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微靖江:騙子冒充班主任收網課學費,江蘇一百多位家長被騙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根據教育部“停課不停學,將線下課程轉移到線上”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培訓機構相繼延期開學並因地制宜積極組織開展線上教學,但竟有不法分子把這當成自己“發財”的新路子!


我省檢察機關在辦案中發現,近期,連雲港、南京、蘇州、常州、南通等地共發生10起,犯罪分子潛入微信群、QQ群冒充學校教師或班主任,以疫情期間不能到校現場繳納費用為由,收取學費或材料費的詐騙案件!經初步統計,公安機關已立案10件,上述案件共涉及被害家長122人,詐騙金額達129831元!


正告犯罪分子,勿存僥倖心理!對這類犯罪行為,檢察機關旗幟鮮明、態度堅決:發國難財者,司法機關必嚴懲!



相關案例:


1.連雲港灌南冒充教師詐騙案


張某某2019年12月期間夥同另一犯罪嫌疑人通過對qq群“班級群”“年級”等關鍵詞搜索潛入灌南、張家港等地家長群,通過修改備註名和頭像,當“假班主任”發佈虛假信息誘騙家長交費。在灌南縣某小學學生家長群和張家港市某幼兒園學生家長群,共騙取14名家長6090元。根據嫌疑人交代,還涉嫌在江蘇常州、山東東營、福建漳州等地使用同樣手段進行詐騙9520元。目前,灌南縣檢察院已批准逮捕。


2020年2月8日,公安機關將張某某等2人詐騙一案,移送灌南縣人民檢察院審查逮捕。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過程中發現,本案審查批捕時正值新冠疫情防疫期間,學生教育“停課不停學”,多數教育通過網絡進行,班級群成為學生教育中溝通聯絡的重要橋樑,本案中,兩個嫌疑人的行為將會嚴重影響網絡教育安全。檢察機關審查認為,張某某二人行為構成詐騙罪,已經達到立案追訴標準,在當前疫情防控期間,該行為具有特殊社會危害性,應予逮捕。


2.南京江寧冒充教師詐騙案


2020年2月13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使用QQ進入南京某小學英語複習群,並將自己的QQ暱稱、頭像更換成與任課教師相同的樣式,隨後在群內冒充任課教師發佈“受疫情影響,需要參加網絡輔導課並繳納輔導費”的虛假消息,要求每位家長掃描微信二維碼付款1300元,兩名被害人信以為真,分別向嫌疑人轉賬1300元,共計2600元。當地公安機關偵查時發現,該嫌疑人賬戶有大量的資金流入,且賬戶所進資金中關聯30餘名被害人,共計15000餘元,目前已有青島、餘姚和蘇州等地受害人在案發地報案。


微靖江:騙子冒充班主任收網課學費,江蘇一百多位家長被騙


2月13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報案,15日犯罪嫌疑人於廣西被抓獲歸案並刑事拘留,次日移交南京公安機關。目前,江寧區檢察院已作出批捕決定。


詐騙手段分析:


辦案中發現,該類案件呈現規模化撒網式進群、潛伏詐騙易得手、詐騙犯罪廣隱蔽性強三個特點,嚴重影響了防控期間教學秩序,亟需引起重視。

一是廣撒網式搜索進群行騙。一些犯罪分子利慾薰心,無視法律和道德的底線,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利用學校、培訓機構普遍開展線上教學、輔導的機會,通過廣撒網式搜索“家長群”等關鍵字,利用部分微信群、QQ群沒有設置相應的驗證步驟、群管理員疏於管理等漏洞,進入多個家長群。


二是潛水、易容潛伏伺機行騙。犯罪分子進群后注意“潛水”觀察,尋找機會迅速偽裝成班主任頭像和暱稱,騙取家長們信任,要求家長掃描二維碼繳納學費、資料費、補習費、培訓費等實施詐騙,致使部分家長上當受騙。


三是單筆詐騙數額小但受害人眾。犯罪分子通常採用學雜費、教材費等名目收取費用,“單價”不高、單次在某一班級騙取金額較小,部分受害人甚至沒有報案意識。如南通通州某詐騙案被害人每人僅被騙400餘元,12名被害人僅數人報案;採用“廣撒網”方式作案,雖單次作案成功率低,但犯罪手法簡單機械、無犯罪成本,詐騙行為易反覆執行,導致受害人總數眾多。


四是多縣市跨區域作案查處難度大。由於犯罪分子採用在互聯網搜索進群的方式,導致詐騙範圍不受地理位置侷限。如連雲港張某某詐騙案中,被騙的5個家長群分散於山東、福建、江蘇三省,地域跨度大。疫情防控期間,各地實施交通管控,偵查機關調取相關證據存在諸多不便,導致部分詐騙行為得不到及時有效查處。


微靖江:騙子冒充班主任收網課學費,江蘇一百多位家長被騙


檢察機關提醒:


各位家長:一要擦亮眼睛。對家長群中新加入的成員,要及時提醒群管理員,及時甄別核實進群人員身份,杜絕陌生人隨意入群現象,對身份存疑的儘快清除出群。二要謹慎付款。據瞭解,疫情防控期間,教育部門推出的網課資源全部免費,學校一般也不收取其他學習費用。如家長群中有發佈收取費用信息等,要及時到學校網站核實或與老師電話溝通核實,不要在家長群中發佈的來源不明的二維碼上付款。三要及時報案。一旦發現涉及詐騙的收費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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