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疫情期间,工资会延迟发放吗,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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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正常情况下,是不允许延迟的。但是大部分公司都是开工延迟,计算工资毕竟需要时日,所以延迟些时日发放也是可以理解的。公司应该会提前告示工资的具体发放时间。所以延迟工资下发,特殊日期也情有可原,多理解包容,毕竟是情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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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提的这个问题,因为每个公司工资结算周期和工资发放日期不同,所以在本次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有所区别。

为了你更好的理解,我举例来说明:甲企业与所有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当月的工资在次月5日发放。甲企业的工资结算周期为当月1日至当月月底。

那2020年1月份的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甲企业应该在2月5日发放。

但是,为了防止此次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传播和蔓延,全国各地政府都下发了延迟到2020年2月9日后复工的决定。致使甲企业无法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即每月5日)发放工资,造成甲企业工资发放的迟延。

那么甲企业迟延发放工资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呢?

根据劳动部(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前身)1994年12月6日印发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的规定,通常情况下,工资必须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

但是因为此次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各地政府为了防控此次新型管状病毒肺炎疫情的传播,作出延迟复工的决定,属于甲企业不能预见到的情形,在此情况下,由于甲企业未能在2020年2月5日复工,在推迟复工期间不能发放工资属于“不可抗力”,这个责任不能归咎与甲企业,应当属于法定的未及时支付工资的免责情形。

当然,甲企业应当在复工后及时向员工补发工资。

以上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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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在疫情时期,诚信的单位不但不会延迟发放工资,而且更应该准时甚至提前发放工资。

理由分析如下:

一、诚信的企业(或单位,下同)不会因为各种原因推迟工资发放。

理由很简单,员工是靠工资生活生存的,大部分员工没有积蓄或者仅仅有少部分人有很少的积蓄,支撑不了多久,有的连一个月半个月都支撑不了,甚至还有人早已囊中羞涩,仅仅能维持几天。

更有甚者,寅吃卯粮,不得不靠借钱维持因工资不能按时发放的捉襟见肘的柴米油盐。

如果是一家有诚信的企业,会从全方位替员工考虑的,怎么会延迟发放工资呢?

他们决不会找借口拖延糊弄员工。更不会等到员工纷纷问询追问何时发放工资才勉强发放。

二、不讲诚信的企业即使不遇到新冠肺炎疫情也总会以种种理由,延迟发放工资。

甚至还会不足额发放,更有甚者,还有故意赖账不发的动机和可能。他们会拿疫情说事儿,趁机逼走一些本来就有辞职意愿的员工。

延迟工资发放,无非就是借机减少自己的利益损失,节约费用,让员工还无话可说。

毕竟,非常时期,大部分人也选择逆来顺受。作为弱势群体的打工一族又能如何呢?也只能忍气吞声作罢。

三、诚信企业有自己的价值观和追求,有自己的企业精神和经营理念。

诚信企业的价值观是宁让天下人负我,我决不负天下人!追求的是诚信为本,会主动关爱员工生活,承担社会责任。

不仅对消费者,商业伙伴讲诚信,对内部员工更应该讲诚信,不能有选择的讲诚信。诚信就是诚信,只有一个标准,里外透明,言行一致。

诚信不应该有双重标准,不能像美国式民主和人权,设立双重标准。

四、非诚信企业也有自己的价值观和追求。不过,他们的价值观和追求就像某些明星为了偷税而准备应对执法部门检查的阴阳合同一样,有假象和真相之分。

非诚信企业的价值观是利益至上,利益高于一切。他们追求的是自身利益最大化。谁也不能损害他们的切身利益。

为了保住自身的利益,他们可以不择手段,利用各种伎俩甚至欺骗,与社会各界与其有业务往来或利益纠葛的方方面面进行周旋。

从政府机关到商业伙伴,从普通消费者到内部员工,谁也无法幸免他们的算计。

借账不还,贷款不还,欠工资不发等等行为就是这些企业的化身。

一句话,他们只在乎钱。声誉,名声对他们来说无所谓,一点都不重要。重要的就是:钱钱钱!

五、诚信企业与非诚信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价值观和追求的本质不同。

用这个标准去衡量我们每个人所在的企业,听其言观其行,对照他们以往的行为,不难发现他们是真诚信还是假诚信。

六、疫情无情人有情,有良知的企业在这个非常时期,更应该对自己并肩战斗,朝西相处的命运共同体可爱的员工们,多一些人文关怀,温情关照,更实际一点,多一些财物补贴,怎能延迟发放员工赖以为生的工资呢?!

诚然,不是所有的打工者都能有幸供职于有良知的企业。

如果你不幸就供职于一家不诚心,缺乏良知的企业,在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时期,极有可能遭遇延发工资的卑劣行为。

如果真是遇到了这种厄运,建议两种对策:

一是息事宁人,赶紧走人,好好选择一家好的企业。

二是,运用法律武器为自己讨回公道。

不能便宜了这些无良的企业,不能助纣为虐,让他们祸害更多的人,通过我们的维权,给他们长点记性。

我们也不能太麻木不仁,要身体力行,不是还有劳动局为我们撑腰吗?!只需一封举报信就可以了!

如此分析,怎么判断你所在的企业会不会延迟发放工资,应该有个大致清晰的判断了吧?

如果遭遇延迟发放工资,怎么做,也应该有个明确的思路了吧?!

其实,答案就在你的心中!

分析问题,界定问题,拿出对策,这是每个人每天都必须面对的。

好了,说了这么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绍灵


据了解,大部分企业都会按时发放工资,根据政策规定,在国务院规定的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2020年2月3号到9号延迟复工期间则按照各地的假期性质发放工资,也就是说不管是延长春节假期,还是企业延迟复工,延迟上班的工资均由企业单位承担的。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天津百灵通


疫情期间我觉得工资应该不会延迟发放,首先这个是特殊时期,国家为了保障和维护劳动关系稳定,根据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定,已经出台了一系列有关问题的通知。

比如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劳动关系相关工作的通知。――保障职工停工停产期间待遇:①企业应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30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

②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所以说这个是有法律保障的。

当然也有例外。近日,有媒体报道,蔚来一月份的工资将延迟至2月14发放。据未来的一份内部文件显示,未来员工2019年的13薪将会在3月6日随二月份工资一并发放。同时,未来发起了一项员工自愿参与的将13薪置换成限制性股票(RSU)的计划,员工可以申请将本质次的13薪全部或部分置换成股票,公司将在员工申请的置换金额基础上给出1.1的系数溢价。蔚来CEO李幼斌在给员工的公开信中表示,“请每个人都认识到我们要生存下去,需要每个同事全力以赴。”

在这种生死攸关的时候,越来越多的初创企业承担着巨大的压力,此时员工应该对此报以理解,和企业并肩作战共渡难关。




远山有灯9


人社部等7日印发意见明确,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指导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国家规定必须支付的,可是很多中小企业办不到,我所在的公司去年12月的工资都还没发,打电话问,说财务被隔离了,发不了工资,我也很无语😓






老许説


大多数企业会,一般延迟5-10天,原因如下:

1.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考勤数据、奖惩数据等都会迟出;2.留时间摸清员工离职倾向,管控自离员工,节约人力成本

比如:龙头空调企业原本15日发一月份工资,受疫情影响调整到22日。


吾汝之


这个要看具体企业,像国企事业单位基本不会,中小企业就不好说了。我一个朋友所在的公司现在都停薪留职了,只发五险一金。这招谁说理去?哎,当初忘记好好学习了!



老刘快跑


大部分企业都会按时发放工资,根据政策规定,在国务院规定的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职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2020年2月3号到9号延迟复工期间则按照各地的假期性质发放工资,也就是说不管是延长春节假期,还是企业延迟复工,延迟上班的工资均由企业单位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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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这个问题,不能以偏概全,也不能笼统一刀切。要具体到什么行业,什么地区,具体经营者的市场成熟度等。我拿自身的例子做个回答。我参与投资管理了一个经营品牌服饰品的项目,2018年下半年开始从百货店开店,直至2019年初又到大型综合卖场开店,真正体会了线下零售店的经营困境。起初,怀抱着美好的憧憬,向往着称雄一方的景象,直接忽视了重要的投资纪律。2019年经营惨淡,现金流不足一月开支,员工工资从押10日,变成了押15日。年初许诺的一些福利也随之取消了。网上盛传着“2019年是过往5年最差的一年,但是将来5年中最好的一年”的段子,现在一语中的。随着这次疫情的扩散,像我们这样的经营者,太多太多。目前的日期都到了给员工发放上月工资的时间了,因为考虑到可能的疫后辞职潮和销售空挡期,我的伙伴选择的是延后发放工资,可以预支部分生活费的方式,目的也是保全自身,毕竟作为投资人,除了付出精力时间以外,资金也是付出不少的,一旦遇到所谓的大批辞职情况发生,几家店面将面临无法营业的状态。这些我都认可,并理解,最终也选择了默认。其实,我内心是觉得,年前的工资应该按时按规发放,员工在这个节骨眼上能得到公司的工资,是一种认可,信任和托付。大浪淘沙,只有与员工休戚与共,同进退的经营者,才能长期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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