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明朝為了收復西南土司,於是沿用元朝的朝貢制度,以此來處理與少數民族之間的關係。在明朝前期,朝廷為了鞏固西南統治,對朝貢土司大肆賞賜,並且鼓勵土司覲見,於是西南土司來朝的頻率十分高,明朝初期,朝廷用這種溫和的方式可以妥善地治理少數民族地區。

但是等到明朝中後期,朝貢這種溫和治理方法已經不能夠有效壓制西南土司,而且頻繁的朝貢給明朝帶來了極大的經濟壓力。於是在中後期,明廷逐漸開始改變朝貢體系,逐漸向內地土貢模式轉變。

及至清朝,朝貢體系已經徹底轉變為了土貢模式,相當於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正式納入了國家賦稅體系,西南少數民族地區和內地流官地區的區別逐漸縮小,體現了西南土司內地化的一方面。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明初朝貢具有特殊的政治意義,西南土司必須三年一貢,表達對明朝的臣服,朝貢與土貢表現出一定的差異

朝貢和土貢之中都有一個“貢”字,都是從漢朝的賦稅制度發展而來,因此兩者都有一定的相同之處。首先兩者的基本原則都是任土作貢,顧名思義,就是以當地的特產作為進貢的物品。

再者朝貢和土貢都具有一定的經濟屬性,同時也都是用實物作為上供的內容。同時這種兩者進貢行為都帶有政治意義,是為了向中央表明自己的忠心不二、俯首稱臣,臣服者必須要做的事情。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但是總的來說,兩者之間的區別更加明顯。首先是朝貢的政治意味更強,而土貢則是經濟意味更強。在明初,為了解決少數民族問題,朱元璋才決定繼承元朝的朝貢制度,下令讓土司們攜帶各地方物呈上來,藉此機會讓各地土司繳納元朝信物,接受明朝信物。

這是一次機會,讓各地土司表明自己的立場,可以表忠心,表達對於明朝的臣服。同時明朝皇帝藉此次冊封各地土司,確定他們政權的合法性,將少數民族地區納入明朝的疆域範圍。

在明朝政權穩定之後,朝貢的功能轉變為加強對於西南土司的管理。

在《蠻司合志》中記載:“每襲替,則必奉朝命。其無子弟者,即妻女皆得襲替,雖數年之後,萬里之遙,亦必赴闕受職。”

每次有新老政權的更替,西南土司都需要進京朝貢,以得到明朝的認可來獲取自身政權的合法性,同時也讓明朝瞭解到西南政權的變化。

同時朝廷還規定,西南土司必須三年一貢,進京述職,京城的監察部門對土司進行考察,通過這一朝貢活動讓明朝瞭解西南地區的治理狀況,從而實現明廷的遠程控制。

無論朝廷還是西南邊境發生了大事,西南土司必須嚮明朝朝貢。再加上為了加強西南地區的掌控,皇帝甚至一度鼓勵土司朝貢,因此在明朝前期土司朝貢的次數十分繁多。

但是明朝一直秉承著“厚往而薄來”的原則,因此對於西南土司賞賜多多,甚至於有土司為了豐厚的賞賜而頻頻來朝,這些都給明朝的經濟帶來了巨大的壓力。從這些事件中都可以看出朝貢的經濟屬性明顯弱於政治屬性。

同時從朝貢和土貢的一些細節比較也可以看出其中差異。首先朝貢的物品一般是作為戰爭緊俏物資的馬匹和金銀珠寶這類的奢侈品,種類繁多,但是並沒有具體規定。但是內地流官地區的土貢實物一般都是經由統治階級的指定,根據統治者的喜好和實際需求而來。

再者朝貢實物的運送一般都是由土司出面或者是派使者親自押運,因為朝貢的政治意味更強,相關人員上京交流地區管理才是朝貢的主要目的。但是土貢的實物則一般交由專門的運輸機構運送,機構內人員配備齊全,可以通過陸路、水路等方式將物資送達京城。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而且朝貢具有有償性,明廷會賞賜給土司和來朝使者大量財物,因此在明朝前期西南土司會派遣人數眾多的朝貢圖以此來獲得更多賞賜。但是土貢就具有無償性,極少數情況下朝廷會撥錢給地方政府讓其採買物資或者賞賜上貢的官員,大多數情況下都是一種無償徵收行為。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明朝中後期出現嚴重的腐敗現象,財政狀況下滑,明朝政府將西南地區劃入賦稅範圍,土司朝貢走向“土貢化”

在明朝中後期,明廷逐漸發現頻繁朝貢帶來的經濟壓力不容小覷,同時西南地區用朝貢這種溫和的辦法已經無法再起到治理的作用,再者此時明朝中後期腐敗現象十分嚴重,深遠地危害到了政府的財政狀況。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因此明朝主動讓土司走向“土貢化”,不再寄希望於朝貢制度來掌控西南地區,同時將西南地區逐步劃入賦稅範圍之中,用以減輕國家財政危機。

土司朝貢走向“土貢化”主要有四點表現:

第一點,明廷開始對土司上貢的物品作出明確的規定。不同土司上貢的物品不同,如在明穆宗在位期間,雲南土司的朝貢物品主要為金銀珠寶以及當地特有的大象。土司不再能夠決定上貢物品的種類,開始與土貢趨同。

第二點,明廷開始規定朝貢上貢的頻率、規模以及模式。之前因為明朝的鼓勵,土司朝貢的頻率遠遠高於規定的三年一貢,但是在中後期,明廷對於朝貢活動進行了整頓,開按照三年一貢的規定辦事。再者明廷開始明確規定西南地區上貢貢品的數目,並且改變了上貢的模式,明廷明確規定一省的貢品數額,然後攤派到各土司,再進一步向下攤派。這時的朝貢已經具有和土貢一樣的頻率、規模以及模式。

第三點,中後期土司的朝貢開始出現和土貢一樣的折納現象。

在《明英宗實錄》中記載著當地土司聽命將上貢馬匹交由衛所操練的折納行為:

“本處接連夷境,徵調缺馬,請將四川、貴州土官襲替進貢馬匹,給與旗軍領養騎操,以備徵調。”

在弘治時期,廣西土司將上貢馬匹交由布政司,但是在運輸過程中會折損八九成,因此明廷要求當地土司將上貢馬匹折納為現銀。自此之後,明廷明確表示讓部分土司按照一定比例將上貢馬匹折納為銀兩。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第四點,中後期朝貢物資運送開始和土貢趨同,不再有西南地區專人配送,而是像土貢一樣交由朝廷專門的運輸機關配送。

因為畢竟朝貢的政治屬性大大減弱,而經濟屬性大大增強,因此也就無需派西南地區的使者進京與明廷進行政治交流,只需要保障物資能夠安全送到,那麼明朝的運輸機構就能夠辦到。

雖然在明朝中後期,朝貢已經走向了“土貢化”,但是還是和土貢之間有一個重大的區別,那就是土司的朝貢活動仍然是有償的,中央在朝貢之後依舊會進行賞賜。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清軍入關後,面對西南土司,清朝取消了回賜制度,並且進一步提高了上貢行為的屬性,清代朝貢“土貢化”完成

崇禎十七年,闖王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禎帝在煤山自殺,明朝正式滅亡。而同年清軍入關在山海關打敗起義軍,成功入駐北京,此時西南土司再次面臨政治抉擇。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而這一時期,清軍不再使用朝貢招降的方式,而是直接歸順於軍隊統帥,由其長官向清廷報告。雖然在政局穩定之後,大多數的西南土司不再朝貢,但是向中央上貢貢品的傳統得到了延續。

在清朝,土司上貢物品的行為和內地流官地區已經別無二致,其根本性的改變在於三個方面。其一,清朝取消了之前明朝的回賜制度,上貢變成了無償行為,同時明確表示上貢貢品不需要專門遣派使者上京。

其二,清朝擴大了上貢貢品折納的範圍,在明朝折納只限於馬匹,但是清廷允許折納布匹、糧食等物,這一點在《清史稿》中有所記載:

“凡宣慰、宣撫、安撫、長官等司之承襲隸兵部,土府、土州之承襲隸吏部。凡土司貢賦,或比年一貢,或三年一貢,各因其土產,穀米、牛馬、皮、布,皆折以銀,而會計於戶部。”

其三,清廷為折納的貢品定下了統一的標準,但根據物價等因素會進行不斷的調整,比如有關馬匹的折納問題。在明朝時,折納的馬匹會根據馬匹的質量評定等級折納不同數目的銀兩。

但是在清朝,所有折納的馬匹都是統一折納銀兩,在雍正時期是十二兩。等到乾隆年間,乾隆為了表示其仁慈,將折納的銀兩改為八兩。這些規定一出表明自此土司上貢行為等同於土貢活動。

明朝初期的土司朝貢行為主要是出於政治目的,明廷以此活動對少數民族地區進行跨距離管理,而土司以此來表現自己的效忠。再加上其他細節方面的不同,朝貢活動和內地流官地區的土貢區別很大。

從“朝貢”到“土貢”,明清西南土司進貢為何會逐漸內地化?

但是隨著明朝進入中後期,朝貢不能夠再作為政治統治的手段,因此朝貢的政治屬性降低,但是經濟屬性不斷提高,其突出表現就是折納現象的出現,同時朝貢的規模、頻率以及模式已經開始趨同土貢,但是明朝朝貢活動中仍然還存在回賜。

等到清軍入關,西南土司歸順清朝,而清朝取消了回賜制度,並且進一步提高了上貢行為的屬性,並且向土貢靠攏,最終實現了朝貢制度“土貢化”的完成。

參考歷史文獻:

《清史稿》

《明史》

《明英宗實錄》

《蠻司合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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