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AstroC


以前的农转非,现在可以理解为城镇户口。《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农民凭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也就是说户口迁出本村集体的人没有宅基地使用权。


那么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转非的城镇人口,在农村有合法房产的情况下,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只是没有新建、扩建、改建的权利,房屋存在的前提条件下,地随房走是不影响宅基地使用权的。那么,根据地随房走原则,要想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只能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维护保养好现有老房子。

在农村有完好老房子的情况下,一定要经常经管维护好房子,自己不经常回农村,最好将房子出租给别人居住,或者免费送给别人居住,有人住比无人住好,房子长时间没人居住,会缩短房屋使用寿命期,很多农村自建房都是长期无人居住提前自然腐烂垮塌的,有人居住的房子,质量再差,随便管个百把年不成问题。

二、以父母名誉翻修。

在农村有老房子,父母还居住在农村的,可以以父母名誉申请拆旧翻新,父母去世后,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房产,继续使用。修建的时候把质量搞好点,修好好随便可住几代人。阿洪去年就回老家去以父母名誉修了几小间,准备将来养老居住。



三、分批局部加固危房。

如果农村老房子已经成危房,父母及亲人户口也不在农村,唯一的办法只有在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情况下进行局部改造或者分批加固。比如在农村有三间老房子,你把垮塌严重的一方拆了,再原地基上重新砌墙起来盖顶,一般村委会也不会过问的,哪里垮塌改造哪里,多改造几次,就成新房子了。

四、在村里面管得不严的情况下拆旧建新。

目前,虽然很多农村修建房屋都要求先申请,不过也有很多未经申请私自翻修的。在农村只要修建的时候没人过问,修好后基本上也没人会过问,再原有老房子上私自拆旧建新,算不上严重违法,修出来只是办不了确权手续,一般是不会被拆出的。政府规划区外可以这样试试,规划区内是不能违规冒风险修建的。


五、宅基地入市后再申请重建。

农村宅基地入市后,城市人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依法批地修建房子是可以的,自己有老房子的情况下,只需缴纳一定土地出让金,将农村集体所有权性质宅基地转为国有性质建设用地就可以合法修建。宅基地入市工作国家正在推进,预计在未来几年内会出台实施。

总之,按目前的政策,房子在,宅基地使用权就在,房子不在,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在。对于在农村有老房子的人,只要想办法把老房子维护保养好,就可以长久使用宅基地。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喜欢阿洪文章的朋友,记得帮忙点赞、评论、转发,关注农人阿洪,了解更多三农趣事。

阿洪168


农民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以后,如何才能长久的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首先如果我们把这件事情放在二十年前,农民的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以后他仍然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建房、拆房、旧房翻新房等一系列权利。简单点来说,虽然你现在已经不是农村户口,但是你却享有和本地农户相同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利,在此过程中只要是他们能做的事情你照样都可以做。



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政策也在不断的完善。目前凡是将农村户口转为城市户口的农民,都不再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其中包括建房、旧房翻新等一系列权利。但是当你父母百年之后在农村宅基地上留下的房子你却享有继承权,对于这些继承过来的房子无论你是选择出租还是自己用来居住都是可以的。如果哪一天这些房子突然间被拆迁或是倒塌,那么这一片土地宅基地将与你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宅基地的使用权归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记得前些年我弟弟上大学的时候,学校的硬性规定必须将学生本人的户口迁移到现在大学所在的城市。首先我弟弟需要迁户口是学校的硬性规定,其次作为农村人我们对于这样的事情也不是很了解。弟弟的户口能从农村迁移到城里我们大家都感觉到很高兴,这么多年的农村生活我们老李家这也算是翻身了。




由于当时各种各样的原因,弟弟的农村户口不得不迁。但是现在想起来真的很后悔,前年我们村搞新农村建设规划建房,政府和村部在村东头开了一块地,建了很多的房子。现在我们村各家各户按人头数分房子,一个人大概可以分四十几个平方,我们家五口人分了接近二百多个平方的房子,而且这些房子我们自己一分钱不花都是免费的。


综上所述:现在的农村真的很吃香,如果你目前还是农村户口的话,我建议大家切不可轻易地转户口,这说不定哪一天好运就砸在了你的头上。


职业农民的故事


在农村很多人都知道一个规定,那就是户口迁到城里了,这土地跟宅基地都会被收回了。很多农民为了保留土地跟宅基地,就算是在城里已经买了好几套房了,那还是不迁户口的。

农民农转非后,如何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当然有一些农民为了孩子上学问题可能就会将户口转为非农了,那么如果已经转走了,如何才能够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呢?这个还是有一些办法的。

一般来说农民户口迁走了,那么宅基地就会被收回,不过由于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农民的私有财产,所以房子不倒宅基地原则上还是无法实际收回的,房子的主人还是继续使用着宅基地。

这也意味着我们只需要一直保持着农村房子不倒,就是可以一直使用着宅基地了。像老农的邻居家就是这样,他家都变成了城市户口了,家里是两层楼房,以前都没有装修过的。

不过前年就是突然回农村大兴土木,又是搭架子又是请人回来贴瓷砖的,还以为是发大财了回家盖新房,后面发现是要将两层楼房全部都装修一遍。反正现在经过装修之后,以前老旧的二层楼房变成刚盖的一样,内外都贴满了瓷砖,看起来还是非常气派的。

后面才知道他们家是全都迁户口了,所以就是赶在迁户口之前将家里的老房子装修一遍,那样房子就可以长期居住了,能够继续居住几十年是没有问题的。

其实像邻居这么做还是挺聪明的,因为一旦农转非之后,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就意味着无法对房子进行翻建跟修缮了,趁着还是农业户口之前进行修缮就是解决了这个问题,未来房子就能够长期居住了,宅基地也可以一直实际利用着。

所以说农转非之后,想长久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就得先将房子装修好,保证不倒塌就可以一直居住,更是可以留给下一代居住的。


老王谈养牛


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只是针对集体经济组织内成员的所属权力,如果是农村户口,那么自然是根据一户一宅的要求,可以在自己申请得到的宅基地上建盖农房,并且享有宅基地永久使用权,但如果从农业户口转成了非农,那么就要另当别论了。


如果说曾经在农村居住是农村户口,并且也有属于自己的农房,那么当将户口迁出农村的时候,农房依旧属于个人,不管怎样,我们的个人财产权还是不容侵犯的。但是房子是个人盖的,属于个人的没问题,宅基地却是国家借给你用的,宅基地并不是个人所有,当户口迁走,不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时,宅基地的使用权便从永久变成长期。

房子只要在,宅基地依然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房子因经久失修而倒塌,毁灭那么宅基地,就要被村集体收回,要么重新划分给别人,要么归集体所有。所以为了保证能够长期使用宅基地,首先要做到的就是要维护好自己的农房,不要让它长期闲置,农房一旦闲置,就非常容易损坏倒塌,到时候房子不在了,那宅基地也不用再继续占用了。


还有另外一种方式,就是在自己农转非之后,将农村的房子赠予或者继承给他人使用。如果在自己的父母或者子女名下没有农房的话,而他们又是农村户口,那么完全可以将自己的农房以赠予或者继承的方式过户给家人,只要是农村户口,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就可以长久的使用宅基地了。

即使是农转非,一般情况下只要是仍然在村里住或者经常回村,农房一般不会有太大损毁,即使真的没法住人了,跟村委会说一声,想要重新翻建一下农房,只要不太影响邻居们的利益,村里也都会同意,这样只要房子在,就可以长久的使用宅基地了。


灵子


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户口之后,能否继续使用农村宅基地,取决于宅基地上面有房屋没有,如果宅基地上面有房屋则还能继续使用,没有房屋的话,户口从村里转出,宅基地会被村集体立即收回。

通常情况下只有本村村民才可以使用村集体的宅基地,如果是其他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者是城镇居民,是不允许申请使用农村宅基地的。

假如农村村民在申请到宅基地之后,将户口转出,就不属于本村村民,所以就失去了使用本村宅基地的权力,但是宅基地上面有房屋的话,由于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则还可以继续使用本村宅基地。

当然户口没有在本村,因房屋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这种使用权是有限制的,即:只能房屋进行维修加固,而不能翻建或改建。因此,农民农转非后,要想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就得经常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以免房屋倒塌,村集体收回宅基地。

怎么维修加固才能延长房屋的使用寿命呢?我觉得“偷梁换柱”的方法就不错,那就是房屋哪里出现了危险点就要立即对其维修或换新,就房屋来说,只要保持主体完好无损,房屋就不容易倒塌,房屋不倒塌就可以一直使用宅基地。

当然,户口从村里转出去以后,如果不经常回村居住,或者今后也没有回去住的打算的话,还是建议将房屋租出去,或者转让给村内其他的农户,因为房屋长期不住人的话,最容易成为危房,经常或以后都不住的话,频繁的维修不划算,出租出去有人居住,房屋能够通风,可以延缓房屋成为危房的速度,可以减少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的投入,而将房屋转让给他人,则可以一劳永逸的解决频繁维修加固房屋的麻烦。

综上所述,农村宅基地只有本村村民才有权使用,农民农转非后,因房屋而保留宅基地使用权的,要想长久的使用农村宅基地,解决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经常的对房屋进行维修加固,确保房屋不倒塌才行,否则房屋一旦倒塌,村集体会立即收回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一山货


此问题涉及到国家的宅基地政策,但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严格的一户一宅政策和非农业户口因历史原因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房屋不能翻建的政策,是近几年才出现的。如果倒退十几年,非农业人口在农村的宅基地和其他村民拥有的宅基地没有啥区别,都可以随意翻建,那时候农村翻建房屋根本也不用批准,翻建旧房需审批也是近几年才出现的政策。

晏子大学毕业后是非农业户口,在城里有稳定的工作,肯定不是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了,但晏子在农村有父母留下的房屋,这种现象不是晏子独有,在农村非常普遍。按照政策,晏子在农村的房子,可以居住,可以维修,但不可以翻建,到房屋倒塌后就没有宅基地使用权了。所以,要想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就要正常对房子进行管理,不能呆在城里不回家,让老房年久失修。

有些非农业人口,离农村太远,很少回家,但又想将来回老家养老,所以,一定要委托他人对房子进行管理,不要放任不管。晏子有一个朋友,在农村的房屋每年只在清明回去上坟时会进一次门,所以就委托了远房的叔叔进行管理,叔叔可以随便使用,但遇到小毛病随时修一下,遇到大毛病及时通知房主进行大的维修。晏子的房子也是这样,平日里由家兄弟经管使用,所以不会出现大问题。

其实,国家的宅基地政策虽然严格,但对于老房翻建问题,只要不是在规划拆迁之内,基本上是没人管的,虽然说翻建需要申请,但这一规定流于形式,基本上没人去执行,也没人去管理,农民都也认同,没人会去举报。大家都老街旧邻,世代居住,不管你户口迁出不迁出,农民都认你是自已村的人,翻建自己的老屋,农民基本是认同的。所以,像晏子这样的将近退休的非农业人口,基本都将农村的老房子重新翻建了,从来没有人出来干涉。

在晏子看来,趁着现在管理还不太严格,非农业人口在农村老家有房子的,如果有能力,还是抓紧重新翻建一下,只要做好邻里和村委的关系,这也算不上大的违章,应该没有人出来制止的,毕竟你原来有房子在,上级也不会把这房子当做违建给你拆除了。这是晏子自己的看法,如果你胆小,千万别这样做,可以分次维修,尽量加固一些,房子外表无所谓,把内部加固装修,甚至预制四柱顶起,也可保其长久不倒。反正办法是人想出来的,达到使房子长久存在的目的即可。


齐东晏子


按物权法的解释,你享有宅基地上房屋产权的永久使用权,也就是地随物走,如果是非农户口了,就不能无偿获得宅基地!但是地上房屋是你的,只是部分地区会对房屋翻盖做出一些限制!

所以不存在你有没有宅基地使用权,只要房屋是你转非之前依法取得,那就是受法律保护的!


可乐刚哥


一、我是以往届高中毕业生参加恢复高考的应试,录取之前我作为返乡知青在生产队务农,应属农民。参加高考录取后户口迁出农村,从那时起就农转非了。我的房子是我祖上买地建房,有地契为凭,后来祖房分给我,虽然我户口在单位不在老家,不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政府土地权力机关发的土地使用证,仍然写的是我的名字,所以我住的祖房及祖房占用的宅基地,按法律凭据,我本人不仅长久而且也是终生享有使用权的,这里不存在我户籍在不在老家,是不是农业户口问题。难不成我户口迁到外地当农民,老家的祖上用钱买地建房的遗产,我合法的继承权也剥夺了吗?

二、问题症结不在于是不是农业户口,而在于户口有没有迁出当地,属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这就意味着祖祖辈辈都要呆在老地方,一旦有一代户口迁出,合法继承的祖房下面的宅基地使用权就不合法了。这就是房屋继承权和宅基地使用权产生了法理上的矛盾。

三丶我的家人随我农转非,他们户籍都不在老家,不属于当地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但都住在老家的祖房。这样,出现了我的子孙后代能不能长久享有农村宅基地合法使用权的忧虑。就我个人看法,只要国家进一步立法规定,凡属农村有祖房,户口迁出当地农村集体组织的人,他本人和直系后代,仍然拥有对祖房的继承权以及祖房下面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是尊重中国认祖归根的良俗,也避免其他城市居民任意移民农村,有损当地农民的利益。这样,才能保障祖籍在农村老家,后来户口外迁的故乡游子,对故乡难以舍弃的一草一木的眷念。如有可能,法外开恩,让户口外迁到城市的人,让他们仍然拥有对耕地的承包权,让他们仍有机会为改变故乡面貌贡献力量,为什么要用由于户口迁出,来拒绝愿意重返农村参加故乡建设的乡亲呢?


林柏忠979


农转非后,宅基地的使用权虽然归自己所有,但后代无法继承了。


宁聚优品


农民农转非后应收回土地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