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彭澤法院快速調解糾紛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彭澤法院網訊 在全縣上下一心疫情防控期間,彭澤法院堅持在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2月28日,彭澤法院調解審結了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保障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經查,2019年9月19日12時許,被告何斌駕駛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由彭澤縣芙蓉墩鎮往縣城方向行駛,與駕駛二輪摩托車在路口右轉彎的原告朱勇發生碰撞,導致朱勇右側肋骨骨折,當即被送往彭澤縣人民醫院救治。該交通事故經彭澤縣交警大隊認定,被告何斌因逆行及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車輛,在此次事故中負主要責任,原告朱勇在此次事故中負次要責任,且原、被告所駕駛的車輛均未購買保險。傷勢痊癒後,原告朱勇今年1月底訴至法院。

考慮到疫情防控期間當事人居家隔離的實際情況,承辦法官於春節期間與原、被告雙方電話溝通,將原定於2月初的開庭時間推遲至2月27日。庭審當日,承辦法官、書記員及當事人雙方均佩戴口罩在已經消毒的審判庭開庭,庭審直播亦同步進行。

最終,在承辦法官的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同意調解,被告何斌當庭支付原告朱勇賠償款20000元,本次交通事故糾紛圓滿解決。

臨走時,原告朱勇動情的說:“原本以為疫情防控期間打官司難,要錢更難,沒想到法官一次性幫我解決了,感謝彭澤法院的法官在人民需要的時候仍然堅守崗位,向你們致敬!”

(文中人物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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