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認識一個月的女生,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都去超市買一兩千的零食,這樣的女生還要繼續嘛?

大汪先生


認識一個月,吃三次飯,可以,不可能每次都去超市買一倆千塊錢的零食吧,偶爾一倆次吃完飯去逛一下超市,買點零食,很正常,但二三百塊錢的零食就足夠吃幾天了,一次買一倆千塊錢的零食,那這個女孩子真的是有點高消費了,可能女孩兒很漂亮吧,有炫耀的資本,你的條件也不錯,要不然,女孩這樣消費,估計有一次,你心裡都不舒服了,也不會第二次和第三次之說了。總而言之,看你對女孩兒的感情吧,也要看你的實際經濟能力了,這種事。都說一個給你花錢的男人不一定愛你,但不捨得給你花錢的男人絕

對不愛你。剛開始追,不能排除可能女孩兒對你也有試探一下的心裡吧!


雪山櫻桃


這個繼不繼續要看你自已了。其實愛吃零食並不是什麼大問題。

花錢大手大腳卻是一個讓很多男生無法承受的事情。我年輕時處了一個女生,就是現在的老婆。

她當時就屬於這種愛吃零食,且每次都要買數百元的零食的那種女生。那個年代,幾百元的零食相當於現在上千元了。約會時她的花錢的方式,真讓我有點承受不起。我們這裡在戀愛時是不AA的,都由男生花費。所以幾次約會下來就花光了我的工資。我只好求助於母親,她又給了我一些錢,我才有勇氣去見他。

但是她的人品還是不錯的。處時間長了就發現,她是很善良的人。只是缺點也很明顯,不會過日子,花錢大手大腳。後來我們結婚了,婚後我的原則是就這些工資,我也不約束她消費,花光了兩人就餓著。

結果,我們每月開資前都只剩下最後的幾十元生活費。偶爾她還要跑回孃家要錢花。時光飛逝,20年過去了。。。她依然大手大腳,雖然我的手入已是年輕時的數倍。但是她的消費胃口也大增了,她現在已經不做飯了。天天上飯店 ,要外賣。還要吃各種零食,每月僅吃上面的消費就要過萬。

但是她同是也不擅長理財,家中的財政大權實質在我手上。為了防止她花費過大,我都要少報收入悄悄積蓄的。

我以我的婚姻經歷告訴你。如果你能忍受她的亂花錢毛病,你就可以繼續和她相處。否則 ,早散早好。


孟可的思想空間


這哪是女友?活脫脫的一頭豬,你應該考慮去飼料加工廠給女友進一車飼料……

約會吃飯就是了解彼此的過程,加深感情的過程,這個過程被“零食”所取代,結局還挺意外的,生活就是生活,“吃不窮,穿不窮,算計不到就得窮”,一個只記得吃的女人,也不值得交往,我家鄰居就是很好的例子,男人煤礦上班,在採煤隊,說實在的,這個隊是煤礦最辛苦的一個工種,雖然一個月掙個萬把塊錢,可是都是拿命博來的,一次,兩口子吵架,男人像憤怒的小鳥,說到:老子拿命換錢,你花的挺瀟灑,每天麻將場,瑜伽館,名牌店……你一個人在家吃香的喝辣的玩好的,活的人五人六的,你想過我嗎?想過兒子嗎?你兒子高中學習費用,生活費用都叫你揮霍沒了……那次吵架過後,沒多久,就聽說他們離婚了,

男人“前方衝鋒陷陣”,女人“後方持家有道”,這是結合在一起的根本,要是一個女人像個“吸血鬼”,不管不顧的榨取男人的剩餘價值,這樣的女人不要也罷,因為我們養不起,更傷不起……就像你說的,動輒就是一兩千的零食,一般人誰能承受的起?我看吧,好女人多的是,你還是早分早安生……


臭小子的春天


你交往這個女孩,家裡開小超市的。

每次酒足飯飽後,她就得讓你幫她家在大超市進貨。然後先拿回家,第二天再送至她家超市擺上貨架。

這女的真會持家,但是在大超市買零食本來就貴,帶回家裡的小超市賣,利潤不多了。至少不要成本,每月有個小六千元進賬,不錯!

這女孩值得你繼續交往,她那麼喜歡買零食回,又送自家小超市賣。你乾脆開間超市讓她經營,說不準她每月還在外頭抱個六千元的零食回家呢。

我頂你!


Nick理性之劍


這麼點錢都不捨得花,你還想找女朋友?我剛才看到有人這樣說,我很遺憾,我花不起。雖然乍一看題目我的意見是你和她分手不要繼續了,但是,因為你對事情的經歷沒有描述的特別清楚,只能分情況來說明一下我的個人意見。

首先我要說明一點:喜歡吃零食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情,很多女孩子都對零食有一種莫名的愛。我的初戀和我後來的老婆兩個人都是特別喜歡吃零食。初戀的喜歡吃水果,每天必不可少。我後來的老婆特別喜歡吃垃圾食品,尤其是辣條之類的。我覺得喜歡吃零食對於女孩子來說特別正常。


那我們再來說一下關於零食的開支,首先我們來說一下每次1000塊錢的零食,一個月至少買了三次,一個月消費了至少3000塊錢的零食對於我這樣的家庭來說是不可想象的,至少我是負擔不起的,如果我是你的話,我肯定會選擇放棄。當然這不排除你的家庭條件或者她的家庭條件特別的好,3000塊錢的零食對你們來說不算什麼,那麼這樣的話沒什麼不可接受。

接下來我們再說一下買零食的錢到底是誰來支付的?如果是女孩自己支付的,那麼我們沒有什麼資格去評判什麼,她有這樣的消費能力這是是自己的事情,如果你沒有這樣的經濟實力,而你們兩個又覺得各方面都適合的話,還是可以在一起的,如果你覺得你有一種吃軟飯的心理自卑感,你可以努力的提升自己,多去賺點兒錢。

如果這期間買零食的錢是你支付的,那我們就來分析一下。雖然說是男女平等,很多人在戀愛期間也執行的是AA制,甚至婚姻期間也執行了AA制。我想說的是戀愛期間執行AA制,我是理解的,而且是有道理的,戀人畢竟不是家人,但是我不會這樣做,為自己喜歡的人花錢我認為理所當然。婚姻期間執行AA制,我是接受不了的,兩個人是家人、是親人、是不分彼此的,如果執行AA制我認為是不合適的、不合理的、不可接受的。



戀愛約會期間,吃飯看電影由男生買單,這是非常常見的,也是被大眾普遍認可的,男生給女生買零食也是增進雙方感情的一種行為,至少我是這樣做的。但是你們只認識一個月,見面三次,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之後都會買1000塊錢的零食,那麼這個女孩會不會把你當成一個凱子、一個錢包?本著有便宜不賺王八蛋的心理來讓你為她花錢的話,我認為這個女孩人品是有問題的。無論她多麼漂亮,即便是你有能力承擔這種消費,我認為也應該分手。不然的話,無論你有多少家產,遲早也都會被她敗光。而且她如果是把你當成了一個錢包,那麼在你之前,她為了維持這樣的消費,肯定也會把別人當成錢包,我認為她對於感情是輕率的、不認真的、不嚴肅的。不值得你為她付出。


Y先生


一個月約會三次,三次吃飯就不去計較了,但每次去超市,都得買一、二千元左右零食,如此下去忍受不了,怎麼能消費得起。

這種女人不適合你,希望你趁早與她分手,因為你家沒有開私人銀行,供不起她如此揮霍,你可以禮貌性地,向她說一聲再見!讓她去重找一位,有錢大款做男朋友為好。

雖然我是個旁觀者,看到後心裡氣不打一處來,狠不得抽她二個耳光,試問她自己能值幾斤幾兩,蛀蟲一條,我也是個男人這種女人倒貼我,也絕對不會要此類人品低劣的敗娘。





靠山4


這樣的女生,最好不要繼續交往下去,免得到頭來,連你自己也不能自拔。

其一,剛認識一個月,就如此地海吃海喝海花銷,將來勢必更加地不知收斂。記住一句話,叫做“慾壑難填”。

其二,作為普通家庭,養不起這樣的人;即使養得起,這樣的人也不值得欣賞,更經不起風雨。

其三,這樣的女生以自我為中心,不注重自己的形象,沒有風度,更不會顧忌別人的感覺。

其四,自私的人,不管男女都不可交,何況你將來還要娶她做老婆。一輩子不長,也不短,有一天,你會受不了的。況且,人只有一次生命,傷不起呀!

儘管如此,是否繼續,還得你自己考慮。


磊珞


你喜歡她的話請一定要繼續。

你的意思就是說每次約會都會花1000多元錢,你剛剛開始約會3次,約會前期花費都是比較高的,下面我來給你分析一下。

約會的第一個月;

1.先去咖啡店裡喝兩杯咖啡2*40=80。

2.喝完咖啡後你覺得滿意的話,那麼繼續深入瞭解,接下來是午餐,怎麼也得吃個西餐吧2*100=200。

3.吃完西餐之後你還想繼續瞭解,那麼時間還早,去逛會商場吧,突然女孩對一件衣服看了又看,試了又試,忍痛割愛買了吧,1*600=600。

4.商場也逛了幾個小時了,該吃晚飯了,吃個自助餐吧,2*80=160。

5.吃完晚飯散會步吧,散步完了以後,你覺得還可以繼續深入瞭解一下,買點零食吧,女孩一般都比較喜歡,於是從超市出來又花了200。

6.這個時候你覺得這個女孩還可以,畢竟是初次見面,你又決定接著深入瞭解,這會時間也不早了,那麼該看電影了,就看恐怖片吧,方便你接著瞭解,電影票2*40=80。

7.此時,夜已深,從電影院出來,女孩嚇得瑟瑟發抖只往你懷裡靠,這時你已經緊緊握著女孩的手,女孩說她害怕不敢回去,於是你又忍痛割愛了一把,住酒店1*300=300。

第一天約會總計;80+200+600+160+200+80+300=1320。

一個月約4次,4*1320=5280。

約會的第二個月;

你們兩個都感覺相互可以,可以很真誠的相處一下,這個階段就不用買衣服了,咖啡也不用喝了,改喝奶茶吧,電影也不用看恐怖片了,改看愛情片。

奶茶2*20=40 中餐150元 晚餐烤肉+啤酒=100元 超市零食100元 看電影2*30=60 酒店1*200=200

一天的總計40+150+100+100+60+200=650。

一個月4次,4*650=2600。

約會第三個月;

午餐; 100元+晚餐80元+看電影60元+住酒店150元=390。

一個月約會4次,4*390=1560。

………………半年後;

午餐20元+晚餐30元+住你家0元=50元

一個月4次,4*50=200。

一年後…………


西安小段


認識一個月的女生,約會三次,每次吃完飯都去超市買一兩千的零食,這樣的女生還要繼續嗎?

這要看這個題主的經濟能力、對這個女生的愛,以及女生自身的能力。

1、女生自身能力出眾,能夠負擔得起自己的花銷。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愛好、興趣,為了喜歡的東西花費金錢、時間與精力的大有人在。她們用自己的錢買自己喜歡的東西,無可厚非。

即便這個費用很高,只要她能負擔得起,題主是不能干涉的,這也是女生的自由啊。

從題主的描述來看,女生對零食可能有特別的喜好。那這個錢是題主來付的,還是女生自己出的。如果女生自己出的,那題主就不要糾結了。

就像有些女生喜歡包包,而且這些包包老貴了。但是她們還樂此不疲,省吃儉用的去買。作為她的對象,只能看開一點了。如果想不通、看不慣,那就趁早分開,長痛不如短痛嗎!

2、女生以前一直這樣,還是跟題主在一起後故意買的呢。

有些女生會故意通過一些形式來試探男生的感情,而故意花錢也是一種試探的方法。女生可能會看看這個男生願不願意為她花錢,來判斷男生對自己的感情。

這個時候,題主要了解一下她以前是否有這個習慣或愛好,來判斷一下。當然,前提是題主真的喜歡這個女生,有一定的經濟實力,否則也會很痛苦。

3、該不該繼續,最重要的是題主是不是喜歡這個女生,這個女生與題主之間是不是很合適。

題主跟女生雖然才相識一個月,約會了三次,但是題主是不是真的很喜歡她,從性格、脾氣或者興趣愛好等方面,兩人能夠相處得很好嗎?

如果題主真的喜歡她,並且希望跟她長長久久,結婚生子,那在以後的日子裡,題主也可敞開心扉,跟女生暢談一下自己關於花這麼多錢買零食的想法。

以上便是我的見解,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我是夏菡說,國家二級心理諮詢師。歡迎各位朋友關注我,與我共同探討情感故事!

夏菡說


我不知道你找的是對象啊,還是請了一個吃客,掙得少還得讓她吃黃了啊?[呲牙][大笑][捂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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