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
請廣大納稅人和繳費人
儘量採用“非接觸式”辦稅方式辦理涉稅業務
辦稅選擇海南省電子稅務局
https://etax.hainan.chinatax.gov.cn/
在這個特殊時期
“涉稅事、網上辦,非必須、不到窗”
足不出戶便捷又安全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和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有關規定享受免徵增值稅,納稅人無需辦理有關免稅備案手續,可自主進行增值稅免稅申報。2月26日我們已在“海南稅務”微信公眾號講解了一般納稅人如何進行申報,那小規模納稅人該如何填寫增值稅申報表呢?
一、辦理路徑
【我要辦稅】--【稅費申報及繳納】--【常規申報】--【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非定期定額戶)申報】
二、操作說明
1. 將當期適用免稅政策的銷售額填寫在當期 《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小規模納稅人適用)》第12欄相關列次。
2. 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中選擇對應的免稅代碼,準確填寫免稅銷售額等項目。
三、溫馨提示
1.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8號) :
(1)對納稅人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的具體範圍,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確定。)
(2)對納稅人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生活服務、快遞收派服務的具體範圍,按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註釋》(財稅〔2016〕36號印發)執行。)
2. 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捐贈稅收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9號):
單位和個體工商戶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等國家機關,或者直接向承擔疫情防治任務的醫院,無償捐贈用於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免徵增值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 上述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截止日期視疫情情況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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