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汽車的超限和超載問題,你認為怎麼解決比較好?

佘進志


我個人認為藍牌輕卡噸位本來就不合理。微型貨車的載重量是1.99噸,而輕卡的載重1.785噸,一般一個微型貨車裝載重量都在三噸左右,而一個四米二的輕卡藍牌載重量才1.785噸,噸位完全不合理,如果要合理就應提升輕卡噸位。藍牌輕卡應總總質量在八噸左右。黃牌輕卡總質量在11噸左右。完全付合現實壯況,領導們應該到現實生活中去考察參考。


一晃青春己過半


我從事輕卡行業25年,經歷了輕卡市場的從小到大,產品升級等一線經歷,我談一下治理方案。治理原則為完善藍牌,統一路權。藍牌是解決問題的核心,因為涉及駕照,保險 ,營運,高速收費,進城限制等方方面面。國家工信部規定涉及2軸貨車只有N1類、N2類;N1類3.5噸以下藍牌沒爭議,N2類是3.5噸到12噸,但公安部上牌規定了4.5噸以下,6米以內上藍牌,所有的問題就出在這裡。客戶要上路運營必須考慮運營成本,出行效率,那對車輛本身就提出了多拉貨,能在高速,城區行走,費用低 ,門檻低等需求,那只有藍牌超載輕卡產品才能滿足市場,為了滿足市場廠家產品逐步升級,駕駛室從1695到1800/1995再到1880/2080,甚至到了2200;底盤從2噸到4.5噸到7.5噸,甚至到了10噸;發動機從2.0L級排量到3.0L級排量到4.0L級排量,甚至到了6缸發動機。這一路走來就出現了輕卡車標準藍牌就超重,也就有了10噸王混水摸魚,違規上牌等社會現象,這種超重300公斤以上上牌車輛少說有200萬輛,超載運行的車少說300萬輛以上,基本N2類藍牌都超載的行業現象。

怎麼辦 ,歷來治理都是堵不如疏,既要解決遺留問題,又要解決現有問題 。方法為總質量12噸以內的N2類車,總長6米以內為藍牌一類既現有藍牌,但要限制發動機排量在3.5L以內,車廂內淨寬度欄板車在2100mm以內,廂式車,倉柵車等淨寬度2300mm以內,車輛 實際載重控制在6噸至8噸以內;其它現有違規車輛都歸納到藍牌二類,統一更換車牌,出臺過渡期管理辦法。


用戶2462724483238


我有A2駕照不過有好幾年沒開大貨了。這倆問題要從4個方面來看,第一個是汽車廠:他不大噸小標,他的車沒人買。第2個貨物的老闆:拉多他運費少出多賺錢。第3個:收貨方,一車多拉幾十噸運費少出很多,多賺錢。第4個,貨車司機現在的工資都是固定的多少錢一個月。也就是個打工的,沒有發言份。老闆要他拉多少就多少。要從源頭抓起。都在司機身上抓緊有點不公平。


殺日踩美241572494


我來說兩句吧,我是85年駕照的老司機了,從本人來說想不超還想掙個合理的運費。但現實不行啦,比如從小說,今天有十噸貨送到某個地方我的車是標準噸位要捌百元。。而輕長十噸王柒百我幹啦。今天我沒有生意啦,久而久之你說我不超能有貨嗎?我怎麼生活嗎?所以要治必須從小開始冶理,這樣以後才能各盡其能


四哥


我是開貨車的,我有發言權,超載治不了的根源是哪裡,就是利益問題:一.罰款哪裡去了,是不是做了地方財政收入,地方政府想不想斷了這筆龐大收入,執法人員的收入和私下裡收別人好處,他們願不願意斷了這筆收入,我認為地方政府和執法人員都沒真心治超,只是為了撈錢,為了罰款,就是養魚執法,現在很多地方還在收月票錢,他們白天上班晚上休息,上午上班下午休息,總是為超載車輛留一段時間通過,要是抓住了也就罰錢,也不卸貨,要是有熟人就收點好處費就放了,治超站就是擺設,要是治超站24值班,能夠嚴格執法,超載車輛能有機會通過嗎,把他們整治好了才會真的抓治超。特別是非現場治超就是個笑話,超載車輛都從非機動車走,用個屁用。應該把非現場治超利用起來,由省裡直接管理,不但抓了超限,還可以監控地方的治超情況,個個路口都要有,做到無死角。把治超納入政府考核,不合格的懲罰。

二.百姓利益,車輛載重限額不科學,大材小用,嚴重浪費資源,會使物價上漲,比如說前四後八都能裝一百噸在路上跑,也沒有壓斷橋壓爛路,現在總重量限31噸,不是扯蛋嗎,總重量限定45噸內,對路對橋都沒有影響,物價也不會很大影響。

三.司機利益,司機都不想超載,超載了不安全,對車子損壞也很嚴重,但是競爭激烈,如果有一個公平的市場,大家都不會去超載,不能讓一些關係戶超載,不能讓一些頑固分子得逞,他們擾亂了市場,守法的人就沒有活路了,大家只好跟著違法。

四.汽車生產廠家和不良改裝廠,現在生產廠家為了銷量,原廠出來的車子越來越大,原來前四後八才20立方,車輛總重量大慨是46噸,現在是27立方了,這不無形助長超載嗎,有些改裝廠還把車廂加高長。

5.一超三罰也是有必要的。希望這次是真真治超。只要國家有心就一定能治好。


勇望不錢


從1979年我開大貨車至今!這治超越治越超,大噸小標!各種亂象從生,年年提,年年治,年年超!究竟能不見到效果?本人靜待!!!……???……!。


狼牙山6023510239


我是開車的,但是我不護短,超載這個問題由來已久,說實話,我們不願意超載,拉標載多好,輪胎不壞,車不壞,可是你不拉別人拉啊,運費這麼低,只能多啦,希望國家出臺政策,從根上杜絕超載,嚴格按照噸公里計費,對於違法超載車輛抓住罰一萬,拘留半月,對於不按法規裝貨工廠罰十萬,當事人拘留一個月,我認為完全可以杜絕超載違法行為,至於物價上漲問題,我不是專家,不在我的考慮範圍之內


142114197


治超有那麼難嗎?我看未必,,超載的根源是司機嗎?,,,不是,,沒有一個司機願意超載!

其實真正的超載根源在汽車製造廠,,,和制度的制定,老司機都記得曾經解放的五噸王,,對應的是兩噸王,,,大車小標,,,當初有養路費運管費,,,,之後,,,前四後八,有二十七噸手續的,,,還有二十五噸手續的,還有十二噸手續的,,我們這些車主始終按著汽車製造廠定的手續,,,,給出一個個看似非常合理的指揮棒買車,,,,,汽車製造廠和政策法規鬥智鬥勇,,,怎樣能把車賣出去,,,我們弱小的買車的是最後遭殃的人,沒有完善的法規,,,,大車小標,,,小車大標最終買單的都是消費者,,,

還有就是朝令夕改,,,,奉勸各位同行別買車了,,,今天國五不給落戶,,,,明天就是國六,,,,因為你買車你自己都不知道開幾天,,,,


駱駝祥子49264326


把一超四罰,改為一超五罰,把交通執法納入考核在內,使行交通治超站點責任倒查制度,(禍)車以但發生交通重大安全事故,追究(禍)車裝載點至事故點,沿途各省,市,縣治超檢查站點,執法人員是否,盡職,盡責,盡心,盡力去查處。否則開除公職,因瀆職重判,懇定有效果。


金色年華285872400


我是貨車駕駛員,對於超限超載的處理,是有點意見:

一交委首先處理好車輛載重問題,一臺車只有一個載重總質量,例:兩軸貨車(黃牌)可以裝18噸(總重),可以按行駛證標示裝載,但兩者差距相當大。

二駕駛員超限超載貨主必須承擔主要責任,沒有司機主動去超限超載,只有貨主責令多裝多載,司機是被動違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