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妻子去世了还需要和丈母娘家有来往吗?

用户9249600507542


看到这个问题,我直接进来了。我结婚了,孩子三岁多,老婆是贵州的,我在湖北。个人觉得遇到这种情况,该尽的义务还是需要尽,毕竟另一半走的时候,还是两口子,既然是两口子,那就是共同体,双方父母都有义务去赡养。如果是先离婚,再去世,那倒是可以稍微理解一下,但是孩子是关系的纽带,孩子一定会跟对方亲戚有联系,为了孩子的成长,也不能完全置之不理,该去看看还是得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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