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

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

[作者简介]安启念,1982年在中国人民大学获哲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教,现为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俄罗斯哲学研究会会长,主要从事马克思哲学思想及苏联俄罗斯哲学研究,代表性著作有《苏联哲学70年》《俄罗斯文化与列宁主义问题》《新编马克思主义哲学思想发展史》《马克思恩格斯伦理思想研究》,译著有《后工业社会与可持续发展社会研究:俄罗斯学者看世界》([俄]伊诺泽姆采夫)。


摘 要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是两种对立的世界观,具体表现在人认识和对待外部世界的态度与方法上,前者的特点是从人的受动性出发,后者的特点是从人的能动性出发。马克思是唯物主义者,但他明确地说,他的哲学既不是唯物主义,也不是唯心主义,是把它们结合起来的真理。马克思超越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简单对立。这里所指的就是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在实践活动中的结合。在马克思那里,它们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要素。这是马克思一个十分重要而又长期被人们忽视的思想。由于忽视了这一思想,以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只讲反映论,对如何反映很少涉及。实际上,思维创造和实践检验是认识的两个最基本、最重要的环节。没有思维创造,人不可能解决“休谟问题”,由现象到本质,由已知推及未知,由认识事物到认识它们之间的联系;没有实践检验,思维创造就可能沦为主观臆说。科学实验就是这两个环节的结合。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对它的认识与运用会极大地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面貌。

关键词

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结合 “休谟问题” 思维创造与实践检验


关于马克思(K. H. Marx,1818—1883)的哲学思想,苏联和中国学术界一直强调他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创建人,是与唯心主义对立的唯物主义者。这样说把问题大大简单化了,实际情况要复杂得多。马克思既是唯物主义者,同时也肯定唯心主义的积极意义,主张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把它们的积极因素结合起来。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价值,对它的忽视极大地影响了人们对马克思哲学思想的理解与评价。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有这样一段论述:“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所谓“把二者结合起来”,就是说它们的对立被超越了。这一思想十分深刻。

这里首先就几个概念略加考察。

1.关于“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马克思曾说: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自然主义”。如何理解“完成了的自然主义”?他说:“正像一切自然物必须形成一样,人也有自己的形成过程及历史……历史是人的真正的自然史。”所谓“完成了的”,应指人的形成;在马克思的语境中,也即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人的本质回归人自身,成为真正的人。所谓“自然主义”,指人是和其他自然存在物一样的自然存在物,人的形成是作为自然存在物的物质的、肉体的人的自我形成。换言之,“自然主义”是指用作为自然物的人的自我发展解释真正的人的形成。按照这样的理解,所谓“彻底的自然主义”,是说在理解人的形成过程时把人以外一切其他因素排除在外〔例如,基督教讲的“上帝”,黑格尔(G. W. F. Hegel ,1770—1831)讲的自我意识的发展逻辑〕,只用作为自然物的人自身解释他自己的形成。“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这一说法把彻底的自然主义和人道主义并称,是因为从人出发、依靠人自身、实现人的本质回归成为真正的人,体现的正是人道主义。再进一步看,人何以能够自我形成?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他还说:“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的伟大之处首先在于,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可见,“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是指用作为自然物的人的劳动解释人的自我形成过程。于是,马克思所讲的“彻底的自然主义”“人道主义”,关键因素是人的劳动实践活动。

这样一来,所谓“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既不同于唯心主义,也不同于唯物主义,同时又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其实是在说劳动实践活动超越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对立,把二者各自的合理因素结合起来了。

劳动实践是实践活动的一种,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从一般实践活动的高度再次表述了同样的思想。该《提纲》第一条:“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和唯物主义相反,能动的方面却被唯心主义抽象地发展了,当然,唯心主义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由上所述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唯物主义的特点是只从客体出发看世界,即只把人之外的世界当作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物质存在来看,没有把它看作作为主体的人的实践对象;唯心主义则相反,只从人的主体性和能动的方面看世界,看不到主体性和能动性都是物质的、肉体的人的属性,是物质实践活动的要素;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不理解人的实践活动,这是它们的共同缺点。简单地说,唯物主义只看到客体,看不到主体;唯心主义只看到主体,看不到客体。实际上,人与外部世界是实践关系,主体与客体都是实践活动的组成部分。换一个角度看,与上面引用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论述一样,马克思还是在说实践活动是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

2.关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通常属于世界观范畴,但是,当马克思说彻底的自然主义把它们结合起来了时,显然并不是指两种对立世界观的结合。首先,从上述引文及其上下文看,马克思是从实践活动的角度讲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完全没有提到世界观问题;其次,世界观是对整个世界的本源和总体的看法,答案只能有一个,不是唯物主义就是唯心主义,二者截然对立、互相排斥。人们不可能在说世界的本源是物质的同时,又说它的本源是精神。哲学史上的所谓二元论是一种不彻底的理论,归根到底世界观只能或者是唯物主义的,或者是唯心主义的。再次,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说:“大地创造说,受到地球构造学即说明地球的形成、生成是一个过程、一种自我产生的科学的致命打击。自然发生说是对创世说的唯一实际的驳斥。”这是马克思对自己唯物主义世界观的明确宣示和对唯心主义世界观的驳斥,他不可能在同一本书中再从世界观的角度对唯心主义加以肯定。

紧接着“彻底的自然主义或人道主义……是把这二者结合起来的真理”那段话之后,马克思又说:

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人作为自然存在物,而且作为有生命的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同动植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就是说,他的欲望的对象是作为不依赖于他的对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但是,这些对象是他的需要的对象;是表现和确证他的本质力量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

这表明,马克思认为人是物质存在,人的对象、外部世界是物质存在,这当然是一种唯物主义世界观。按照唯物主义,人之外的其他物质存在不仅是不以他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物,而且要制约和限制他,要作用于他、改变他。马克思把这概括为人是受动的。但是,马克思又指出人是特殊的物质存在,即拥有天赋、才能、欲望,受它们推动,人要能动地作用于外部世界,自觉地把外部世界视为自己需要的对象,改造它们。这说明人又是能动的。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受动与能动的结合:

从主体方面来看: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对于没有音乐感的耳朵来说,最美的音乐毫无意义,不是对象,因为我的对象只能是我的一种本质力量的确证,就是说,它只能像我的本质力量作为一种主体能力自为地存在着那样才对我而存在,因为任何一个对象对我的意义(它只是对那个与它相适应的感觉来说才有意义)恰好都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

“只有音乐才激起人的音乐感”,这是人的受动性;对象的意义“以我的感觉所及的程度为限”等等,体现人的能动性。他又指出:“人对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思维、情感、愿望、活动、爱——总之,他的个体的一切器官……同对象的关系,是人的现实的实现(因此,正像人的本质规定和活动是多种多样的一样,人的现实也是多种多样的),是人的能动和人的受动,因为按人的方式来理解的受动,是人的一种自我享受。”“自我享受”显然是人的能动性。可见在音乐感觉中也可以看到受动与能动的结合。不仅是音乐,马克思认为人对现实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都同时是人的能动与受动,包括人的实践活动。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还说:“我们看到,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这里说的“唯灵主义”,实际上就是唯心主义。把“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灵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并用,为人们理解马克思所用唯物主义、唯心主义概念的内涵提供了机会。显然,他把从主观方面和人的能动的角度出发看人与外部世界的关系看作唯心主义的特点,从客观方面和人的受动的角度出发则被看作是唯物主义的特点。由此可知,马克思说的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其实是指观察人与外部世界相互关系的两个不同的角度,或者说两个不同方面;具体而言,是指人的受动与能动。超越唯物主义、唯心主义的对立,则是指人的受动与能动的结合。这种结合是“人对世界的任何一种人的关系”固有的。马克思认为最突出地表现了这种结合的是人的实践活动,因而对它予以了特别的关注。

从人的受动和能动出发理解唯心主义、唯物主义,与人们通常从世界观的角度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是一致的。受动性表明,人是被他之外的客观存在决定的;把从人的受动性出发当作原则去观察万事万物,体现出物质决定精神的基本观点,对此加以概括便是唯物主义世界观。唯心主义世界观认为精神决定物质,因而观察一切事物自然要从人的精神对物质的作用出发,从人的能动性出发。

主张人同时具有受动性和能动性而且努力把它们统一起来,也即实现唯心主义与唯物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在当时的德国哲学中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只是其具体表现在不同的哲学家那里有所区别。康德(I. Kant,1724—1804)认为感觉经验是认识的出发点,体现了他对人的受动性的肯定;他又主张人为自然立法,显然是在强调人的能动性,陷入二元论。费希特(J. G. Fichte,1762—1814)和青年黑格尔派用意识的能动性吞噬、遮蔽了人的受动性;黑格尔把人等同于自我意识然后把自我意识演化为客观的绝对观念,最终人的能动性不见了;费尔巴哈(L. A. Feuerbach,1804—1872)也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只讲人的受动性,他说:

哲学的主要工具和器官是头脑——这是活动、自由、形而上学无限性、唯心主义的来源。同时是心情——这是痛苦、有限性、需要、感觉主义的来源。用理论名词来说,哲学的工具和器官就是思维和直观,因为思维是头脑所需要的,直观感觉是心情所需要的。思维是学派和体系的原则,直观是生活的原则。在直观中我为对象所决定,在思维中我决定对象。……直观提供出与存在直接同一的实体,思维提供出与存在异化了和分离了的间接本质。因此只有存在与本质结合、直观与思维结合、被动与主动结合、法国感觉主义和唯物主义的反经院派的热情原则与德国形而上学的经院派的冷淡态度结合起来的地方,才有生活和真理。

这些哲学家有结合的愿望,但找不到结合的途径;只有马克思找到了人的能动性与受动性也即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点——实践活动。

在马克思看来,实践的主体是物质的肉体的人,它的工具、手段和对象是物质存在,这些唯物主义因素制约限制着人的能动性的发挥;实践是人对物质存在的自觉改造,改造的需要、愿望、方案制定和推动实践活动进行的意志,是人藉以克服物质制约使之满足自己需要的能动性的体现;人的受动性与能动性是实践活动不可或缺的两个要素,它们的密切结合和共同作用构成了人的实践活动。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两种因素无法分割。实践是人的改造世界的活动,这一活动在意识的推动下按照事先在头脑中制定的方案进行,但是人本身、在实践中得到改造的世界以及用以改造世界的手段都不是以人的意识为转移的物质存在。在这里,唯物主义因素与唯心主义因素融为一体。

马克思是唯物主义者,他不仅找到了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点,而且对这种结合做了唯物主义的解释,把它建立在唯物主义的基础上。

这主要体现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中。第一条末尾说,费尔巴哈“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第二条便从哲学角度对实践活动的意义作了阐述:“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表面看来,这一条是在讲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其实不尽然。在人的实践活动中,唯心主义因素表现为实践操作方案、对实践结果的描绘,更表现为制定这些方案、设想预期结果的思维活动以及贯穿实践全过程的人的意志等等。按照通常的解释,实践的成功说明人的主观与客观相一致,说明实践方案与预期结果正确反映了客观规律,具有真理性。这当然是对的。但是如果换个角度看,实践方案的制定和对实践结果的预期、描绘,是人的思维活动,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体现,因而实践的成功,取得预期的结果,既证明了思维活动的产物——实践的方案和对未来结果的设想、预期——与客观存在及其规律一致,同时也证明了思维活动本身是正确的,具有真理性,证明它可以“精神变物质”,成为改造事物的现实力量,或者说具有现实性、此岸性。也就是说,得到证明的不仅有思维活动的结果——实践方案、预想结果等等是否与物质存在相一致,而且有思维活动本身——它是否正确、是否具有改造现实的力量,是不是空想。这就是该《提纲》第二条所要表达的思想。马克思在指出“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之后,对“真理性”做了进一步的说明:“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自己思维的此岸性。”指的就是设计、发动实践活动的人的思维是不是空想、有没有改造现实的力量和此岸性,只有通过实践活动才能知道。这完全是针对第一条指出的实践中的唯心主义因素而言的。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这里说的是“思维的真理性”,而不是“认识的真理性”。“思维的真理性”这一提法显然与黑格尔哲学有关。黑格尔称:思维与存在有统一性,存在统一于思维,“真理即是客观性与概念相符合”。在黑格尔那里,“思维的真理性”即“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思维的此岸性”,是无须讨论的。思维在自我发展着,它的外化就是现实的自然界以及从自然界发展出来的整个世界。思维当然具有现实性、力量、此岸性。费尔巴哈否认黑格尔所说的思维的能动性、创造性、真理性、现实性、力量和此岸性,也就不可能提出对它们的证明问题。他说:“跟类之本质相一致的,就是真的,跟类之本质相矛盾的,就是假的。真理就只有这样一条法则,除此以外便没有了。但是,对我来说,别人乃是类之代表,是别人们的代表……所以,在我看来,别人的同意乃象征着我的思想是合乎规律的、普遍的、真的。”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一样是唯物主义者,但他与唯心主义哲学家黑格尔一样,肯定了思维的能动性、创造性,他就必须面对怎样在唯物主义立场上证明思维的能动、创造活动的真理性、此岸性、现实性、力量。也就是说,他必须对包含了唯心主义因素的实践活动本身作出唯物主义的解释。

《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二条解决的正是这个问题。客观物质世界是一种无言的存在。同样,作为物质存在的人因为有意识、精神,可以能动地创造性地提出关于客观物质世界的种种猜想性认识,并且依据这些认识按照自己的需要形成改造客观物质世界的方案,在意志的推动下形成实际的改造活动——实践。这里处处体现出人的能动性,即唯心主义因素。但是,只有基于与客观物质存在的特点及规律相一致的认识的实践活动,才能得到预想的结果,人的体现能动性的各种努力才有价值。换句话说,才能得到无言的客观物质存在的点头、认可。于是,实践活动形式上是人的能动性、创造性的产物,实质上是一个以能动的、创造的形式认识、反映、服从客观物质存在及其规律的过程。客观物质存在横挡在人的前面,一言不发,想要它让出道路,必须猜对它的心思,它才放行。谁决定谁?显然起决定作用的是物质存在。实践的成功是人靠自己的认识与努力干出来的,这只是表面现象,是形式,其实是因为人的认识与努力得到了客观物质存在的认可。决定权不在人的手中,在客观物质存在一方,是它决定实践的成败。最终还是物质决定意识。正是这一点,决定了实践活动虽然包含了唯心主义因素,最终而言它是唯物主义原则的体现,具有唯物主义性质。

作为改造客观存在的实践活动和作为检验思维真理性的实践活动其实是同一个活动。以人的能动性为出发点看实践,它是思维对存在的改造;以人的受动性为出发点看实践,它是存在对思维真理性、现实性的检验。前者更多地体现了唯心主义因素,主要表现在实践活动的起始阶段与过程中;后者更多地体现了唯物主义因素,主要表现在实践的结果中。

总之,在马克思的观念中,人的实践活动是人的受动与能动的结合,体现唯物主义的因素与体现唯心主义的因素在实践活动中一方面相互排斥、相互对立,另一方面它们作为具体实践活动的要素融为一个整体。马克思并不否认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但他超越了仅仅从对立的角度看待二者关系的狭隘眼界,认识到在实践活动中分别体现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基本精神的人的受动性和能动性是作为它的不同要素紧密结合在一起的。

列宁(В. И. Улья́нов,1870—1924)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一文中认为:

从粗陋的、简单的、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不过是胡说。相反地,从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看来,哲学唯心主义是把认识的某一特征、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片面地、夸大地……发展(膨胀、扩大)为脱离了物质、脱离了自然、神化了的绝对。

这一说法,可以恰当地用在马克思的实践观上。唯心主义只是把实践活动中人的能动性这样一个特征、方面、侧面片面地夸大为脱离了物质的绝对;旧唯物主义是把实践活动中人的受动性片面夸大为脱离了精神、意识的绝对,视唯心主义为胡说。马克思认为,人的能动与受动,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在实践活动中本来是作为要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的。

对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大多数人只局限于从世界观的角度去理解,因而只强调它们的对立。在人类哲学史上,唯物主义者中只有马克思把它们作为实践活动要素以及人的能动与受动的体现来理解,从而看到了唯心主义的积极意义,看到了旧唯物主义的片面性,认识到真理在二者的结合之中。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对立已有数千年之久,马克思超越了这种简单化的做法,是他对人类哲学思想的贡献。


在苏联以及中国学术界,每当述及马克思主义哲学时,人们大都强调物质决定意识,处处坚持唯物主义反对唯心主义。而马克思超越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的思想表明,他的唯物主义哲学有着崭新的面貌。这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观察世界的全新角度,也使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关系的认识得到极大深化。从方法论的角度看,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对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其意义之大甚至可能超出了马克思自己的想象。

在认识活动中,人类面临一个永远无法否认或者回避的问题,即“休谟问题”。休谟(D. Hume,1711—1776)在西方哲学史上拉开了从近代哲学向现代哲学转变的序幕,在认识论方面主要贡献之一是提出“休谟问题”,把人们从独断论的迷梦中惊醒。他提出,演绎逻辑的结论是可靠的,但是不能增加新知识;归纳逻辑可以增加新知识,但它基于已有的有限认识获取有关无限的未知领域的普遍性认识,其结论未必可靠。另外,经验既是认识的来源,也是对认识的限制。人们可以获得感觉经验,然而事物的本质、事物的联系是人借助感觉器官无力直接感觉到的,获取它们只能越出直接感性经验的界限,求助思维的猜测与创造。例如,对因果的认识便是这样。人们通过经验只能感觉到某种现象发生在另一现象之后,但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在经验中感觉到它的发生是因另一现象之故,即另一现象是原因,这一现象是结果。人们只是根据感觉提供的经验事实断言前者是原因,后者是结果。因果联系是思维创造的产物。

“休谟问题”具有普遍意义。人通过感觉只能认识事物的现象,事物的本质和事物之间的联系存在于现象之后,人的感官感受不到。从有限到无限、从现象到本质是认识的升华,也是认识的跳跃——突破经验的局限从现象世界跃进到事物的本质之中。感觉经验在这里无能为力,完成这种跃进只能靠猜测、想象、顿悟、幻想、联想,一句话,靠思维的创造。这意味着除了直接的感性经验以外,任何新知识的获得,知识领域的拓展,都要依据已有知识去推测未知,依靠思维的创造。虽然推测的依据来自实践,推测的结果有待实践检验,但是,只有思维能够超越直接经验的限制进入未知领域并创造性地提出有待验证的认识。思维的创造是认识世界的关键。它所体现的恰恰是人的能动性,是马克思理解的唯心主义因素。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依据恩格斯(F. V. Engels,1820—1895)的思想,列宁极力强调唯物主义反映论,把人对客观事物的认识看作是对这些事物的“反映、复写、摹写”,但对于如何反映、复写、摹写,他没有说。毛泽东(1893—1976)提出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十六字口诀:“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但是,如何“去”、如何“及”?他也没有说。这些问题的答案人们在恩格斯那里也找不到。这就导致唯物主义反映论,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认识论,长期以来只讲真理性认识是人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但是,如何反应?除了讲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外,基本上没有涉及。从逻辑上看,是有空缺的。这里缺少的,正是唯心主义因素的积极作用,即思维的创造。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但是实践检验之前首先要有有待检验的假说、设想、猜测。它们或者是现象背后的本质,或者是已知之外的未知。它们的获取,思维创造是唯一途径。以往的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缺少的正是这种思维的创造,因为思维创造是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为唯心主义所津津乐道。实践是认识的来源这样一种认识论的确是唯物主义的,但是拘泥于认识的本质、方向等原则性问题,不能为人们获取新认识提供具体方法上的帮助,也不符合科学认识发展的实际,其方法论价值广受质疑。

思维的创造作用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更为重要。大体说来,自然科学规律一经认识便可随处使用,在一个时期内放之四海而皆准。因为数学、物理学、化学这些基础科学领域涉及的基本粒子、原子、分子的有规律的运动,四海之内没有区别。但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完全没有这种情况。这一领域是人的世界,而人是“具有意识的、经过思虑或凭激情行动的、追求某种目的的人”;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没有自觉的意图,没有预期目的的。情绪、意识的参与使得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虽然也有规律,但这些规律只有当人们事后总结经验教训时才会显现,在行动之前这些客观规律相对于人的认识能力来讲几乎是不可认识的。换言之,这个领域由于有人的意愿、思维等无比活跃变动不居的因素参与而变得无法预测、无限复杂,复杂到相对于人的认识能力而言,在实践活动完成之前,其规律几乎是不可知的。在这里,人们永远不可能像在自然科学领域一样,掌握并直接运用以往成功实践为人们提供的经验。即使是实践中获得的规律性认识,对于其他人在其他地方、其他时间进行的类似实践,也只有参考价值。就是说,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人们更需要发扬唯心主义积极因素的作用,重视思维的创造。

上面提出的对马克思超越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对立思想的方法论解读,可以在爱因斯坦(A. Einstein,1879—1955)这里找到极好的注释:

物理学构成一种处在不断进化过程中的思想的逻辑体系。它的基础可以说是不能用归纳法从经验中提取出来的,而只能靠自由发明来得到。这种体系的根据(真理的内容)在于汇出的命题可以由感觉经验来证实,而感觉经验对这基础的关系,只能直觉地去领悟。……逻辑基础愈来愈远离经验事实,而且我们从根本基础通向那些同感觉经验相关联的汇出命题的思想路线,也不断地变得愈来愈艰难、愈来愈漫长了。

这是说,由于认识对象日益远离人的直接感觉经验,思维创造在科学研究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了。他又说,科学家在科学研究中使用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关系,即公理,是可以由科学家自由选定的:

可是这种选择的自由是一种特殊的自由;它完全不同于作家写小说的自由。它倒多少有点像一个人在猜测一个设计得很巧妙的字谜时的自由。他固然可以猜想以无论什么字作为谜底;但是只有一个字才真正完全解决了这个字谜。

他的结论性意见是:

观念世界是不能用逻辑的工具从经验推导出来的,而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它是人类头脑的创造,要是没有这种头脑的创造,就不可能有科学;但尽管如此,这个观念世界还是一点也离不开我们的经验本性而独立,正像衣服之不能离开人体的形状而独立一样。

科学研究就像猜谜语,没有人的主观能动性,没有思维创造,不大胆地去猜,永远不会有科学认识的发展。就是说,在科学研究中,唯心主义因素必不可少。人们可以提出无数种猜测,是否正确,由客观存在于猜谜者之外的谜底决定。这里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谜底。如前面所说,它像一位沉默寡言的老人,你的猜测与他心中所想一致时,他点头;不一致时,他摇头。形式上看,答案是你猜出来的;实际上,一切均在他的掌控之中。你的认识,归根到底是以猜测的方式对他的思想的反映。显然,这是不折不扣的唯物主义反映论。

爱因斯坦的这种“猜谜语说”是他物理学研究方法的概括总结,他的学术成就为其正确有效性提供了证明。但非常明显的是,他在这里所说的正是马克思的实践观所体现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或者说马克思对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的超越。

爱因斯坦科学研究中取得的经验在20世纪著名科学哲学家卡尔·波普(K. R. Popper,1902—1994)的哲学理论中得到升华,具有了更大的普遍性。达尔文(C. R. Darwin,1809—1882)、爱因斯坦是波普敬重的两位科学家,他认为自己的理论与他们科学研究的方法密切相关。波普全部研究离不开对“休谟问题”的思考,他的结论是:

我们不是被动地等待重复把规则印在或强加在我们头脑里,而是主动地企图把规则强加给世界。我们企图在世界中发现相似性,并用我们发明的规律来解释世界。我们不等待前提就跳到结论。这个结论如果被观察证明是错的,以后就得放弃。

这就是试探错误的方法——猜想和反驳的学说。这使我们可以懂得为什么我们把解释强加于世界的企图在逻辑上先于相似性的观察。由于这种程序有逻辑理由的支持,我觉得这种程序也可以应用到科学领域里来;科学理论并不是观察的汇总,而是我们的发明——大胆提出来准备加以试探的猜想,如果和观察不合就清除掉;而观察很少是随便的观察,通常按一定目的进行,旨在尽可能获得明确的反驳根据以检验理论。

波普认为自然界的规律不是被动地重复获得的感觉印在人们头脑中的,它是人们发明出来的,是人们大胆提出的猜想,目的是用它解释世界,或者说是把解释强加于世界。这种猜想、解释是否正确,有待于进一步的观察;如果观察证明是错的,那就放弃,重新猜测,提出新的解释。波普把他的思想概括为如下的公式:P1→TT→EE→P2 。其中“P1”表示问题;“TT”表示试探性理论,得自猜想的对问题的解释;“EE”表示排除错误,即进一步观察,对已有理论加以批判讨论,发现其错误;“P2”表示新的问题,即观察到原有的猜测不能解释经验现象,再次遇到问题,这将引起新的猜测,产生新的试探性理论。这是一个从问题到新的问题再到更新的问题的无限循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科学知识,其实就是从猜想得来的试探性的理论,不断发展、进化。他对上述过程进一步做了概括:“知识的成长是借助于猜想与反驳,从老问题到新问题的发展。”波普认为,这是一个与达尔文主义进化论相似的理论发展的过程,“猜想与反驳”是方法论的核心。而爱因斯坦的研究方法,也由波普上升为普遍的哲学理论。

波普是批判理性主义者,他的上述公式与中国的实用主义者胡适(1891—1962)提出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有相似之处。他们都强调思维的创造,即假设、猜想,也都强调经验检验的重要。实事求是地说,他们的理论在科学家中颇有市场,信奉者甚众。以往中国学术界只讲认识论的反映论本质,忽视了对反映的具体方法、途径的研究,对波普和胡适的理论只是简单地斥之为唯心主义胡说。其实,他们的错误并不在于提出的认识方法,而在于对这些方法的解释,在于他们的唯心主义立场。波普大讲“实在”,强调实在的客观性,但就是拒绝使用物质概念,而且只讲证伪,不讲证实。胡适作为实用主义者,认为物质概念是形而上学,同样拒绝使用,把有用作为真理的主要特征。他们坚持从感觉经验出发,不涉及感觉经验的世界观基础。仅就认识、反映的具体方法和途径而言,他们的理论实际上是在错误的唯心主义世界观基础上正确地触及了科学认识的两个重要环节——思维创造和实践检验,也即马克思所说的唯心主义因素与唯物主义因素及其结合。马克思的实践思想包含了这两个因素,并把它们奠定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是比波普和胡适的理论更全面、更彻底、更科学的认识论。只可惜,在中国学术界,由于没有看到波普、胡适与马克思的共同之处,在批判他们的唯心主义时连同他们理论中与马克思一致的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也抛弃了。其结果是,一方面使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在方法论向度上空洞无力,另一方面对他们的批判显得过于简单化,效果大打折扣。

自“休谟问题”面世之后,问题的存在得到学术界的普遍承认,众多哲学家在与此相关的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但都没有使问题得到真正解决。原因在于马克思所批评的,唯物主义只讲真理是对客观存在的正确反映,不讲人的能动创造,不能揭示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以及从现象到本质的途径;唯心主义只讲人的创造,不承认物质存在,也就谈不上认识是对客观存在的反映,使之缺少可靠基础。康德曾被“休谟问题”从独断论的迷梦中惊醒,提出二元论响应这个问题,但他用来帮助自己从现象深入到本质的工具是“先验”范畴,其理论不仅在逻辑上不彻底,而且还有几分神秘。在哲学史上,只有马克思通过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合理因素的结合,才对“休谟问题”做了科学的解决。对这一重要哲学思想的认识与运用,将会极大地改变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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