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我做了服务员,没跟他说我是暑假工,想做一个月15天就走,因为工资是15号发,那最后15天的工资拿得到

扈炀


《职场辞职,怎么拿剩下的半个月工资?我们要选择成本和麻烦最少的方式,解决问题》

01

有人问,为了行文方便,为了好称呼,我们假设提问的人是学生马云。

我做了服务员,没跟他说我是暑假工,想做一个月15天就走,因为工资是15号发,那最后15天的工资拿得到吗?

关于这个问题,首先,作为学生暑期工马云,你的行为有些不地道。为什么这样说呢?

因为,有很多公司专门招暑期工的,作为一个学生,马云你完全不需要骗人,马云你直接大大方方的说自己是学生,找暑期工做,就会有公司录用你。

所以,学生马云,你完全可以用诚实的方法找到工作,不需要去做骗人的,不道德的行为。你用骗人的方法找到了暑期工作,等你开学了,你拔脚走人,老板公司没人干活,造成的经济损失,远远超过你的半个月工资。


作为一个学生,马云你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做损害别人利益的事情……你损害别人利益,你那半个月工资就很难顺利拿到手,等于给自己制造麻烦……


老板到时候很可能会拖延支付你半个月工资,故意找你麻烦……老板故意找你麻烦的原因是,你已经提前给老板找了麻烦。

有朋友说的好:

你应该提前跟老板说一下,说我还有半个月要开学, 让老板有时间准备提前招人,这样才有把握要回来那半个月工资。如果你不提前告诉老板你要走,到时候开学你一走,人家没人干活了,就会造成经济损失, 那么工资就不好要了。 自己好好考虑一下。


陈旭认为,这才是正确的做法。


申明:此处学生马云只是提问者的代称,大家不要误会成富豪马云,这是两回事。


02

有朋友这么说:

从法理角度而言,员工有没有辞职的自由?
从题目中涉及的这个案例来分析,就算是学生刻意隐瞒了自己暑期工的身份,但是如果一口咬定自己是长期工,只不过做了一个多月以后,只要没有转正,那么只要提前3天书面申请,找一个家里有事等等,只要不是回学校读书的理由,用工单位没有理由拒绝,也不能借此扣发剩余的15天工资。

因此,从法理角度而言,用工单位会有损失,但是有责任和义务给付给劳动者应付的工资,而劳动者,虽然在做法上欠妥当,也因此无形中伤害到用工单位的一些权益,但是因为还在试用期,用工单位只能吃个哑巴亏,劳动者不会有经济方面的损失。

这种说法,虽然有道理,但实际行不通……


为什么?

你作为学生懂法律,老板商场摸爬滚打那么多年,老板不懂法律?

你只要不说自己是暑期工,老板就把你没办法?咱们不能用这种无赖的方式解决问题。

你只要不说自己是暑期工,老板就把你没办法。

但同时,你要想到,老板只要不说“不给你发钱”,老板只说资金紧张,暂时没钱,等有钱了就发给你剩下的半个月工资……

你把老板也没办法。


老板拖你几个月,让你来回跑路锻炼身体,等你身体锻炼好了,谁知道猴年马月能想起来给你发工资呢?


依法办事,那么好办的话,这世界上,就没有老赖了。老赖那可是神仙级别的人物,法院都把老赖没办法。


赖你半个月工资,老板不可能发财……但学生马云你突然走人,给老板造成经济损失,老板用这半个月工资吊着你,来回折腾你,这是完全可以办到的。


最终,就算你花了几个月,或者一年时间,把半个月工资拿到手了,你也被老板折腾够了。


03

所以啊,我们出门工作,要秉承诚实守信的原则,尽量不要给别人添麻烦,更不能由于自己的不负责任,给别人造成经济损失。

我们要说话算数,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能出尔反尔,不讲信用。


我们要明白,当我们不负责任,给别人造成经济损失和麻烦的时候,也就是别人找我们麻烦的时候。


所以,给别人制造麻烦,就是给自己找麻烦。


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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