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战“疫”关键期,洛阳法院刑事庭审这样开!

战“疫”关键期,洛阳法院刑事庭审这样开!

眼下已进入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刑事案件审判工作如何有序推进?洛阳法院线上线下各出实招!

战“疫”关键期,洛阳法院刑事庭审这样开!

近日,洛阳孟津县法院、嵩县法院分别开庭审理多起刑事案件,让我们来看看他们怎么做的吧~

孟津县法院

2月21日上午,孟津县法院院长张国强担任审判长,孟津县检察院检察长李齐振出庭支持公诉,利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了杨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上午9:30,经过网络调试,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信号正常、图像清晰流畅,“云法庭”庭审正式开始。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出庭室发表公诉意见、展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提讯室进行质证、答辩、作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流程严谨。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根据查明的事实,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杨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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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为民旁听了庭审后,点赞孟津县法院在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的“在线庭审”做法:孟津县法院领导能靠前指挥,率先垂范,既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

嵩县法院

2月25日,嵩县法院通过远程提审系统,对邵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实现了公诉人在检察院、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视频出庭参加诉讼。

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面对屏幕,核实被告人身份信息、宣告权利义务,检方宣读起诉书,涉案证据通过“三远一网”提讯系统展示,实现了远程举证质证、法庭陈述和辩论。整个过程完整流畅、快速高效,庭审秩序井然。

当日,嵩县法院刑事审判庭利用该系统审理刑事案件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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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运用远程提审、远程庭审等办案系统,充分体现出洛阳两级法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的深度应用,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既保障了办案人自身的安全,也实现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为疫情防控、智慧办案注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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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共同努力

早日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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