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尽赡养义务多就一定多分遗产吗?

痰盂


您好!理论上是这样的。为什么说是“理论上”?

1. 谁都知道,对老人付出多,按说应该可以多分点儿遗产,没有尽赡养义务的孩子凭什么多得?这是理,从法上叫做权利和义务对等。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怎么判断尽孝多与少?举个例子,一个孩子守在父母身边照顾老人,另一个孩子在外地打拼几乎每天一个电话问候老人。你说付出谁多谁少?所以,这是第一个评判的难点,可以归结为主观判断。

2. 第二个再说说客观。确实有很多判例,最终判决尽孝多的多分。这是需要有客观证据的,例如,老大照顾父母,邻居从来没见过老二面儿;父母的衣食住行都是老大出钱的,老二没出过;孩子虐待老人,等等。只要有客观证据证明尽孝多与少,法律是支持多分与少分的。

其实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子女争着关心老人,这样,老人心里舒坦,子女也问心无愧。从继承法角度,是完全鼓励孝顺子女的,如题主提出的、尽孝多的应该多分,儿媳女婿尽孝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

所以,我的建议是,赡养老人,从个人情感付出角度,别太关注付出多少;从公平角度,要保留好日常的照顾老人的证据、不孝子女的不孝证据。这些对于后续继承份额很重要。更好的方式,老人可以订立一份遗嘱给孝顺子女,这样会更好。


一纸家书


尽赡养义务多就一定多分遗产吗?

【案例】方老大与方老二是亲兄弟。老大家境稍好,在照顾病重的母亲时付出较多;老二本身残疾,妻子还是弱智者,家徒四壁,无力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2018年年底,母亲离世。老大妻子认为,婆婆在世时,吃喝拉撒都是自家照料,老二一家什么力也没出。如今,婆婆去世,留下的遗产理当由老大多分。老二解释,不是自己不想赡养母亲,确实是自家无力承担赡养义务。后村里干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老大妻子,根据法律规定,不是必须给哪一方多分或者少分,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对待。多尽赡养义务不是多分财产的必然条件。最后两兄弟平均分配了母亲遗留下来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方老大在母亲在世时尽赡养义务最多,但在分配遗产时,是“可以”多分而不是“必然、应当”多分。方老二由于身体残疾缺乏劳动能力,妻子又弱智,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依法律规定,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方老大与方老二在继承和分配遗产上,不能以谁尽的赡养义务的多少来划定遗产分配的多少,即赡养义务多不一定能多分遗产。


两木即是林


尽赡养义务多,也只能说遵守了道德上的正能量,但法律对不尽赡养义务者也许会少分或不分财产,而对赡养义务付出少的也不会苛意去追究。

再说,赡养老人不应该以老人身后的财产为注目点,两者似乎也无法相提并论,前者是义务,不是投资;后者是家产,不是红利。


藝帆麗影


在这珍贵时间,很高兴给大家分享我对这个问题看法,在这里让我们一起走进这个问题,那现在让我们一起探讨一下关于这个问题。

尽赡养义务多,也只能说遵守了道德上的正能量,但法律对不尽赡养义务者也许会少分或不分财产,而对赡养义务付出少的也不会苛意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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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更希望看到的是,子女争着关心老人,这样,老人心里舒坦,子女也问心无愧。从继承法角度,是完全鼓励孝顺子女的,如题主提出的、尽孝多的应该多分,儿媳女婿尽孝也可以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

赡养老人,从个人情感付出角度,别太关注付出多少;从公平角度,要保留好日常的照顾老人的证据、不孝子女的不孝证据。这些对于后续继承份额很重要。更好的方式,老人可以订立一份遗嘱给孝顺子女,这样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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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胡狸


先看看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以上规定很明确,一般情况遗产是平均分配,但是多尽赡养义务,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一般可以多分。

但是司法实践中,什么叫叫赡养义务多,什么叫近赡养义务少,比较难界定。例如某老人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在外地,不常回老家,但是老人的生活费以及医疗费都是大儿子主动支付;二儿子经济条件较差,老人生前的开支一般不不负担,但是老人的衣服被子都是二儿子负责浆洗,三儿子有残疾,既没有拿钱也没有出力,但是老人寂寞的时候,都是三儿子陪同唠嗑。因此这三个儿子是从不同的侧重点对老人进行了赡养,不能说老大不在家就没有赡养,老二老三没有拿钱就没有赡养。

因此,对于继承遗产这个问题,继承人之间还是多比比贡献少讲究得失为好,具体分遗产的时候,应当多考虑同胞友情,互谅互让。一般来说,经济条件好的适当谦让一下,经济条件差的也不一定过分争夺为好。

以上回答供参考。


淮北日月升


不能绝对这么看问题。从法理上来说应该是这样的,但是从情理上讲就要联系实际了。

付出多就该继承多,法律上肯定是这样的。但是如果一家兄弟几个,有的能力强,过得好,有的能力差,日子过的可能就会差一些。又该如何看待?难道你过得好的,非要和差点的兄弟闹翻天吗?或者说,即使你的弟弟同意公平分财产,我个人的看法是,他心里也不会舒坦。比较好的办法是,既要考虑法律的严肃性,还要照顾到有家人之间的实际,不能不要亲情。

当然了,如果弟兄们过得都好,都有一定的能力,那就另当别论了。


我有春意


尽赡养义务和分遗产最好都由法律来调整。法律规定,后代都有赡养父母及其他老人的义务,若不尽赡养义务,会被剥夺遗产继承权,但是尽了赡养义务也不一定就能多分遗产,还要看老人有没有遗嘱或者对遗产的其他方面的安排。一般情况下,社会法理也都会偏向让多尽赡养义务的人多分解遗产。


马火蚁


这个是必须的,也是肯定的。


用户508308135994


  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并不一定非要给某一方多分或者少分。同时,《继承法》也明确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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