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雲”出庭+“雲”聽庭,特殊時期崇明檢察這樣做

“雲”出庭+“雲”聽庭,特殊時期崇明檢察這樣做


2020年2月26日,崇明檢察院通過遠程庭審公訴一起盜竊案。崇明檢察院檢察官胡彩榮在本院司法辦案區與法院審判人員、看守所內的犯罪嫌疑人、律師事務所的辯護人通過四方視頻連線的方式進行公開“雲”庭審,同時,通過網絡直播的形式邀請了1名上海市人大代表、10名崇明區人大代表觀看了此次庭審。


掃碼觀看

庭審直播

“雲”出庭+“雲”聽庭,特殊時期崇明檢察這樣做

基本案情


“雲”出庭+“雲”聽庭,特殊時期崇明檢察這樣做


檢察官胡彩榮宣讀起訴書


2019年10月,被告人鄧某某竄至崇明區長興鎮新港村以翻圍牆的方式進入中海船廠宿舍區,後推門入室進入該宿舍區,竊得被害人劉某某錢包內的現金共計人民幣1020元。4天后,被告人鄧某某又以同樣的方法進入該宿舍區,竊得被害人連某某、劉某褲子口袋內的現金共計人民幣800元。


2019年11月,連某某等人在一店內發現鄧某某後報警,鄧某某在知曉他人報警的情況下未逃離現場,直至警察趕到,且到案後如實交代了全部犯罪事實。1月16日,崇明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鄧某某提起公訴。


判決結果


“雲”出庭+“雲”聽庭,特殊時期崇明檢察這樣做


被告人鄧某某對指控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崇明檢察院認為,被告人鄧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


被告人鄧某某系自首,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最終,法院依法做出判決,支持崇明檢察院訴訟請求,判決被告鄧某某拘役6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人民幣。


檢察開放日


本場“檢察開放日”採用“雲公開”的網絡直播的方式,對庭審過程全程播放,代表們通過手機實時在線觀看。直播前,崇明檢察院通過組建微信群,及時發佈基本案情,並在直播過程中,指定一名專職聯絡員及時解答代表問題,進行現場互動。


“雲”出庭+“雲”聽庭,特殊時期崇明檢察這樣做


專職聯絡員對代表意見建議進行反饋


下一步,崇明檢察院將繼續做好疫情期間的檢察工作,認真履行檢察職責,不斷提升檢察工作質效,切實回應社會關切。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