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福建省調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響應等級低風險區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級三級響應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福建省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經研究決定,

自2020年2月26日24時起,將我省新冠肺炎疫情中風險區由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級二級響應,將低風險區由執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調整為執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級三級響應。

全省各地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分區分級防控工作要求,根據本地區特點和疫情形勢精準施策,毫不放鬆抓緊抓實抓細防控工作,統籌做好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