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福清佾舞,入選福建省第五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擬推薦名單

2017年1月,佾舞被列入福建省第五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2019年10月,經福建省文旅廳組織評審、審定公示,福清市佾舞,入選福建省第五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擬推薦名單。

  • 佾舞

佾是奏樂舞蹈的行列,也是表示社會地位的樂舞等級、規格。佾舞,指樂舞,來自宗廟宮庭雅樂舞。舞者稱為“佾生”。佾舞是周禮的重要形式,是中國古代呈獻給尊貴國賓的最高禮節。清乾隆《福清縣誌》對佾舞(即大晟樂舞)有詳細的記述。


福清佾舞,入選福建省第五批國家級非遺代表性項目擬推薦名單


據記載,佾分祭天子、公侯、大夫、士,又有八佾、六佾、四佾、二佾之分。與宮庭樂舞相同,釋奠佾舞也有文舞和武舞。跳文舞時右手執羽,常用雉尾,左手執籥,即短笛形的竹管,分別有立容、立聲之意。每個動作皆代表一個字,一節樂曲一組動作。武舞又稱幹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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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朝梁何遜《九日侍宴樂遊宴》詩曰:“羽觴懽湛露,佾舞奏承雲。”《文獻通考·樂考》載曰:“﹝代宗﹞又令女伎為佾舞,雄健壯妙,號《孫武順聖樂》。”南朝齊武帝永明三年(485年),對於釋奠已有這樣的記載:“元嘉立學、裴松之儀、應舞六佾,以郊樂未具,故從權奏登歌,今金石已備,宜設軒縣之樂,六佾之舞,牲牢器用,悉依上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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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禮樂人才輩出,宋大觀三年(1109年),大晟府樂師、福清人劉詵負責編撰《大晟樂章》,被宋徽宗定為國家正樂,頒行天下;次年八月,由劉詵主持編撰的《大晟樂書》對唐宋以來國家樂理與樂制進行全面總結,成為中華民族禮樂史上一項重大成果和珍貴的文化遺產,被載入《宋史》、明《泮宮禮樂疏》、清《四庫全書》而流傳至今,成為當今各地孔學禮樂研究不可或缺的教科書。《大晟樂書》也是當前發現最早的有關佾舞動作和程式的歷史文獻,奠定了元、明、清初、民國各時期的曲阜孔廟祭祀樂舞的歷史地位,同時也為福清“海濱鄒魯、文獻名邦”提供了有力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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