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 岚皋公安:法制防“疫”练兵,贴近实战需求

自新冠肺炎严峻疫情防控以来,岚皋县公安局法制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部署要求,坚守岗位,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为切实提升疫情防控期间执法质量,有效保障执法安全采取多项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

一是严格落实上级要求。为在特殊时期更好发挥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的职能作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保障,确保一线民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县局法制大队及时传达部、省、市公安机关有关疫情期间执法要求,将疫情有关案件办理、罪名认定等指示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一名民警,确保严厉打击涉及疫情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检验。

二是加强法制服务保障。对疫情期间县局法制大队针对涉及疫情的行政、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切实履行好案件审核把关职责,既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又要保证案件公正稳妥处理,同时对疑难复杂案件,加强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沟通协调,确保所有涉疫案件均定性准确,能够依法妥善处置。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坚决杜绝因执法办案不当引发负面舆论,给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三是细化一线执法服务。为一线民警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工作,确保民警及人民群众人身安全,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局法制部门结合实际,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安机关执法实务操作指南》,针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常见的警情、案件,从现场处置及办案场所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要求和解答,为一线民警开展警务工作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四是强化办案场所安全。加强日常消毒防疫。由专业人员每日定时对办案中心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消毒。对使用过的功能室及设备,使用完毕后立即消毒,做到“即用即消”,并充分保持办案场所通风。配齐配足防护装备。按照疫情防控标准,县局办案中心(区)均配备洗手液、橡胶手套、医用口罩或者N95口罩、消毒液、体温计、防护服等必要的安全防疫装备,确保办案民警和违法嫌疑人的安全。加强入区管理。对有使用办案场所需求的办案单位,在带嫌疑人入区前均要求测量体温,佩戴口罩等防疫装备,对有疫区旅居史的人员严禁进入办案场所。加强值班备勤。在疫情防控期间,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值班备勤制度,为一线办案民警提供优质法制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强化办案场所安全保障,确保执法安全。

五是扎实开展法制培训。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法制部门为有效开展法制培训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转变培训方式,开展线上法律专项培训工作,通过县局信息网、微信公众号、钉钉等平台,转发推送涉疫办案指引、接处警教学片、办案场所操作规范等教学内容,不断提升一线民警执法能力。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