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南寧海關抗疫情穩外貿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讀

南寧海關抗疫情穩外貿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讀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自治區關於支持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部署要求,積極支持廣西進出口企業儘快恢復生產,南寧海關制定抗疫情穩外貿支持措施(第一批),下面就由小編帶大家瞭解相關政策解讀。

1 開設快速通關“綠色通道”

在各海關通關現場設立進口疫情防控物資、生活物資、生產性原料、食品、農產品等通關專用通道,選派業務骨幹值守,在非海關作業時間提供預約通關、預約查驗等服務,確保綠色通道全時守候;全天候接聽答覆企業、諮詢電話,精準解答疑難問題,通過微信群發佈有關通關措施、公告,確保相關物資順利通關。

對需查驗的優先安排查驗,隨到隨驗,進一步加快進出境貨物驗放;

對專門用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治療的進口藥品、消毒物品、防護用品、醫療器械等,按照特事特辦原則,做到即到即提,特殊情況可先登記放行,後補辦相關手續。

南寧海關關於用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療的進口捐贈物資辦理通關手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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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優化查驗作業模式

根據《海關總署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關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的公告》(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24號)相關規定,自公告發布之日起(2月15日)南寧海關各陸、海、空運口岸進出口貨物查驗現場,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協助查驗。

(一)收發貨人在收到海關貨物查驗通知後,可選擇以下方式,不到場協助海關實施查驗:

委託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

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告知海關無法到場,海關在收發貨人不到場的情況下實施查驗。

(二)收發貨人選擇“委託監管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等到場協助查驗”方式的,被委託人提供委託書到場協助查驗。收發貨人選擇“不到場協助查驗”方式的,收發貨人或代理人參照填寫《不到場協助查驗的說明(樣本)》(附件1)並通過電子郵件發送掃描件(蓋章)給《查驗通知書》上對應的海關(聯繫方式見附件2),海關收到郵件後實施查驗。

附件1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附件2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小貼士

疫情期間,收發貨人及其代理人收到查驗通知後,不用到場協助查驗了,需要履行哪些手續?

——如果選擇第一種方式,無需告知海關,收發貨人需與存放貨物的監管場所提前做好溝通,準備相關委託材料。海關查驗時會審核相關委託材料。

——如果選擇

第二種方式,需要提前告知海關,告知方式可通過電子郵件、電話等方式告知。南寧關區各主要查驗現場的聯繫人、具體郵件地址和聯繫電話詳見公告的附件2。

(三)因進出境貨物具有特殊屬性,需海關查驗人員予以特別注意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海關實施查驗前聲明。需要收發貨人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海關查驗的,收發貨人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向《查驗通知書》上對應的海關發送相關材料的掃描件(蓋章)。海關對相關貨物完成查驗後,由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在查驗記錄上簽名確認。

小貼士

1. 查驗貨物具有特殊性,需海關人員予以特別注意的,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應當在海關實施查驗前聲明。具體聯繫方式參見公告的附件2。

2. 貨物查驗過程中需要收發貨人提供相關材料配合海關查驗的,收發貨人可通過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海關發送相關材料的掃描件。此外,相關材料上應當加蓋公章。

3. 海關對相關貨物完成查驗後,由存放貨物的海關監管作業場所經營人、運輸工具負責人在查驗記錄上簽名確認。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期間海關查驗貨物時收發貨人可免於到場的公告

解讀 | 一圖看懂海關查驗時收發貨人免到場

3 優化邊民互市貿易監管模式

優先開展並進一步優化互市進口商品落地加工業務,創新開發邊民互市貿易手機申報APP,優化申報程序和要求,邊民無需到互市申報區即可完成互市商品申報,減少互市現場人員聚集。

小貼士

1. 開展落地的邊民無需到互市申報區排隊等候,只需在指定的電子圍欄內,使用一臺安裝有“互市貿易手機申報平臺”App的智能手機輕輕一點,1分鐘即可完成一票互市進口落地加工商品的申報,改變了原來互市貿易申報區內人群聚集、長隊等候的狀況,大大降低了現場疫情風險,大幅提高了通關效率。

2. 對“通道式”互市點,採取“整進整出”監管模式,允許經備案的邊民合作社(互助組)或“臨時申報小組”委託1名代表對整車批量的互市商品進行“集中申報”,申報貨值不超過所代表邊民的進口免稅合計額度;互市商品經查驗後無需在互市監管作業場所內過駁或分裝,直接以整車批量運輸方式進行通關驗放。

3. 疫情期間,為減少邊民聚集,疫情期間“通道式”互市貿易可享受開展落地加工“集中申報”、“整進整出”的優惠措施。

4 支持憑祥鐵路口岸進口越南水果等貨物

充分發揮憑祥鐵路口岸水果進境指定監管場地功能作用,以鐵路運輸方式分流原公路運輸載運的水果等貨物,運用鐵路運量大、司乘等人員較公路運輸大幅減少的優勢,進一步提升通關效率、緩解公路口岸通關擁堵,保障國內市場供應、降低疫情防控風險。

(一)2月22日,海關總署已經在門戶網站公佈,將憑祥(鐵路)口岸列入進境水果指定監管場地名單,標誌著憑祥(鐵路)口岸已經具備開展水果進口業務資格。

(二)目前,憑祥海關已經正常開展業務,如需在憑祥(鐵路)口岸開展水果進口業務,可以按照正常的通關流程,向憑祥海關申報進口,具體事項可向憑祥海關(電話:

0771-8530847)諮詢。

小貼士

相比公路運輸方式,鐵路運輸具備單次運量大、運輸成本低等優勢,適合時效性較強的水果等貨物。

5 支持開展粵港澳大灣區的內外貿集裝箱同船運輸

支持有關進出口企業開展同船運輸船舶相關備案和貨物相關信息申報等工作,降低北部灣至粵港澳大灣區的海運物流成本。

(一)如需開展內外貿集裝箱同船運輸業務,其運輸工具首先應為往來港澳小型船舶,同時針對內外貿同船運輸業務,還需要向現場海關辦理內外貿集裝箱同船運輸備案。具體事項可向梧州海關(電話:0774- 2020102)、貴港海關(電話:0775- 2777041)諮詢,

(二)每次開展同船運輸業務前,需要向現場海關報送涉及的內貿集裝箱艙單信息。

(三)同船運輸的內貿集裝箱裝卸作業在海關監管區內進行。

(四)現場海關將對業務過程適時核查,請如實申報。

小貼士

內外貿集裝箱同船運輸指從事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船舶,同時承載內貿和外貿集裝箱的運輸,該項業務可以提高物流運輸效率,節約企業經營成本。

6 支持開展集裝箱國際中轉、中轉集拼業務

支持場所業主按照海關總署關於進出境中轉集拼貨物的規定,設置集拼作業區並配備設施設備,滿足開展中轉集拼業務的監管條件;指導港務部門、進出口企業根據自身意願開展國際中轉、中轉集拼等業務。

(一)根據海關相關規定,欽州保稅港區可以開展集裝箱國際中轉業務,且此前已正常開展。

(二)按照《海關總署關於海運進出境中轉集拼貨物海關監管事項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20號)明確,滿足公告所列要求前提下,進境地口岸水路運輸類海關監管作業場所,可以開展中轉集拼貨物境內拆拼箱作業。

(三)目前海關正在指導欽州保稅港區對照海關總署要求,完善中轉集拼業務所需設施設備,具體事項可以向欽州港海關(電話:0777- 5881862)諮詢。

小貼士:

什麼是國際中轉、中轉集拼貨物?

國際中轉貨物是指由境外啟運,經中轉港換裝進出境運輸工具,繼續運往第三國或者地區的貨物。

中轉集拼貨物是指在中轉港轉運時,需要拆拼箱後繼續運往境外的貨物。

國際中轉、中轉集拼業務整合境內、境外貨源後運送出境,可以降低物流運輸成本,提升港口吞吐量和競爭力。

7 推廣線上辦理海關業務

對保稅電子賬冊業務、報關企業和進出口收發貨人註冊、出口食品企業備案等審批事項

實行線上辦理,紙質材料事後補交。推動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互聯網+海關”等平臺,線上辦理海關業務,對已辦結業務需要紙質回執的提供免費郵寄服務。

可點擊《南寧海關關於疫情防控期間推行全部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的通知》查看具體操作。

小貼士:

南寧海關目前已經全面實現保稅監管集中審核模式,並完全實現無紙化操作。企業可以通過金關二期加工貿易管理系統“智慧保稅”輔助系統足不出戶辦理手賬冊設立、變更、核銷等業務,並通過上述系統實現單證上傳功能。若存在需要現場海關驗核收取的紙本單證,可以延期至疫情結束後再遞交。

南寧海關保稅監管集中審核機構諮詢電話:0779-3235849/0779-3235941。

8 優化特殊物品監管流程

對以疫情防控為目的進口用於治療、預防、診斷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物品,各通關現場憑省級藥監主管部門證明予以放行。

對以疫情防控為目的進口用於治療、預防、診斷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製品、試劑等特殊物品,各通關現場憑省級藥監主管部門證明予以放行。

9

優先辦理疫情防控捐贈物資、生產型企業進口減免稅設備等減免稅手續,優化審批流程,加快辦理時效。

即到即審,提升減免稅審核效率。

開通減免稅審核“綠色通道”,安排專人專崗優先審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口物資和生產型企業急需的進口減免稅設備的免稅申請,審核過程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補充的材料,減少退單次數。

通過無紙化申請實現“零見面”。

減免稅申請人辦理減免稅申請通過單一窗口向海關提交電子數據,無需提交紙質申請材料,避免海關工作人員與減免稅收稅申請人工作人員直接接觸。

小貼士

2019年3月30日起,南寧海關減免稅業務審核業務由關稅處集中辦理,採用無紙化申請和審核模式。

大力開展政策宣講與解讀。

全天候接聽答覆企業和隸屬海關諮詢電話,精準解答捐贈物資政策疑難問題,通過微信群發佈有關稅收政策、通關措施、公告,確保捐贈物資順利通關。主動聯繫自治區民政廳、衛健委、紅十字會等部門,及時告知國家捐贈物資政策,催促相關部門儘快確定符合免稅資質的受贈人、進口單位和進口物資,及時公佈受贈人聯繫電話,確保捐贈物資進口合法有序。

小貼士

如何補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口物資減免稅手續?點擊《速看!南寧海關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進口物資減免稅手續辦理指南》《解讀 | 一文讀懂最新疫情防控捐贈物資免稅政策》查看具有操作。

(一)對於捐贈疫情防控進口物資,由受贈人作為減免稅申請人,向南寧海關(7200)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需要提交的單證為:

  • 境外捐贈函(適用於境外捐贈情形);

  • 《受贈人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口物資證明》;

  • 《進口物資分配使用清單》;

  • 《進出口貨物徵免稅證明申請表》;

  • 《減免稅手續辦理委託書》(如委託他人辦理減免稅手續);

  • 辦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 裝箱單等相關單證(如有合同、發票一併提供)。

(二)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組織進口的的物資,由廣西壯族自治區財政廳和衛生健康委員會確定的進口單位作為減免稅申請人,向南寧海關(7200)申請辦理減免稅手續,需要提交的材料為:

  • 合同、發票、裝箱單等相關單證;

  • 《進出口貨物徵免稅證明申請表》

  • 《減免稅手續辦理委託書》(如委託他人辦理減免稅手續);

  • 辦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 其它證明材料。

辦理手續均可以通過計算機實現無紙化申報,無需當面提交紙質材料。

10 延長海關稅款繳納期限和順延滯報金起徵日期

臨時延長彙總徵稅繳款期限。

2020年1月申報的彙總徵稅報關單,企業可在2月24日前完成應納稅款的彙總電子支付。

小貼士

2020年1月申報的彙總徵稅報關單,企業可在2月24日前完成應納稅款的彙總電子支付。超過2月24日還未繳納稅款的,海關徑直打印稅單交付企業繳稅,後續的處理流程,下一步海關總署將下發具體的操作通知。

延長稅款繳納期限。

對於繳款期限屆滿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佈的復工日期期間內的稅款繳款書,可順延至復工之日後15日內繳納稅款。

小貼士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廣西區內企業復工、學校開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自治區內各類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因此繳款期限屆滿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的,企業最晚可於2月24日24時繳納稅款。對於2月24號尚未繳納稅款的企業,海關依法徵收滯納金。

延長進口貨物申報期限。

對進口貨物滯報金起徵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佈的復工日期期間內,進口貨物可順延至復工之日後15日內進行申報。

小貼士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延遲廣西區內企業復工、學校開學等有關事項的通知,自治區內各類企業要根據自身情況不得早於2月9日24時前復工復產。因此申報屆滿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間的,企業最晚可於2月24日24時向海關申報。對於2月24號尚未申報的進口貨物,海關依法徵收滯報金。

關於防控疫情做好報關和納稅服務的公告

11 取消或延期辦理部分加工貿易審批手續

在加工貿易手(賬)冊有效期限內,取消外發加工收發貨登記,由企業自行留存實際收發貨記錄;取消《深加工結轉申報表》,企業每月15日前通過直接申報核注清單,集中申報上月深加工結轉,並自行留存收發貨記錄備查;取消餘料結轉審批,允許企業自行通過申報核注清單方式辦理餘料結轉業務。

對因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或者人員缺失,致使加工貿易手(賬)冊超過有效期(核銷週期)的,及時辦理手(賬)冊延期手續,企業事後補充提交有關材料;致使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可延期辦理相關手續。

對因受疫情影響,申請加工貿易手冊延期的,免收相應風險擔保;對為保證生產無法正常繳納風險保證金的,視情形給予延後或者減免。

小貼士:

受疫情影響導致停工停產或者人員缺失,致使加工貿易手(賬)冊超過有效期(核銷週期)的,企業主動向海關說明情況,海關會及時辦理手(賬)冊延期手續,保證進出口正常進行,企業事後補充提交有關材料即可;致使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海關可以延期辦理相關手續。

關於臨時延長加工貿易手(賬)冊核銷期限和有關注冊登記備案事宜的公告

12

開通上線併發布“境外有關肺炎疫情防控的管制措施查詢系統”,便利企業實時掌握世界各國針對中國疫情對人員、運輸工具和貨物的最新管制措施,支持企業做好復工復產相關工作

關注微信公眾號“南寧海關發佈”,即可查詢“境外有關肺炎疫情防控的管制措施查。

可點擊《超實用!境外疫情防控管制措施查詢系統上線(建議收藏)》查看具體操作。

或撥打12360海關熱線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供稿單位:綜合業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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