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自治区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的部署要求,积极支持广西进出口企业尽快恢复生产,南宁海关制定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第一批),下面就由小编带大家了解相关政策解读。

1 开设快速通关“绿色通道”

在各海关通关现场设立进口疫情防控物资、生活物资、生产性原料、食品、农产品等通关专用通道,选派业务骨干值守,在非海关作业时间提供预约通关、预约查验等服务,确保绿色通道全时守候;全天候接听答复企业、咨询电话,精准解答疑难问题,通过微信群发布有关通关措施、公告,确保相关物资顺利通关。

对需查验的优先安排查验,随到随验,进一步加快进出境货物验放;

对专门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治疗的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等,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做到即到即提,特殊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后补办相关手续。

南宁海关关于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和治疗的进口捐赠物资办理通关手续的公告

12360热线解答 | 南宁海关教你准确区分疫情防控物资类型快速通关!

口罩分类及进口口罩快速通关指南

2 优化查验作业模式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24号)相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月15日)南宁海关各陆、海、空运口岸进出口货物查验现场,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协助查验。

(一)收发货人在收到海关货物查验通知后,可选择以下方式,不到场协助海关实施查验:

委托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告知海关无法到场,海关在收发货人不到场的情况下实施查验。

(二)收发货人选择“委托监管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等到场协助查验”方式的,被委托人提供委托书到场协助查验。收发货人选择“不到场协助查验”方式的,收发货人或代理人参照填写《不到场协助查验的说明(样本)》(附件1)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扫描件(盖章)给《查验通知书》上对应的海关(联系方式见附件2),海关收到邮件后实施查验。

附件1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附件2

南宁海关抗疫情稳外贸支持措施 (第一批)政策解读

小贴士

疫情期间,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收到查验通知后,不用到场协助查验了,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如果选择第一种方式,无需告知海关,收发货人需与存放货物的监管场所提前做好沟通,准备相关委托材料。海关查验时会审核相关委托材料。

——如果选择

第二种方式,需要提前告知海关,告知方式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告知。南宁关区各主要查验现场的联系人、具体邮件地址和联系电话详见公告的附件2。

(三)因进出境货物具有特殊属性,需海关查验人员予以特别注意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需要收发货人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海关查验的,收发货人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查验通知书》上对应的海关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盖章)。海关对相关货物完成查验后,由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小贴士

1. 查验货物具有特殊性,需海关人员予以特别注意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海关实施查验前声明。具体联系方式参见公告的附件2。

2. 货物查验过程中需要收发货人提供相关材料配合海关查验的,收发货人可通过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海关发送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此外,相关材料上应当加盖公章。

3. 海关对相关货物完成查验后,由存放货物的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经营人、运输工具负责人在查验记录上签名确认。

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海关查验货物时收发货人可免于到场的公告

解读 | 一图看懂海关查验时收发货人免到场

3 优化边民互市贸易监管模式

优先开展并进一步优化互市进口商品落地加工业务,创新开发边民互市贸易手机申报APP,优化申报程序和要求,边民无需到互市申报区即可完成互市商品申报,减少互市现场人员聚集。

小贴士

1. 开展落地的边民无需到互市申报区排队等候,只需在指定的电子围栏内,使用一台安装有“互市贸易手机申报平台”App的智能手机轻轻一点,1分钟即可完成一票互市进口落地加工商品的申报,改变了原来互市贸易申报区内人群聚集、长队等候的状况,大大降低了现场疫情风险,大幅提高了通关效率。

2. 对“通道式”互市点,采取“整进整出”监管模式,允许经备案的边民合作社(互助组)或“临时申报小组”委托1名代表对整车批量的互市商品进行“集中申报”,申报货值不超过所代表边民的进口免税合计额度;互市商品经查验后无需在互市监管作业场所内过驳或分装,直接以整车批量运输方式进行通关验放。

3. 疫情期间,为减少边民聚集,疫情期间“通道式”互市贸易可享受开展落地加工“集中申报”、“整进整出”的优惠措施。

4 支持凭祥铁路口岸进口越南水果等货物

充分发挥凭祥铁路口岸水果进境指定监管场地功能作用,以铁路运输方式分流原公路运输载运的水果等货物,运用铁路运量大、司乘等人员较公路运输大幅减少的优势,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缓解公路口岸通关拥堵,保障国内市场供应、降低疫情防控风险。

(一)2月22日,海关总署已经在门户网站公布,将凭祥(铁路)口岸列入进境水果指定监管场地名单,标志着凭祥(铁路)口岸已经具备开展水果进口业务资格。

(二)目前,凭祥海关已经正常开展业务,如需在凭祥(铁路)口岸开展水果进口业务,可以按照正常的通关流程,向凭祥海关申报进口,具体事项可向凭祥海关(电话:

0771-8530847)咨询。

小贴士

相比公路运输方式,铁路运输具备单次运量大、运输成本低等优势,适合时效性较强的水果等货物。

5 支持开展粤港澳大湾区的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

支持有关进出口企业开展同船运输船舶相关备案和货物相关信息申报等工作,降低北部湾至粤港澳大湾区的海运物流成本。

(一)如需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业务,其运输工具首先应为往来港澳小型船舶,同时针对内外贸同船运输业务,还需要向现场海关办理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备案。具体事项可向梧州海关(电话:0774- 2020102)、贵港海关(电话:0775- 2777041)咨询,

(二)每次开展同船运输业务前,需要向现场海关报送涉及的内贸集装箱舱单信息。

(三)同船运输的内贸集装箱装卸作业在海关监管区内进行。

(四)现场海关将对业务过程适时核查,请如实申报。

小贴士

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指从事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船舶,同时承载内贸和外贸集装箱的运输,该项业务可以提高物流运输效率,节约企业经营成本。

6 支持开展集装箱国际中转、中转集拼业务

支持场所业主按照海关总署关于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的规定,设置集拼作业区并配备设施设备,满足开展中转集拼业务的监管条件;指导港务部门、进出口企业根据自身意愿开展国际中转、中转集拼等业务。

(一)根据海关相关规定,钦州保税港区可以开展集装箱国际中转业务,且此前已正常开展。

(二)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海运进出境中转集拼货物海关监管事项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20号)明确,满足公告所列要求前提下,进境地口岸水路运输类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可以开展中转集拼货物境内拆拼箱作业。

(三)目前海关正在指导钦州保税港区对照海关总署要求,完善中转集拼业务所需设施设备,具体事项可以向钦州港海关(电话:0777- 5881862)咨询。

小贴士:

什么是国际中转、中转集拼货物?

国际中转货物是指由境外启运,经中转港换装进出境运输工具,继续运往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

中转集拼货物是指在中转港转运时,需要拆拼箱后继续运往境外的货物。

国际中转、中转集拼业务整合境内、境外货源后运送出境,可以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升港口吞吐量和竞争力。

7 推广线上办理海关业务

对保税电子账册业务、报关企业和进出口收发货人注册、出口食品企业备案等审批事项

实行线上办理,纸质材料事后补交。推动企业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互联网+海关”等平台,线上办理海关业务,对已办结业务需要纸质回执的提供免费邮寄服务。

可点击《南宁海关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推行全部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的通知》查看具体操作。

小贴士:

南宁海关目前已经全面实现保税监管集中审核模式,并完全实现无纸化操作。企业可以通过金关二期加工贸易管理系统“智慧保税”辅助系统足不出户办理手账册设立、变更、核销等业务,并通过上述系统实现单证上传功能。若存在需要现场海关验核收取的纸本单证,可以延期至疫情结束后再递交。

南宁海关保税监管集中审核机构咨询电话:0779-3235849/0779-3235941。

8 优化特殊物品监管流程

对以疫情防控为目的进口用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各通关现场凭省级药监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

对以疫情防控为目的进口用于治疗、预防、诊断新冠肺炎的疫苗、血液制品、试剂等特殊物品,各通关现场凭省级药监主管部门证明予以放行。

9

优先办理疫情防控捐赠物资、生产型企业进口减免税设备等减免税手续,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办理时效。

即到即审,提升减免税审核效率。

开通减免税审核“绿色通道”,安排专人专岗优先审核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和生产型企业急需的进口减免税设备的免税申请,审核过程做到一次性告知所需补充的材料,减少退单次数。

通过无纸化申请实现“零见面”。

减免税申请人办理减免税申请通过单一窗口向海关提交电子数据,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避免海关工作人员与减免税收税申请人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小贴士

2019年3月30日起,南宁海关减免税业务审核业务由关税处集中办理,采用无纸化申请和审核模式。

大力开展政策宣讲与解读。

全天候接听答复企业和隶属海关咨询电话,精准解答捐赠物资政策疑难问题,通过微信群发布有关税收政策、通关措施、公告,确保捐赠物资顺利通关。主动联系自治区民政厅、卫健委、红十字会等部门,及时告知国家捐赠物资政策,催促相关部门尽快确定符合免税资质的受赠人、进口单位和进口物资,及时公布受赠人联系电话,确保捐赠物资进口合法有序。

小贴士

如何补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物资减免税手续?点击《速看!南宁海关防控新冠肺炎疫情进口物资减免税手续办理指南》《解读 | 一文读懂最新疫情防控捐赠物资免税政策》查看具有操作。

(一)对于捐赠疫情防控进口物资,由受赠人作为减免税申请人,向南宁海关(7200)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需要提交的单证为:

  • 境外捐赠函(适用于境外捐赠情形);

  • 《受赠人接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口物资证明》;

  • 《进口物资分配使用清单》;

  •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 《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减免税手续);

  •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装箱单等相关单证(如有合同、发票一并提供)。

(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进口的的物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的进口单位作为减免税申请人,向南宁海关(7200)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需要提交的材料为:

  • 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 《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 《减免税手续办理委托书》(如委托他人办理减免税手续);

  • 办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 其它证明材料。

办理手续均可以通过计算机实现无纸化申报,无需当面提交纸质材料。

10 延长海关税款缴纳期限和顺延滞报金起征日期

临时延长汇总征税缴款期限。

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企业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

小贴士

2020年1月申报的汇总征税报关单,企业可在2月24日前完成应纳税款的汇总电子支付。超过2月24日还未缴纳税款的,海关径直打印税单交付企业缴税,后续的处理流程,下一步海关总署将下发具体的操作通知。

延长税款缴纳期限。

对于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的税款缴款书,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缴纳税款。

小贴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治区内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因此缴款期限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企业最晚可于2月24日24时缴纳税款。对于2月24号尚未缴纳税款的企业,海关依法征收滞纳金。

延长进口货物申报期限。

对进口货物滞报金起征日在2020年2月3日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复工日期期间内,进口货物可顺延至复工之日后15日内进行申报。

小贴士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自治区内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因此申报届满日在2020年2月3日至2月9日期间的,企业最晚可于2月24日24时向海关申报。对于2月24号尚未申报的进口货物,海关依法征收滞报金。

关于防控疫情做好报关和纳税服务的公告

11 取消或延期办理部分加工贸易审批手续

在加工贸易手(账)册有效期限内,取消外发加工收发货登记,由企业自行留存实际收发货记录;取消《深加工结转申报表》,企业每月15日前通过直接申报核注清单,集中申报上月深加工结转,并自行留存收发货记录备查;取消余料结转审批,允许企业自行通过申报核注清单方式办理余料结转业务。

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者人员缺失,致使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及时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致使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可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对因受疫情影响,申请加工贸易手册延期的,免收相应风险担保;对为保证生产无法正常缴纳风险保证金的,视情形给予延后或者减免。

小贴士:

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或者人员缺失,致使加工贸易手(账)册超过有效期(核销周期)的,企业主动向海关说明情况,海关会及时办理手(账)册延期手续,保证进出口正常进行,企业事后补充提交有关材料即可;致使各类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海关可以延期办理相关手续。

关于临时延长加工贸易手(账)册核销期限和有关注册登记备案事宜的公告

12

开通上线并发布“境外有关肺炎疫情防控的管制措施查询系统”,便利企业实时掌握世界各国针对中国疫情对人员、运输工具和货物的最新管制措施,支持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关注微信公众号“南宁海关发布”,即可查询“境外有关肺炎疫情防控的管制措施查。

可点击《超实用!境外疫情防控管制措施查询系统上线(建议收藏)》查看具体操作。

或拨打12360海关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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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综合业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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