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平原县龙门司法所安置帮教对象为抗击疫情捐款

“你好,梁所长,我是张某某,现在新冠肺炎疫情这么严重,大家都在执勤点守卫我们的平安,我想尽点微薄之力,我想向疫区捐款......”安置帮教对象张某斌的这段话温暖了龙门司法所内每一名干警。

张某某,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在龙门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四个月,矫正期间张某斌服从监管,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公益劳动,表现较好,2019年10月3日矫正期满,解除社区矫正,转入安置帮教阶段。

2月18日,张某斌在平原县司法局和龙门司法所的帮助下,成功将一千元的爱心捐款送到平原县慈善总会。在疫情防控的紧要关头,张某斌用他的实际行动表达了他对社会的感恩之情,回归社会后真真切切想做点实事,为疫情防控贡献一份力量。

龙门司法所在严抓社区矫正工作同时不放松安置帮教工作,做好从社区矫正到安置帮教的无缝衔接,每季度同安置帮教对象进行联系,了解他们的动态,鼓励安置帮教对象在回归社会后,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将社区矫正的“矫心”效果继续加强,有效的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的重新犯罪。(郭淑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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