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一“食”之快的後果

疫情防控期間,雲南法院立足刑事審判職能,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市場和貿易。近日,姚安縣人民法院就公開庭審了被告人魯某某非法狩獵案一案。


一“食”之快的後果


法官對話被告:


“對於本案是否自願認罪?”

“自願。”

一“食”之快的後果


據瞭解,被告人魯某某於2019年6月2日、3日,到花椒園州級自然保護區捕捉野生石蚌25只。隨後被姚安縣公安機關查獲。

一“食”之快的後果


法官對話被告:


“是用什麼工具捕捉的?”

“拿手捉的。”


一“食”之快的後果


經鑑定,被告人捕捉的野生石蚌屬雙團棘胸蛙,主要食物為蝗蟲、松毛蟲、葉甲蟲等農林害蟲。

一“食”之快的後果


為國家保護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經濟、科學研究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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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 魯某某:


“因為我的無知生成了不好的後果,經過這次以後,我會宣傳好 告訴我身邊的人包括我自己,不要以身作惡這個是犯法的。 ”

一“食”之快的後果


被告表示,自己因無知才會捕捉野生石蚌給家人食用,並沒有販賣的意願。

一“食”之快的後果


庭審中,被告也表示家裡有病重的母親,因此申請酌情量刑。

一“食”之快的後果


被告 魯某某:


“我家屬於貧困戶家庭,去年剛剛脫貧,家裡面還有六十多歲的母親她常年多病。”

一“食”之快的後果


法院認為,魯某某的行為構成了非法狩獵罪,鑑於魯某某自願認罪認罰,法庭在量刑中將予以考慮。

一“食”之快的後果


法官對話被告:


“被告人魯某某犯非法狩獵罪判處拘役六個月。”

一“食”之快的後果


下一步,雲南法院還將持續加大對非法獵殺野生動物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積極開展以案釋法,引導公眾自覺加入到保護野生動物資源的行動中,共同維護生態平衡。

一“食”之快的後果


很多人說

文明與野蠻之間

只隔了一個野味的距離

近日

全國人大確立了

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制度

向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亮劍


一“食”之快的後果

(圖源 新華社)


管住自己的嘴

別讓一食之快 演變一世之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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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之快的後果

一“食”之快的後果

(圖源:人民網)


拒絕野味

就是拒絕野蠻!


一“食”之快的後果

(圖源:榆林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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