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八千萬標的賬戶月底“解凍”,東城法官網上續凍只用一天


八千萬標的賬戶月底“解凍”,東城法官網上續凍只用一天

新華社記者 李鑫 攝

用時一天,東城法官通過網絡渠道,成功續凍住通遼某房地產公司在銀行的賬戶,由於該公司償還深圳一家投資公司的8000萬元投資款只能打入此賬戶,若不能續凍,則深圳公司欠賬無法收回的困境。

據東城法院通報,這起案子最初始於2017年1月。當時,深圳市某投資公司通過信託平臺,向通遼某房地產公司借款5894萬元,後來因到期未歸還借款,本息合計8000餘萬元。深圳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在訴訟過程中保全了通遼公司1700餘戶房屋及面積為139164平方米麵積的土地使用權。

但是,當案件進入到執行程序後,發現這上千套房屋或者是已經被多個法院輪候查封,或者是已經出售但是還沒辦理過戶,不能作為整棟進行評估拍賣,雙方當事人在東城法院執行法官郭海寧的主持下,自願達成執行和解,由雙方自行處置房產,但須將賣房款匯至法院保全凍結的銀行賬戶中。

2月25日下午,郭法官接到深圳公司電話,稱保全賬戶凍結期限到二月底就屆滿了,申請法院儘快進行續凍。郭法官原本計劃直接前往位於內蒙古通遼的保全賬戶開戶網點辦理續凍手續,但年後疫情肆虐,外出執行受到限制。但8000萬執行標的銀行賬戶凍結期限即將屆滿,如不想辦法立即續凍,將給申請執行人造成鉅額損失。

一方面是特殊時期疫情防控的各種限制,一方面是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迫在眉睫,郭海寧法官先搜索到賬戶所在銀行的聯繫電話,之後反覆溝通,看能否在疫情防控期間通過傳真、電子郵件交換等方式通過“不見面”辦理渠道進行辦理。

起初,該行負責人員稱此前都是法院工作人員攜帶相關證件當場辦理的,通過傳真、郵件方式沒有辦過,但考慮到目前疫情的實際情況,銀行負責人員在向上級銀行彙報請示後,同意法院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送達執行文書和工作證掃描件。經過身份確認和兩個多小時細緻的工作溝通,最終銀行工作人員順利辦理,從接到申請電話到成功對此賬戶進行了續凍,僅耗時一天。

“抗疫時期,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創新執行方式,由線下轉為網上,確保續封續凍工作不停擺,全力保障每一位申請執行人的權益。”東城法院執行局局長劉晶說。

來源:北京日報客戶端 | 記者 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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