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广安:不起诉决定“云”宣告 疫情防控期间办案“零”距离

四川新闻网广安2月28日讯(陈艳)“你是否同意本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2月27日,广安市邻水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通过微信视频的方式,远程对附条件不起诉期满的4名未成年人作不起诉决定“云”宣告,并对其进行诫勉教育。

被不起诉人王某某涉嫌盗窃案,被不起诉人邓某某、孟某某、张某某涉嫌抢劫案,邻水县检察院分别对他们进行了为期六个月、十二个月的考察。考察期内,四名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积极主动接受关护帮教人员的教育和矫治,现考察期满,邻水县检察院遂决定对其不起诉。考虑到现阶段正处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承办检察官决定运用微信平台,与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视频连线,对2起案件4名未成年人宣告不起诉决定。

“非常感谢检察官们给我的帮助,在这几个月的考察期,我学习了法律知识,也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后会自觉遵守法律的规定,本分读书和工作,不会再做违法的事情了。”小磊(化名)对自己的行为表示真心悔过,视频中小磊的父母非常感动,连声对检察官表示感谢,并承诺以后一定会多陪陪孩子,引导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今天的宣告不是诉讼的终点,却是人生新的起点,希望你们通过此事,能明晰法律的红线,不再走上违法犯罪道路。最近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大家一定要严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个人防护。”承办检察官熊前英对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醒道。

邻水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表示,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将继续创新互联网办案工作机制,通过视频连线、远程提讯、“云”端出庭等方式,积极主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