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你同意嗎?

大話西遊之夕陽武士


這個想法早就縈繞在腦海裡:小區居民為何不採取自治的方式管理小區呢?比如小區物業委員會是小區唯一合法的權力機關,在物業委員會的指導下成立小區自治委員會。自治委員會通過徵招志願者組成小區物業管理。志願者必須來自本小區居民(成員主要是退休人員)。然後就在物業委員會的指導下,在小區自治委員會的領導下開展小區物業管理。這樣物業費可以減半或更少,還可以開展溫情管控,避免外來物業與小區居民之間的天然利益博弈。


印象突兀


我認為「同意」早就應該取締了,管理落後,模式呆板,業主自治成立自己的居委會才是合理的模式,每個業主都有參與權,投票權,少數服從多數,讓業主成為真正的業主,


-故事的角色-


我認為「同意」社區有專人,專項,模式化方案。後,完全可以不要物管,也可以達到乾淨、安全、和諧。大多數物管都是割韭菜,服務與收費不匹配。


好好學認真看仔細聽


我認為「同意」我為什麼同意,是因為現在的很多物業就是抱著怎麼能榨取業主的錢為目的,並不是想著怎麼為業主服務,甚至把業主當敵對,打罵業主。這樣的物業要它幹什麼?!!!


攝影瞬間


取消物業業主自治?想法很好現實很殘酷,貪婪是本性,我們小區就把物業攆走了,收垃圾有社區指派環衛清掃,每年每戶收取60塊錢,真的很不錯,可是發生管道漏水,掏化糞池等就得自己找人自己花錢了,我們小區有幾個老太太牽頭張羅真是比物業還黑十倍,下水管換了60釐米,每戶收取100元,掏化糞池每戶要收300元,這些費用老太太登門收費被我拒絕了,理由1換60釐米塑料下水管,人工材料費也就是100塊錢,你每戶收取100元我不答應你,掏化糞池有1000塊錢足夠了,你讓每戶拿300誰給你訂的價?老太太們現在見了我氣就不打一處來。


正義之劍158318193


取消物業實行居民自治我不太同意,按照目前的發展情況來看也不太可能會發生。


如果取消物業費,那物業公司沒有就沒有收入,無法付出成本來對小區進行管理,必然導致物業公司的大撤離。

後期就算業主大會成立,選擇業主自治,也同樣需要物業服務。保安的巡查、保潔的清掃、垃圾清運、治安聯防、小區公共設施設備的維修、維護、特種設備的檢測、綠化的種植養護等等,都離不開物業服務,這些都是有成本的,肯定還是要交錢。誰也無法保證新成立的業主大會,管理水平和質量會比物業公司好多少。

無論如何,一個好的小區是離不開物業管理服務的,所以目前解決物業和業主矛盾的根本還是在於,儘快提高全國物業公司的管理水平,更好的為業主服務,找到物業和業主之間的平衡點是關鍵!


大眼看房圈兒


我覺得不管誰管理社區,關鍵是得有為民服務的心,把自己當做服務者,而不是高高在上的管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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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民老王


別的小區取消物業我給1萬個贊,我居住的小區沒有物業,我1萬個不同意。


張桂林76


我認為「不同意」,物業管得好不好,關鍵在業委會,我認為業委會的人選很關鍵。業委會應該實行3年一屆,有個法定規定,不能象現在這樣。現在要換業委會比登天還難。同時業委會的人選應該有條件規定,不能是大框框,啥子責任心,為業主辦事,覺務性高。這些都是假話,沒有當起都說自己這也行那也行,當起了就啥都不管,收支不公開。


鄉下人的事


我認為「不同意」物業公司存在很多問題,這是大家共認的。但是居民自治更是不可能的。居民的自身素質高低暫且不論,沒有任何約束的任何事都是辦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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