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查!】泸州完成270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封控隔离

2月24日至25日,省疫情防控市场管控督导组对我市五部门联合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进行督导检查,并肯定了我市相关工作。

督导组随机抽查了龙马潭区两家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泸州王氏商城内的集贸市场、餐饮门店,重点检查了养殖场所是否实施封控隔离、养殖场所的基础设施建设等。

在一周时间内,全市森林公安检查了野生动物人工驯养繁殖场所270家,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无人工繁育许可证驯养繁殖野生动物场所8家,并全部立案调查。

同时,市森林公安局还结合疫情防控,明确要求相关从业人员禁止所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易、赠送及宰杀活动,对所有的人工繁育场所实施严格封控隔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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