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濉溪县建立“一专多能”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近日,安徽省濉溪县人民政府印发《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县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把应对气象灾害列为应急救援建设任务之一。

根据《意见》,县应急管理局牵头,以县消防救援大队为依托,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教育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气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等单位配合,建立“一专多能”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事件及生产安全事故的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同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协助有关专业队伍做好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生物灾害、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水上事故、环境污染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工作。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委、县政府统一调度使用,必要时实行跨区域救援。

《意见》要求由气象局牵头,指导各镇(园区)组织有经验的相关人员建成气象灾害应急队伍,主要任务是接收和传达预警信息,收集并向相关方面报告灾害性天气实况和灾情,做好强降雨、大风、冰雹、雷电等极端天气防范的科普知识宣传工作,参与镇、村气象灾害防预方案的制订以及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等工作。

《意见》有利于进一步有效整合资源,加强和完善应急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度、管理规范的应急队伍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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