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自治區黨委 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

自治區黨委辦公廳2月26日印發《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意見》。


一、繼續抓緊抓實抓細

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一)實施分區分級精準防控。按照國家有關要求,以縣域為單位,完善差異化的縣域防控和恢復經濟社會秩序的措施,實行新調整的自治區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三級響應,毫不放鬆抓好疫情防控工作,持續落實疫情防控系列措施,堅決抓好“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兩大環節,強化屬地管理和單位管理結合,加強聯防聯控,推動防控資源和力量下沉,努力實現確診病例、疑似病例存量清零和零增長的“雙清零”目標,盡最大可能切斷傳染源、阻斷傳播鏈。


(二)抓細夯實城鄉社區防控。堅決杜絕麻痺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防止前功盡棄、功虧一簣。繼續加強對重點部位和重點人群的管控,對密切接觸者繼續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對發熱病人繼續實行居家隔離跟蹤監測,堅決遏制疫情傳播和擴散。強化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和社區疫情防控,嚴格落實體溫檢測、核酸檢測等防控措施,嚴禁大規模公眾聚集、聚餐活動,嚴禁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禁食野生動物。加強檢疫消殺工作,淨化工作和生活環境。指導各單位各社區對返程返崗人員開展全面排查,提高篩查效率,返程返崗人員要及時向所在單位和社區報告個人旅程信息和健康狀況,嚴禁帶病返崗。充分利用大數據手段,加強疫情溯源和人員流動監測,推廣公共場所掃碼出入。


(三)全力以赴救治患者。堅持“集中病例、集中專家、集中資源、集中救治”原則,充分發揮集中救治定點醫院作用,科學調配醫療力量和重要物資,運用遠程診療手段,切實提高收治率和治癒率、降低感染率和病亡率。加快自治區人民醫院邕武醫院、自治區龍潭醫院、自治區南溪山醫院等12個後備應急醫院建設。提高各級醫療機構監測篩查、診斷治療能力,做到應收盡收、應治盡治。關心關愛一線醫務人員,落實防護物資、生活物資保障和防護措施,切實加強醫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好醫務人員科學防護培訓。


(四)強化防控物資保障供應。著力抓好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供應,強化重點企業服務,對生產防控物資企業實行獎補,做好能源、原材料、交通通行等保障工作,服務和督促防控物資生產企業復產擴產。進一步拓寬採購渠道,強化物資調度,加強對不同場所、不同人群科學使用醫療防控物資標準的指導,確保防控資源集中投向防疫一線,同時兼顧社會需求,逐步增加口罩的市場投放量。全力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和學校開學後口罩保障供應,穩定防控物資物價,嚴厲打擊哄抬物價行為。


(五)紮實做好對口支援湖北省十堰市疫情防治工作。切實扛起對口支援十堰市新冠肺炎防治的重大政治責任,建立領導有力、運轉高效的前線指揮體系,主動加強與湖北省及十堰市的溝通配合,加強醫務人員和防控物資調配,全力指導並參與十堰市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聯防聯控、遠程醫療服務和技術培訓。加強生活、物資、安全保障,關心關愛支援湖北醫療隊隊員及其家人,幫助解決實際困難。


二、全面有序推動

生產生活秩序的恢復


(六)分區分類有序加快企業復工復產。簡化企業復工復產手續,企業向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或工業園區作出疫情防控承諾(或備案)後即可復工復產,禁止各級政府或園區擅自增設條件。低風險地區在嚴格“外防輸入”、落實相應疫情防控措施、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中風險地區進一步強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加強排查、隔離和醫治,落實“十嚴格”系列措施,堅決防止發生聚集性疫情,有序恢復正常生產生活秩序。對涉及疫情防控、能源供應、交通物流、城鄉建設、醫療物資、農資、食品等事關公共事業運行和群眾生產生活的企業,繼續加足馬力推動復工復產,加快推動國有企業、各類龍頭企業、骨幹企業和高技術、高成長、高附加值企業以及有訂單的企業復工復產,其他各類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安排復工復產,力爭2020年2月底前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復工復產率達到100%。


(七)加大要素支持保障力度。鼓勵採取“點對點”包車、聯程運輸等方式輸送務工人員返崗復工,各地包車包專列(車廂)輸送務工人員返崗復工的相關費用,可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專項資金、就業補助資金、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和其他有關財政資金中統籌列支,具體辦法由自治區財政廳會同自治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商定。幫助企業組織員工返工返崗,做到輸出有組織、健康有監測、承運有防護、到達有交接、全程可追溯。對來廣西務工的外地人員和春節期間滯留外地的廣西人員,根據實際儘快組織復工上崗。建立企業復工復產統籌協調機制,落實向重點企業派駐聯絡員制度,及時協調解決企業生產要素中的資金、用工、物資、設備配置、原材料供應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為企業、項目復工復產提供支持和保障。按照“企業自備為主、政府支持為輔”原則,保障好企業復工復產防護用品需要,鼓勵企業間互幫互濟。允許企業實行靈活用工政策,調劑使用年度內的休息日復工復產,對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支持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研究制定煤電油氣供應保障預案,防止集中復工復產可能帶來的區域性、時段性煤電油氣短缺或價格大幅上漲。鼓勵金融機構推出“復工貸”、“復工險”等信貸保險服務,對返工返崗人員由有關商業保險機構與各地協商,免費提供不少於3個月的包含新冠肺炎身故責任在內的人身保險。


(八)及時抓好農業春耕備耕。抓住春耕生產關鍵時期搶播搶種,全力組織春耕生產和農業生產恢復。將種子、化肥、農藥等農資生產企業納入復工復產重點企業名單,切實加強農資供應。保障農資運輸暢通,鼓勵農資企業和經銷商提供整村、整組統一集中送貨上門服務。


(九)全力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嚴格落實“米袋子”、“菜籃子”責任制,密切監測市場供需動態,加快飼料企業和畜禽屠宰加工企業復工復產,暢通運輸通道和物流配送,積極組織轄區內糧油菜、肉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生產,統籌抓好生產發展、產銷銜接、流通運輸、市場調控、檢驗檢測等各項工作,確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場供應充足、質量安全、價格穩定。


(十)推動服務業復工經營。科學評估服務業各行業疫情防控風險,分類逐步推進服務業復工經營。對復工率較高的批發零售、交通運輸、金融服務、郵政電信等行業,從“復工指導”轉為“復產服務”,在企業落實落細各項疫情防控要求的基礎上,切實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問題,全力做好煤電油氣運等各類生產要素保障,幫助企業迅速恢復生產經營秩序。對復工率較低的住宿、餐飲、旅遊、娛樂等人群聚集的服務行業,科學制定分批分類復工方案,推動具備一定實力和防疫保障條件的品牌連鎖企業率先復工。2020年2月底前,除人群聚集的行業外,力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復工復產率達到100%。


(十一)加快外貿企業復工和邊境貿易復市。加強與越方對接協調,儘快促進邊境貿易恢復。對運輸外貿商品車輛,在做好報備手續、採取消殺措施基礎上,給予及時放行,允許邊境貿易和保稅物流的車輛正常進出口岸區域。有序恢復邊民互市貿易區(點)運營,支持落地加工企業及時復產,互市貿易進口的商品優先保障落地加工企業生產需要。


三、推動人流物流資金流暢通


(十二)打通交通“大動脈”暢通“微循環”。嚴禁擅自封閉高速公路出入口,嚴禁阻斷國省幹線公路,嚴禁硬隔離或挖斷農村公路,嚴禁阻礙應急運輸車輛通行,嚴禁擅自在高速公路服務區、收費站、省界和國省幹線公路設置疫情防控檢疫點或檢測站。經清理後保留下來的檢疫點和檢測站,在人員測溫正常後快速放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放行。加強交通疏導,合理配置檢測力量,通過增加檢測車道、實行復式檢測等方式,提高檢測效率,防止出現大範圍交通擁堵。在疫情防控安全的基礎上,有序恢復客運班線、公共汽車、出租車(含網約車)等公共交通。對承擔防疫物資保供任務、運輸重要工農業生產物資的車輛,以及有組織的農民工返工返崗專車,實行綠色通行證制度,推行“一檢通認”。

四、全面加快項目建設


(十三)加快項目實施速度。完善投資項目在線審批機制,全面推廣網上收件、網上審批和網上出件,“不見面”完成項目開工前各項審批事項。指導和支持續建項目業主儘快復工,幫助解決防控物資缺乏等困難,儘快形成更多投資量;完善待建項目“容缺後補”機制,加快項目立項審批工作,具備條件的馬上開工;加快推進儲備項目前期工作,爭取項目儘快落地。籌備好2020年3月下旬舉行的全區重大項目建設現場觀摩推進會。出臺加快重大項目建設若干措施,推動項目按時限要求復工,力爭2020年2月底前自治區層面統籌推進重大項目復工率達到100%。


(十四)開工建設一批“五網”建設項目。全面啟動交通、能源、信息、物流、地下管網等“五網”建設大會戰,停工的在建項目力爭2020年2月底前全部復工,3月再開工建設一批“五網”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加大對續建和新開工重大項目的支持力度,實行“一項一策”,千方百計幫助項目解決好用工、原材料、融資等實際困難,推動續建項目早復工、快建設,開工項目早開工、見成效。加快西部陸海新通道重大項目復工,推動海鐵聯運班輪班列儘快恢復到正常水平。


(十五)大力培育新經濟新業態新動能。大力推動5G、大數據、人工智能、物聯網、雲計算、生物醫藥、工業互聯網、醫療設備、醫療材料等產業加快佈局發展,支持通信運營、廣電網絡、雲平臺等企業在疫情防控期間免費提供雲上辦公、視聽節目、數字圖書和網絡提速等服務,推動電子商務、物聯網、在線教育、線上諮詢、智慧廣電、數字娛樂、數字閱讀、網絡視聽、網絡診療等新經濟新業態發展。加快中醫、壯瑤醫、醫療用品、醫療器械、快速檢測、精準診療等研發攻關。支持中國—東盟檢驗檢測認證高技術服務集聚區進一步提升檢驗檢測認證技術水平和拓寬服務範圍,為做大做強新經濟新業態提供更有力的技術支撐。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加快推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等新模式發展。


(十六)積極擴大有效投資。依託廣西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和項目雲平臺,每月開展投資項目在線調度監測,及時掌握全區投資運行情況及存在問題,有針對性研究制定穩投資舉措。加快中央預算內、自治區本級預算內和政府專項債券等資金計劃下達及執行,2020年2月底前將國家提前下達我區的500億元新增政府債券額度全部發行完畢,並及時發行後續新增政府債券額度。進一步加大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力度,調動民間投資積極性。


五、全面穩定居民消費


(十七)加快將消費、旅遊等恢復到正常水平。充分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基礎性作用,超前謀劃擴大有效需求,優化消費環境,提振消費信心,促進消費回補。完善刺激市場、刺激消費的優惠政策,鼓勵企業和商家開展消費優惠活動。引導商貿流通企業和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為小店提供集採集配、供應鏈融資、先供貨後付款等服務。培育新能源汽車消費需求,2020年3月啟動區產新能源汽車線上購車抽獎促銷活動。安排旅遊業發展專項資金用於恢復旅遊業發展,分類分區分步推進景區開放,切實落實疫後旅遊優惠政策,提前謀劃好“壯族三月三”等節慶活動。大力推進傳統消費提擋升級,抓好“桂品出鄉”等工作。積極擴大新興消費,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平臺經濟、創意經濟、流量經濟等新經濟,培育智能製造、網絡診療、在線辦公、在線教育、無人配送、數字生活等新業態。


六、全面推動對外經濟

平穩增長和區域合作


(十八)迅速恢復對外經貿往來和國際合作。加快“一帶一路”重大項目建設復工開工。加快恢復出入境正常化,推動國際航班、航線逐步恢復到正常水平,迅速恢復與境外新冠肺炎疫情低風險國家和地區的商貿洽談、人員往來、旅遊觀光等正常經貿交流活動。協調提升通關便利化程度,優化查驗作業模式,減少人員聚集,設立進口疫情防控物資等專用窗口,指導外貿企業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等平臺,線上快捷辦理報關業務。支持防控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進口,進一步提高出口退(免)稅辦理效率。指導幫助出口重點企業積極應對違約風險和市場份額流失風險,努力保住外貿份額、穩住外貿訂單。加快推進廣西防城港國際醫學開放試驗區建設,引進一批醫藥和大健康產業項目,辦好防城港國際醫學創新合作論壇。以東盟國家為重點,進一步加強防控物資、疫情信息、醫療技術、防控體制機制建設等領域國際合作。


(十九)持續深化招商引資。聚焦“三大三新”(大健康、大數據、大物流,新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重點產業,大力推進“央企入桂”、“民企入桂”、“灣企入桂”,針對當前人員流動不暢的情況,積極通過網上洽談、視頻會議、在線簽約等方式推進網上招商,積極開展委託招商、駐外招商、以商招商,確保招商引資工作不斷檔、不掉線。密切跟蹤在談外資項目進展,及時瞭解外商決策進展,加大溝通力度,積極促成投資合作,推動項目儘早簽約落地。建立健全重點外資項目聯繫機制,及時掌握項目進展情況,開展全流程對接服務,積極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遇到的突出困難。深化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推進泛珠區域“健康一碼通”建設使用,促進技術、人員、信息、資金在疫情可控的前提下實現跨區域自由流動。


七、全面落實企業紓困政策


(二十)加大財稅支持力度。2020年3月底前下達今年第一批自治區工業、服務業、農業等專項資金,儘快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出臺的企業紓困相關政策。落實國家和自治區有關稅費減免和優惠政策,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為擴大產能新購置的相關設備,允許一次性計入當期成本費用在稅前扣除;對運輸疫情防控重點保障物資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提供公共交通運輸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資快遞收派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徵增值稅;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度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確定適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進口物資免徵進口關稅政策的進口單位和進口物資清單。中小微企業因疫情影響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可依法申請延期繳納。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對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補辦延期申報手續並同時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不加收稅款滯納金,不予行政處罰,不調整納稅信用評價,不認定為非正常戶。


(二十一)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繼續謀劃開展系列政銀企融資對接活動。強化對防控物資保障企業的金融支持,鼓勵區內金融機構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新發放貸款利率下降10%以上。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可採取展期或續貸、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緩收或減免與疫情防控相關醫療設備金融租賃業務利息、延後保費繳納時間等方式予以支持。對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和受疫情影響的相關企業,自治區財政在落實中央財政貼息政策基礎上,按中國人民銀行專項再貸款利率的50%再給予貼息。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行業企業年內新增用於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貸款,由市縣財政結合實際提供不超過1年的財政貼息,自治區財政予以1:1配套貼息,各級財政貼息總和不超過貸款利息。推動區內金融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專項應急貸款,適當增加製造業中長期貸款投放,扶持企業平穩復工生產。對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中小微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要保持貸款合理增速,積極通過調整還款付息安排、完善展期續貸銜接等措施紓困幫扶。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進一步弱化簡化抵質押反擔保要求,自治區融資擔保機構(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機構、廣西再擔保公司)開闢中小微企業、農戶金融服務“綠色通道”,堅持特事特辦、急事急辦、簡化流程、快速審批、儘快辦理。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


(二十二)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對經長洲水利樞紐船閘、桂平航運樞紐船閘運輸防疫相關應急物資、鮮活農產品、生活必需品的船舶免收過閘費,其他船舶執行8折優惠。對國家和自治區規定的重點保供企業,嚴格執行用水用氣欠費不停供政策。執行工業、經營服務用水按非居民用水價格下調10%的臨時降價政策。對疫情防控期間暫不能開工復工的企業,放寬容(需)量電價計費方式,變更週期和減容(暫停)期限;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除高耗能行業用戶外,現執行一般工商業及其他電價、大工業電價的電力用戶,電網企業在計收上述電力用戶(含已參與市場交易用戶)電費時,統一按原到戶電價水平的95%結算;對逾期不繳費的疫情防控相關重點用戶和復工復產的大型工業企業,在2020年3月31日前不計收違約金。非居民用氣門站價格自2020年2月22日起提前執行淡季價格,並相應降低終端銷售價格。已開通天然氣長輸管線市縣的住宿餐飲、批發零售企業,定點收治醫院、疫情防控緊缺醫療物資重點生產企業,以及2020年3月底前復工和新開工的重大項目(不含天然氣發電項目)等用戶的非居民用天然氣銷售價格,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臨時降低5%—10%。對不裁員、少減員的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返還失業保險費。對承租國有企業經營性用房或產權為行政事業性單位房產的中小微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免收3個月房租;租用其他經營用房的,鼓勵房屋出租方為租戶減免租金,具體由雙方協商確定。


(二十三)實施穩企穩崗支持政策。對春節期間連續開工生產的有關企業提供穩崗支持。疫情防控期間,對生產疫情防控緊缺急需物資的企業、保障民生的商貿配送企業提供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每新增吸納一人就業發放補貼2000元。落實國家統一部署,自2020年2月起,可根據受疫情影響程度和基金承受能力,免徵中小微企業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免徵期限不超過5個月;對大型企業等其他參保單位(不含機關事業單位)三項社會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可減半徵收,減徵期限不超過3個月。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企業,可申請緩繳社會保險費,緩繳期限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對不裁員、少減員的參保企業,通過失業保險基金給予穩崗返還,返還標準為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


八、高質量打贏脫貧攻堅戰


(二十四)不折不扣完成脫貧攻堅任務。著力做好因疫情致貧、返貧農戶的幫扶工作。積極爭取各類資金支持,新增資金向8個2020年計劃摘帽的貧困縣傾斜。狠抓就業扶貧,幫助更多外出務工返鄉人員儘快就業,做好貧困地區農民工返崗就業工作。持續開展消費扶貧,大力發展農村電商,主動幫助解決好農產品運輸難、銷售難等問題,促進貧困群眾穩定增收。實行掛圖作戰、掛牌督戰,確保2020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四大戰役”(義務教育保障戰役、基本醫療保障戰役、住房安全保障戰役和飲水安全戰役)目標任務,2020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部脫貧攻堅任務,確保剩餘貧困人口、貧困村、貧困縣如期全部脫貧摘帽。


(二十五)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後續扶持。集中力量補齊安置區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短板,著力解決好搬遷群眾就業創業、產業發展、拆舊復墾、安置點管理和社會融入等問題,對已搬遷入住、符合低保條件的貧困對象,可以在遷入地申請低保救助,確保搬得出、穩得住、能脫貧。


(二十六)促進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機銜接。對已經脫貧摘帽的地區,建立防止返貧機制,堅持“四個不摘”(摘帽不摘責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幫扶、摘帽不摘監管),政策支持力度和工作力度只加強、不減弱,繼續抓好已脫貧人口穩定脫貧,防止因疫返貧。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紮實推動鄉村振興戰略深入實施,以鄉村振興鞏固脫貧攻堅成果。繼續抓好鄉村振興項目實施,全面完成鄉村振興產業發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的目標任務。


九、紮實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二十七)做好穩定就業工作。堅持就業優先,把穩就業作為各項工作重中之重,切實做好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人員、農村勞動力特別是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等重點群體的就業幫扶、技能提升培訓等工作。制定引導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政策措施,幫助農民工多渠道轉移就業。抓好國家和自治區援企穩崗政策落實,千方百計擴大用工需求,防止企業大規模裁員,確保就業大局穩定。


(二十八)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切實加大城鄉低保對象、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留守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保障力度。全面落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進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辦法,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家庭納入低保範圍,確保低保金按時足額髮放。落實重點救助對象“分類施保”政策要求,按規定提高救助水平。進一步落實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重點關注下崗失業人員、困難企業職工、農民工等的生活狀況,對遭遇臨時生活困難的,及時實施臨時救助。


(二十九)實施公共衛生領域補短板行動。深入實施全民健康保障工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能力建設行動計劃,2020年3月份開展一次大規模的全民愛國衛生運動,紮實推進健康扶貧、中醫藥傳承創新、疑難病症診治能力提升等工程項目建設,不斷提升市、縣、鄉三級醫療機構服務能力,補齊醫療衛生服務短板。統籌用好國家和自治區資金,重點支持自治區和市級傳染病定點救治醫院項目建設,支持公共衛生領域和承擔突發公共衛生任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前沿性、公益性、共性關鍵技術的設施和設備投入。提高現有自治區、市、縣三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相關部門實驗室衛生應急檢測能力,完善應急檢測實驗室網絡建設,為突發事件的快速高效處置提供技術支撐。繼續推進海上緊急醫學救援中心、核輻射應急救治等應急救治基地建設,全面提升公共衛生應急救治能力。進一步壓實農貿市場、商場超市的部門監管責任,深入實施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工程,規範活禽銷售行為,落實活禽檢疫制度,預防人畜共患傳染病傳播。加強汙染防治和生態保護,開展好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工作。


(三十)加快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建設。優化重要應急物資產能保障和區域佈局。加強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場所、高層建築、學校、醫院、應急避難場所、應急交通運輸工具等設施建設和裝備配備。建立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強化應急醫療物資和生活物資儲備,加快建設自治區、市、縣三級儲備基地,建立健全應急儲備和調配製度,確保糧食、食用油、食用鹽等儲備滿足3個月以上應急需要。


十、加強黨對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

經濟社會發展工作的領導


(三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屬地責任,成立政策落實和經濟運行調度、交通運輸保障、金融支持、就業和用工保障、防控物資保障、外貿外資發展等工作專班,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各項工作,充分發揮各方面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形成疫情防控和推動發展的強大合力,把疫情影響降到最低。各行業主管部門要認真抓好各項政策措施落地實施,及時幫助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三十二)狠抓任務落實。各地各部門要全面對照自治區黨委和政府關於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安排,對照職能定位,主動認領任務,逐條逐項抓好落實。各責任單位要細化完善措施,加強協作配合,緊盯不放抓好各自任務落實。加大督查力度,開展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落實情況專項督查,推動各項決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三十三)營造良好環境。堅持依法依規、及時準確、公開透明做好疫情信息發佈和輿論引導工作,回應社會關切,消除群眾疑慮。認真做好政策宣傳解讀、疫情防控知識和法治宣傳教育,提高群眾自我保護能力。大力宣傳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基層幹部職工典型和先進事蹟,大力宣傳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幹部群防群控抗疫的生動場景,激發建設壯美廣西、共圓復興夢想的強大動力。依法嚴厲打擊暴力傷害醫務人員,利用疫情哄抬物價、趁火打劫,製售假劣藥品和醫療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經濟社會秩序。


(三十四)紮實做好“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研究提出“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和規劃綱要框架。加強與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國家部委彙報對接,全力爭取我區更多“三個重大”項目納入國家規劃盤子,抓緊編制各類專項規劃,梳理一批重大項目爭取納入國家專項規劃。 統籌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是一次大考。全區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扛起責任、經受考驗,拿出責任擔當之勇、科學防控之智、統籌兼顧之謀、組織實施之能,在大考中踐行初心使命、交出合格答卷,堅決打贏疫情防控的人民戰爭、總體戰、阻擊戰,努力實現全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實現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目標任務,全面完成“十三五”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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