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欽州發佈8號令

欽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令

第 8 號

  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積極成果,隨著復工復產復學相繼展開,疫情反彈風險不可忽視,防控工作絲毫不能鬆懈。為嚴防來自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在我市造成輸入性感染,現就有關要求通令如下:

  一、嚴格壓實屬地管理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以村(社區)、小區為責任單元,將防控措施落實到每一個村(社區)、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持續抓好來自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人員的排查核報工作,發現高風險人員的,立即報告,並對其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二、嚴格壓實單位主體責任。按照“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嚴格加強對外地返回職工的排查,逐人建檔立卡。一旦發現來自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企業要持續嚴把“五道關”(源頭篩選關、入口甄別關、三方責任關、過程監管關、應急預案關),嚴防輸入性集聚性疫情發生。

  三、嚴格壓實個人防控責任。所有來自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的人員,必須主動填報《廣西居民健康申報表》(登錄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http://wsjkw.gxzf.gov.cn/xzzc/2020/0227/69362.html下載),必須第一時間向所在地村(社區)委會、所在單位(企業)報告,自覺落實防控措施。違者視情節依法依規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鼓勵人民群眾積極舉報。歡迎廣大人民群眾舉報不按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的單位(企業)和個人,一經查實的,按照《欽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舉報獎勵暫行辦法》(欽新冠防指發〔2020〕6號)予以獎勵。

  欽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2020年2月28日


來 源:欽州發佈

責 編:黃文力 胡梓琳(實習)

審 核:蔡銀菊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