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对于教育工作者,你对教育惩戒权有什么看法?

圆缺月亮


教育惩戒权其实是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一种辅助手段,并不是必要手段。是广大老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非必要选择。

一、惩戒的目的是帮助学生改正

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我相信老师遇到的绝大部分学生依旧是尊师重教,愿意学习,愿意改变自己人生的。但是由于现代社会的飞速发展,也使得一小部分学生在网络等信息的熏陶下,性格出现偏激,自我意识过于强烈,总会做出一些不符合教育教学规范的事。比如:抽烟喝酒等。这时就需要教育的惩戒权。在大部分学生犯错时,说服教育和关怀教育依旧是首选,但是,当你碰到的是顽固不化的学生时,教育惩戒就是必要的。只有对症下药才能帮助其意识到错误并在以后彻底改正。

二、教育惩戒权也是一份对学生及老师的双保险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往往会看到很多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的新闻。而在我国,教育主管部门并没有对体罚做出详细的规范,也没有赋予教师相应的权限。所以在教师管理的过程中没有依据,也没有保障。在学生受到惩戒时同样没有评判标准。这就导致学生在对家长诉说教师的惩戒时,家长就会把惩戒归类于体罚。这种情形也使得越来越多负责任的教师选择独善其身。

三、惩戒权也是教育主管部门对教师教育地位的确保

从古至今,天地国亲师是我们内心中最尊敬的五个名词。而在现代社会,教育行业变成了服务业,教育者变成了弱势群体。而这些现象的出现,主要是由于教师想管,就会付出代价。所以越来越多的教师在某些情况下选择不管,这也就会在学生和家长中形成不好的印象。当教师有了法律赋予的管教权利,内心的责任感自然就不会再惧怕,教师也会越来越敢管,学生学习及风气也会越来越好,那家长及学生的评价也会越来越高,教师的社会地位也就越来越高。

结语:惩戒权只是一个选项,也是教育主管部门希望对目前的教育生态做出积极改变的良好举措。我们应该正确看待这件事,学会用而不滥用。


站三尺迎诸公


和学生抢鸡腿吃的老师

那年我们这座山村小学来了个男大学生,他是我们十多个老师中唯一的大学生,校长让我带他,我懵了,我一个中师生怎么带一个本科生呢,校长说,不要担心,他虽然学历比你高,但你的教学经验丰富,十多年来你一直当班主任,我相信你,我也只有硬着头皮接下了,小伙子非常谦虚,认真努力,问这问那,时时和探讨,我便要求学校安排他和我一起带六年级,两个月,好多工作他都上手了,他了解了每个学生的情况,包括学生的家庭、学习、性格、爱好。我便把班主任的一些工作交给他,一晃一个就学期过去了,第二学期我只挂个班主任的名,工作都是他去做。他看我不打学生,他也不打学生,我们和学生及学生家长一起民主制定班规,学生违反了我们按照班规罚并一起监督执行,时间长了他就让我先休息,都是他一直监督陪学生到最后,他的时间要么和我探讨教学,要么和学生们在一起,中午吃饭他天天组织全班学生和他一起吃。我们这里只有小学没有初中,学生快要毕业上初中离开了,学生要求和老师们吃一顿离别饭,学校给200块钱,剩余的我和他出,学生要求他们每人出10块,我们没有让学生出,学生就给我们俩买了礼物,吃饭的时候他和学生们围在一起,每人有一只鸡腿,有几个淘气的学生和他抢鸡腿,他抓了四只鸡腿就跑,三个没有得鸡腿的学生追着他抢,跑了两圈他就坐了下来,三个学生围着他,他把鸡腿分给了学生,自己手拿看一鸡腿吃了起来,学生和他一样,吃得好香,校长问我他什么时候可以出师,我只说了一句,他可以当班主任了。各位你们说我说得对吗?


游天下218


我现在不是教育工作者,说的可能不专业。无论给没给惩戒权,老师实际上都在行使惩戒。批评,教育,训斥,谩骂,罚站,殴打,侮辱,司空见惯,习以为常。由于没有建立规范的惩戒制度,又实际行使惩戒权,因此矛盾日趋尖锐,维权事件频发。常某与黑名单就是案例。现在明确了惩戒权,就是让惩戒从暗处走到阳光下,让学生,家长,老师,学校,上级教育部门清楚彼此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老师和学生的权利。如果哪一方违规,就有法可依。比如说,学生逃课,以前一般会罚站,甚至挨打,新的惩戒权出来后可能老师只需要告诉家长没有来上课,怎么处罚就是家长为主处罚了。比如迟到,以前怎么处罚是没有标准的,看老师临场发挥,罚站,提耳朵都有。这就不规范。惩戒权出来后,可能就有明确规定处罚,家长一定要知情才可以惩罚的。你就不能殴打学生至轻微伤,还事先不通知家长,报告教务处。正确的处理应该是:先不处理,不罚站,让学生坐下听课。下课后再依照惩戒条例冷静处理。依次类推。这是有利于各方,特别有利于老师的,希望大家多思考,体会其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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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教育法规中提出“惩戒”概念,把“教鞭”还给教育,是对过去一些教育理念误区的匡正。 “惩戒”曾是我国古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以独生子女群体为主要对象的现代教育中,“戒尺”“教鞭”等早已难觅踪迹。虽然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是社会共识,但不能回避的是,很多家长一“爱”障目,过度保护倾向严重,既不利于孩子成长,也造成了许多社会问题。其实,惩戒既是对恶的阻止和预防,也是对善的保护。惩戒个体,就是保护整体。基于善意和尊重的前提,适时、适度、适当的惩戒,应是教育的题中之义,与“春风化雨”的赏识教育相辅相成。

当然,教师行使好“惩戒权”,应解决好两方面的问题:其一,防止标准不清。到底何谓惩戒、何谓适当?惩戒的边界又是什么?类似罚站、打手等算“惩戒”还是“体罚”?如果对于惩戒的标准、方式、范围等没有明确具体的规范,实际情境中会让人无所适从。其二,切忌过度执行。惩戒本身不是教育目的,也不是灵丹妙药,解决不了所有问题。一旦误用或滥用,其副作用也不容小觑。以此来看,作为“惩戒权”的执行主体,教师的素质亟待提高,对教师的选拔、考核和监督也应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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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为了规范学生的行为,将要出台将对学生的不良行为进行教育惩戒细则,谈谈自己的看。

第一点,对学生的惩戒权是什么?我看了看一些人对教育惩戒权的解释,大概意思如下。一是,上课捣乱,扰乱课堂教学秩序,导致老师无法上课的学生可以把带办公室自己先反恩,写检查,认识错误,保证今后一定不再类似的犯错。二是,上课的时候玩东西不认真听课,如玩手机、手表及其他玩具等老师可以当场没收,课下老师与家长进行教育后,把这些东西一定要还给家长。三是,对于一些久管不改的学生,可以取消他们的课外活动,如春游、假期游等资格。四是,…...。等等!

第二点,对学生的惩戒权,不是让老师体罚和变象体罚学生,更不能打骂学生。

总之,对行为不良的学生实施教育惩戒,有一定效果,但治本很难。我觉惩戒力度要大,有震慑作用,如,对扰乱课堂秩序导致学生无法听课的学生,第一次,写检查,认识自己错误。第二次再犯,叫家长到校说明他个人行为对全班其他同学学习的影响。同时告之家长如果出现了第三次,停课,什么时候教育好了再复课。等等!


志远


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对教育惩戒权有更多的顾虑重重与担心受怕,因为这个惩戒权"量价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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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把迟归的戒尺太沉重了,老师们已被当今的社会现实伤透了心,举不起更落不下这把戒尺。老师只负责登上讲台把该上的课上完,至于学生学不学、会不会已不再关心,讲道理学生不听,惩戒学生又不敢,社会不理解,教委、学校不理解,家长不理解,怕丢了饭碗,怕失了职称,怕家闹,怕报复,怕社会指责,怕精神崩溃,所以,随他去吧,所以,那虚无的“惩戒权”不要也罢!


睿智华鹰


教育罚戒权如果运用得好,对教学有很大的帮助,对部分学生的成长也有必须。罚戒权,要弄明白不是体罚权,不是殴打权。所以就要懂用罚戒权,好妙地运用。要真正地运用好也并非易事,我教学的时候也会运用罚戒的方法去教育学生,提供一二,有适合的可以拿去,不追究版权。一、在每次布置作业前,要向学生申明,做错了题要补做错题,一题几次,或一字抄几次,让学生懂得你是先礼后兵的,不是秋后算账。很多同学听了都会认认真真做作业,安不下心做作业的也只好乖乖地按老师的要求去补做,过后也不会找到老师的借口。二、我遇到纪律差的班级,也是有言在先决不等事情发生了,才随心所欲地进行惩罚。如果随意地惩罚,学生十有八九会产生反感。三、有些学生天生是多动症,上课不长时间就开始搞小动作(男生多),遇到这种学生我一般都不会发火,就算发火也于事无补,就静悄悄地走到他后,轻轻拉拉他后发脚正中后沟那一点点头发,这里拉拉它又痒又酸痛,但又不伤皮肤,但切忌用力拉。四、对那些非常捣蛋的学生也要采取非常手段……“打”!但也要巧打,不要忘记自己的职业形象。遇到这些学生首先不要大动肝火,好心的叫他到办公室,用预先准备好的小棒,用力直直地从他的裤管边向下打下,声音越响越好,很多学生会知道老师这次真的发火了。不论怎样不能打到肌肉,这样真的变成体罚了。五、对一些顽固不化的学生要多的同家长沟通,双方协调教育,才能达到教育效果。当然很多同学都会好不到三二天又会犯上了,这要老师花脑瓜子了。大家都会记得有一句话叫:一物治一物。某个人都会有信服的人,至于是谁,这个要老师去发现和寻找了。在早几天的回答中,我说了一个“冷藏”法,就是针对无组织纪律的学生,对这些学生暂时冷落他,去寻找和发现他的“克星”、和暂停他的爱好活动,让他主动找班主任要活动(或比赛),也是突破与他沟通的途径和方法。这是我的主观性,不敢说是什么的经验,纯粹是班门弄斧,诚望纠偏。


粤发不明


作为一位老师我个人认为教育的惩戒对于部分学生可以有,惩戒这种教育手段不适合所有的学生,一个老师要考虑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和各种外界因素,适当加以惩戒是没有问题的!



很多人认为惩戒教育就是体罚,是有损人格尊严、宣扬暴力,给学生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的教育方式。但其实惩戒教育不等于体罚,惩戒教育止步于学生的正当权利,它不侵犯学生的合法权利,只以帮助学生改正错误为唯一目的。 教育惩戒和赏识教育都有心理学依据,赏是对遵守规则的鼓励,罚是对违反规则的追究,两者结合,缺一不可。教育绕过惩罚,就象教育失去约束,不是宽容而是纵容。惩罚是赏识不能取代的。



惩戒是为了阻止学生的不当行为,让学生不去碰警戒线,惩戒的目的是不惩戒。事先建立惩罚规则,有警醒的作用,能增加学生抵制诱惑的能力。 能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 其实一些国家的教育法都明确规定了教师的惩戒权,比如,允许教师对学生实施放学后留校的惩罚、对不正当使用的手机或物品进行收缴等等。


但是老师应合理的教育惩戒,保持尺度,保持理性,同时做好提前的家校沟通。之所以会出现今天社会上的现象是因为老师没有把握好度,希望今天的教育不再有那么多问题,家长多分理解,老师多分耐心,共同构建良好的教育体系!!!


博远老师


作为一线的教育工作者,教育的惩戒权将面临太多的问题,实际上最终将会流于形式或者干脆是难产,正如教师收入不低于公务员收入这个法律条文一样。

一.惩戒权尚未出台,各路大腕已经开撕,是不是该给教师惩戒权,如果教师滥用惩戒权怎么办,这会不会在法律的层面上保护了体罚或者变相体罚,面对这些质疑不要说一线教师,专家们自己考虑考虑,如果是你面对着一个犯错误的学生嫌疑人是罚还是不罚?

二.教育的惩戒权,这个词的主体不明,谁作为惩戒的执行者,是老师还是学校或者是专门的惩戒部门,当然不管是哪个部门,最终学生必然对提出惩戒的人怀恨在心,少不得二十年后痛削当年打小报告的老师,君不见学校里面和学生的对立面是老师,从来没有学生跟校长、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对立的,正如在十多年前高考考生痛打监考教师一样。

三.惩戒权的实施办法惩戒力度如何把握,当学生犯错时比如旷课,是该口头教育还是该用书打几下呢?(个人认为书打的没有用手打的重)有没有一个具体的错误和惩戒方法对照表呢?如果没有,那么搞不好实施惩戒的教师就成为下一个五莲二中杨老师了,何苦呢?如果有,请拿出来供老师们学习,正好可以当做每年暑假的学习教材了,坚决不同意模糊其词,毕竟法条都要有个司法解释。

最后,希望所有的老师认真学习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领会师德师风办法,做好为人师表,同时保护好自己,不管是现在的自己还是二十年后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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