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戰“疫”關鍵期,洛陽法院刑事庭審這樣開!

戰“疫”關鍵期,洛陽法院刑事庭審這樣開!

眼下已進入疫情防控關鍵時期刑事案件審判工作如何有序推進?洛陽法院線上線下各出實招!

戰“疫”關鍵期,洛陽法院刑事庭審這樣開!

近日,洛陽孟津縣法院、嵩縣法院分別開庭審理多起刑事案件,讓我們來看看他們怎麼做的吧~

孟津縣法院

2月21日上午,孟津縣法院院長張國強擔任審判長,孟津縣檢察院檢察長李齊振出庭支持公訴,利用“三遠一網”遠程庭審系統隔空審理了楊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並當庭宣判。

上午9:30,經過網絡調試,法院、檢察院、看守所三方信號正常、圖像清晰流暢,“雲法庭”庭審正式開始。在合議庭的主持下,公訴人在檢察院遠程出庭室發表公訴意見、展示相關證據,被告人在看守所遠程提訊室進行質證、答辯、作最後陳述。整個庭審過程程序規範、流程嚴謹。被告人楊某某對指控的事實和罪名均無異議,並表示願意認罪認罰。根據查明的事實,合議庭評議後認為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當庭判決:被告人楊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決拘役五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宣判後,楊某某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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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為民旁聽了庭審後,點贊孟津縣法院在全民戰“疫”的特殊時期的“在線庭審”做法:孟津縣法院領導能靠前指揮,率先垂範,既不延誤案件審理進程,又能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真正實現了疫情防控和執法辦案兩不誤。

嵩縣法院

2月25日,嵩縣法院通過遠程提審系統,對邵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一案進行了開庭審理,實現了公訴人在檢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通過視頻出庭參加訴訟。

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面對屏幕,核實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權利義務,檢方宣讀起訴書,涉案證據通過“三遠一網”提訊系統展示,實現了遠程舉證質證、法庭陳述和辯論。整個過程完整流暢、快速高效,庭審秩序井然。

當日,嵩縣法院刑事審判庭利用該系統審理刑事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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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時期,運用遠程提審、遠程庭審等辦案系統,充分體現出洛陽兩級法院推進“智慧法院”建設的深度應用,促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既保障了辦案人自身的安全,也實現了對被告人的人權保障,為疫情防控、智慧辦案注入了新的生機和活力。

戰“疫”關鍵期,洛陽法院刑事庭審這樣開!

讓我們共同努力

早日打贏這場疫情防控阻擊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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