,您的兒子竟然在您前兒媳婦哺乳期,跟她離婚,太過於混蛋了!

懷孕期、月子期、哺乳期,對於一個女人來說,真的太重要了,意義太不同了。不知道您兒子究竟是怎想的,竟然在哺乳期離婚,完全不顧一個女人的感受。

女方現在不讓探視孩子,站在同樣是一個女人的立場上來說,我完全能理解她的這種行為。傷的太深了,憑什麼讓你們來探視?

再說了,您捫心自問,您們在前兒媳懷孕期間、月子期間、脯乳期間,對她和孩子,究竟盡到責任和義務了嗎?您們有沒有虧欠她們?

離婚近兩年了,您們有沒有把該支付的撫養費給足?有沒有盡到一個為人奶奶、爺爺、爸爸應盡的責任?

人啊,都是將心比心的。哺乳期離婚,不是傷的太過於透徹,誰會這樣做呢?冰凍一尺非一日之寒,要想解決這個問題,就先得反省反省一下自己的所作所為。

現在孩子還小,離婚也才近兩年,還有緩和的餘地,該彌補的儘量去彌補,該盡到的義務和責任,儘量去盡到。用真心去換取女方的原諒。只有你們做好了,才能讓女方心軟下來,換取孩子的探視權。

要不然,一切都免談!

我是“幸福魚兒”,情感領域創作者,兩寶寶媽!分享情感故事、解說婚姻生活!歡迎關注我,留言諮詢或討論。本文系原創,抄襲必究!

幸福魚兒


我來說句公道話,不讓看按照法律可以起訴獲取探望權,但是法院可以強制執行一次,兩次不可能你每次想看孩子就去起訴的吧!所以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如果不是把人傷透了,人也不會做絕了,想想到底哪裡傷了人,然後講講情面,該給的撫養費不要少,這樣獲取原諒的機會也有機會能看看孩子,沒有一個女人願意在最脆弱的時候離開本以為是一生依靠的男人。除非傷透了。


房地產人的苦逼生活


我只能說種前因得後果。

能夠和你兒子在哺乳期離婚的女人,應該真的是傷心欲絕了吧,對婚姻失去了信心。不然他也不會在哺乳期離婚,也不會讓自己的孩子成為一個單親的家庭。

你作為爺爺奶奶唄。想念孫子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你的兒子跟兒媳已經離婚,孩子判給母親,至於探視權肯定是離婚的時候協議好的。目前孩子的媽媽不讓你們見孩子,肯定也是出於一些自己的考慮。

首先,有協議離婚的時候有沒有寫明探視時間?

如果有你們也可以向法院申請。去探視,但是呢?肯定會遭到孩子媽媽的拒絕,他們肯定是不想和你們家再有任何的聯繫,所以也不允許你們看孩子。

其次,應該是你這個兒子有太深太深的恨吧!不然作為一個女人,她是不可能讓自己的孩子受這樣的委屈的。她寧可把所有的苦果都自己去品嚐,也不願意讓孩子受一點點的傷。不會想讓孩子在以後的生活裡被人罵沒有爸爸。

第三,你們應該尊重一下孩子媽媽的決定。畢竟孩子還是你們自己的。等孩子大一點,你們可以考慮跟孩子的媽媽再商量。

每一對夫妻在離婚的時候,都或多或少對對方有一定的怨言。而你的兒子兒媳在離婚的時候,是剛好在懷孕哺乳的期間。那麼你的兒媳婦對你兒子肯定是傷透了心,所以在之後沒有讓你兒子再見過孩子。到目前的情況來看,孩子媽媽心裡頭那種傷還沒有痊癒。你們現在勉強的去見孩子,肯定會增加他心裡對你家更深的埋怨。如果他因此將孩子帶去外地,跟你們永遠不聯繫,那就得不償失了。

我的建議是可以緩和一段時間,通過別人來向孩子的母親啊,表明你們想要見孩子的一個態度。啊定期呢給孩子送一些錢呀物品啊這些東西來人不要出現然後慢慢的循序漸進的改變一下孩子媽媽對你的心裡的那種恨吧。

人非聖賢。不可能做到絕情絕義。只不過是孩子的媽媽並沒有化解心裡的那種痛苦吧。把一切交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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