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第 29 號)


根據上級關於疫情防控工作的相關要求,現公告如下。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第 3、4、5、10 號令和第 1、5、8、9、10、12、14、17、20、23 號公告

廢止。今後,相關工作按照最新要求執行,相應令和公告自行廢止,不再公告。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 年 2 月 26 日


錫林浩特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第 2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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